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 图文(7)

2019-02-15 22:57

施工现场

4.6.4 油库

1) 油库应严格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 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

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 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

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4) 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订消防预案,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 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6) 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4.6.5 掺和料、外加剂库房

掺和料、外加剂库房建设参见4.1.2。 4.6.6 库房建设

库房建设验收见第三部分中表格。

4.7 施工便道、便桥

4.7.1 一般规定

1)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顺,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

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2) 便道、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桥梁。桥梁施工便道宜建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

次(引入)线。施工主干线尽可能地靠近管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应考虑与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

3) 应尽量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便道干线不宜占用路基,特殊地段必要时可考虑短期占用

路基,但应采取临时过渡性措施,尽量缓解干扰。

4) 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每个项目部最少要配备1台洒水车用

以晴天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4.7.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1) 施工便道技术质量要求如下:

(1) 施工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视地形条件和视距要求,不大于400m设置一处错车道。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m,路面宽度不小于5.5m,长度不小于20m;设计行车速度不小于35km/h。

(2) 便道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为不小于20cm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为5cm的泥结碎石面层。挖方石质地段路基表面用泥结碎石找平。在软土或水田地带,基底抛填片石活用三七灰土换填处理并做必要的防护。

(3) 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进入场的便道200m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cm,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基础碾压密实。

(4) 施工便道应设排水沟,沟底宽度和深度不小于30cm,排水畅通。

(5) 便道路面应保持直顺、干净、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无积水。 (6) 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2) 施工便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一般按照公路Ⅱ级进行设计,同时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4.5m。

(2) 为了防止水流冲刷,宜于桥台上游回填部分钢筋片石笼。

(3) 便桥起始墩砌砌筑长6m、宽3m的基础,台帽浇筑0.5m厚的C30混凝土。在浇筑混凝土前注意预埋贝雷片,安装预埋件;便桥桥墩应优先使用钢管桩搭设,对于有覆盖层的河床,钢管桩的入土深度应能满足承载力要求;对于无覆盖层的河床,采用复合桩基形式,先安放符合桩基护筒,钢护筒随冲击钻跟进2m,钢护筒中浇筑混凝土,钢管桩插入钢护筒中的混凝土内,确保复合桩与河床有效锚固。

(4) 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头设置超限标牌,桥面设高1.2m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3) 应组织专门的便道、便桥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

4) 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审批-制作-安装-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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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需地方或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的应组织鉴定。设计应实行分级审批,经审批签发后,方可进行建设。未经设计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的大型临时设施,不得组织验收和投入使用。

5)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验收见本书第三部分有关表格。

4.7.3 施工便道、便桥标示标牌

1) 根据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的关系,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

(1) 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应设置警告标志,道路危险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图 4.7.1)。

图 4.7.1 警告标志牌

(2) 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应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装墩、防装柱等防护措施;在便道的施工侧设置里程标和半公里标;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右侧设置便桥标识牌。

(3) 各施工便道从起点起依序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800mmx600mm尺寸制作,蓝底白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XX),陡弯段里程等内容。

2) 在跨越河道便桥,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合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护栏,

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4.7.4 安全文明施工

1) 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承包人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

和修复。

2)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

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1)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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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第二部分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第一篇 路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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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5 一般路基施工

5.1 挖方路基

5.1.1 土质路堑开挖

1) 施工工序(图 5.1.1)

图 5.1.1 土质路堑开挖施工工序

2) 施工要点

(1) 应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截水沟应与排水系统连接顺畅,确保水流通畅。 (2) 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按相关的规定处理。

(3) 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路堑开挖应严格按,设计图进行,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4) 在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在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应采用测量仪器对已开挖的坡面进行复核,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5) 进行路基开挖时,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6) 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应在设计路床顶高程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的保护层。

(7) 挖方路基路床顶面终止高程,应预留因路床基底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通过试验确定。 (8) 路床施工前,应先开挖排水边沟,防止边坡雨水危害路床部分;路床需要换填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压实度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指标要求。

(9) 当路床土含水率高或为含水层时,应采取设置盲沟、换填、改良土质、土工织物等处理措施,路床填料除应满足规范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

(10) 路床表层以下为非适用土、含水层、不满足CBR值材料或整理完成的路槽测试弯沉值不合格时,应换填符合路基强度的土。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80~100cm,并应分层回填压实,且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11) 填挖交界处应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压路机碾压宽度,路床顶面衔接长度不宜小于5m。

(12) 弃方运至弃土场并按规定处理。 (13) 土方路堑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14) 雨季施工地段,应做好防洪、防水、排水工作。对土质渗水路堑、截水沟、排水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洪措施,保证边坡稳定,起到排水防洪的作用;对施工人员应配备雨季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并对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和防洪抢险教育。

(15) 冬季施工,应制订冬季施工计划,严格按冬季施工要求执行,并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组织员工接受教育培训,确保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路堑开挖至路床面1m时,应停止开挖,做好临时排水沟,在表面铺松土保温,待正常施工时,挖去其余部分。

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执行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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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路基施工

F80/1—2004)规定的要求。

5.1.2 石质路堑开挖

1) 施工工序(图 5.1.2)

图 5.1.2 石方爆破施工工序

2) 施工要点

(1) 石方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节理发育程度、岩层产状和施工环境等确定开挖方案。石方爆破开挖路基应以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技术为主,禁止采用大爆破施工;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层开挖、分层防护及坡脚预加固技术。

(2) 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

(3) 收集现场数据加以分析,制订最优爆破方案。

(4) 严格检查爆破所需的各种器材。各器材应有出厂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5) 所有爆破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6) 对起爆了顷序和起爆方式要进行分析和比较,以达到最佳效果。现场施工时,起爆网络连接要严格按要求和规范执行。在使用电雷管和导爆索之前要进行检测,确保设备无质量问题。

(7) 应加强装药过程的控制,严格按设计控制药量,不能少装或多装;间隔段填筑物要均匀;按岩石粉的自然密度装药,严禁捣实,堵塞的长度按要求安装。

(8) 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网络,确保爆破顺序。

(9) 爆破施工宜按以下程序进行:测量标定炮孔位置、钻孔、炮孔检查、爆破器材准备、装药、连接爆破网络、布设安全岗哨、炮孔堵塞、爆破覆盖、起爆信号、起爆、消除瞎炮、处理危石、解除警戒、石方清运、爆破效果分析及资料记录。

(10) 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每下挖2~3m,应对新开挖边坡进行刷坡。对于软质岩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硬和次坚硬岩石边坡,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应清除危石、松石。清刷后的石质路堑边坡,坡率不应陡于设计规定。

(11) 每次爆破完毕后,应及时清运爆破石方;整理完毕应测量路床高程,高出设计高程的要进行铲出,直到符合设计要求为止;低于设计高程的要采用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填平、碾压密实。边坡的修整,即边坡表面的破碎岩石要全部清除掉,按设计要求进行刷坡。

(12) 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宜小于30cm,横坡度不宜小于6%。

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

5.2 填方路基

5.2.1 填土路基

1) 试验路段

(1) 在填方路基开工之前,应进行路堤的试验段施工。

(2) 基底经检验合格后,根据自卸车容量计算堆土间距;填筑施工路段时,应打网格,均匀卸土,用推土机按设计松铺厚度在整个路基宽度内进行摊铺;土方摊铺后应用平地机整平,形成路拱,经测定厚度后,在最佳含水率时进行碾压。

(3) 碾压时,采用振动压路机进行施工。在碾压过程中,测定并记录不同阶段路堤土方密实度及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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