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学院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
生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个专业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原则
1.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注意加强对推免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2.在专业学习标准的掌握上,不仅要看其历年的学习成绩,还应注重对其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专长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查。
3.为促进新兴学科发展和多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向交叉学科领域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指标中至少25%用于推荐优秀本科生到校外或交叉学科领域攻读硕士研究生。
4.对积极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导师,在推免指标上给予倾斜。对长期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导师,优先满足其在已指导的学生中选拔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跟随自己继续从事相关课题研究。
二、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我院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合格(第一次考试),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茅(本专业排名前35%。若前35%的候选人中有人因不具备其他推免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根据专业排名依次递补,但最后一名可以递补的学生其专业排名须在前50%),原则上所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3/4。
25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或托福≥100分、或雅思≥6.5、或GRE≥1100分。
8.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对中国语言文学基地班学生,不受学业成绩排名限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三、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按要求上报教务处备案),负责学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教研室主任组成。同时成立专家考核小组,专门负责推免生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四、推免成绩的计算方法
推免研究生个人的综合成绩包括:①大学期间(前三年)的学业成绩(占60%);②笔试成绩(占20%);③面试成绩(占20%);④科研成果加分,主要指发表在CSSCI、核心期刊(北大版)、公开刊物上的论文;主编或参编的著作;主研(前五名)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负责或主研(前五名)科研项目。根据刊物级别、作者排名等标准进行加分。
具体计算办法是: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学术成果加分。
1.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⑴ 学业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⑵ 为突出专业特色,除“体育1-4”、“军训”、“军事理论”、“大学计算机基础”4门课程外的所有必修课程都纳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
⑶ 所有课程(含“中华文化”)的计算均以第一次考试的成绩为准;
26
⑷ 吴玉章学院学生,在其所学专业参加学业成绩排名,但不占学院推免名额。
2.科研成果加分办法
⑴ 所有学术成果必须是在正式出版的学术书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译文)或出版学术专著。用稿通知一律不算。
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15日,须交原件以便核实。 ⑵ 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加分办法:
为反对论文发表中非学术的操作行为,抑制商业对学术的干扰,特做以下规定:
① CSSCI来源期刊论文,每篇计3分。有多篇CSSCI期刊的,累计计分,不设上限;
② 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上发表论文,计1.5分;在一般性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计0.5分;在各类刊物的增刊或下半月刊等带有附刊性(非正刊)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视为一般刊物论文,计0.5分。
非C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从第二篇起,按10%计分。若论文全属0.5分计的,满0.5分后折算;若论文中有以1.5分计的,满1.5分后折算。
非C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加分,上限为3分。
③ 合作的论文加分,按照发表时的排名,两人合作按60%和40%分摊;三人合作按50%、30%和20%分摊;四人合作按40%、30%、20%和10%计;排名第四人以后的,不再计算。
⑶ 学生在大学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或文学、艺术类、体育类竞赛奖励(如挑战杯竞赛、课外科技竞赛、创业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或参加校外公益活动并获校级以上奖励的,不予加分,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推免工作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有关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奖励证明原件和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或托福、雅思、GRE成绩复印件),由辅导员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7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需递交一份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声明给学院备案。
2.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人参加笔试和面试。 ⑴ 笔试。报考中文各专业的推免生候选人参加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考试;报考新闻学、传播学专业的推免生候选人参加新闻传播学基础知识考试。
⑵ 面试。由各个专业相关老师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含吴玉章学院推免候选人),成员各自独立给出分项的面试成绩,考核小组负责人汇总面试成绩,并报推免工作小组。
最后将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科研成果加分相结合,并以总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汇总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科研成果加分,参照推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出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4.学院将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本院网站公示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无异议,由学院组织初选推免生填写《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同时附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六、有关管理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⑴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⑵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28
七、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的推免办法。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以下简称“特长生”)要参加推免的,按照《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中“附件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但特长生除参加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外,还需与学院其他推免生一起参加学院的笔试和面试,并且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取推免资格。
2.参加支教保研项目和创新保研项目的学生必须与学院其他推免生一起参加学院的笔试和面试。
3.参加学校本科国际及港澳台合作项目学生及其他出国出境学生的推免办法。
参加学校本科国际及港澳台合作项目的学生及其他出国出境学生(以下简称“出国出境学生”)要参加推免的,其学业成绩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换算后进行学业成绩排名。出国出境学生参加其所学专业的学业成绩排名,获得推免资格的条件与未出国出境学生的条件相同。
4.关于推荐免试攻读本校其他学院或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外保”)的相关规定。
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同学,均可自行联系外校申请外保。但需参加学院的笔试和面试,并且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取外保资格。
学生在收到申请外保的学校的录取通知(或以网上公示、电话通知等其他方式的通知)后,则不可再参加其他任何学校或学院的面试,也不可再接受其他学校或学院的录取,并且须提交个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到学院。
若外保学校的录取时间在学院推免小组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之后,则学生需选择内保还是放弃推免,并将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交至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13年9月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