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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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届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社会活动
加分细则(2013年修订)
获奖级别 一、各类竞赛 获奖 国家级奖励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包括文艺、体育、非外语专业的各类辩论赛、演讲赛及创业竞赛等。 2.5分 2分 1.2分 0.8分 2、同一序列荣誉以最高级别算分。 3、获奖情况须同时提交相应的获奖证明0.4分 (如获奖证书等)。 4、不包括集体获奖。 国家级先进个人 省级先进个人 市区级先进个人 校级先进个人 二、国家级志愿服务活动优个人秀志愿者 荣誉 省级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 市区级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 校级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 全国青联、学联主席及驻会主席 省青联、学联主席及驻会 三、主席 社会工作 校团委部长、院团委副书记及校院学生会主席 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年级长 2.5分 1分 0.4分 0.1分 0.3分 1、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优秀寝室长、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2、同一序列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序列的同一级别获奖不重复加分。 3、获奖情况须同时提交相应的获奖证明(如获奖证书等)。 4、个人荣誉加分不包括各类奖学金。 0.2分 5、优秀志愿者获奖分值单列,和先进个人属于同一加分序列的,同样就高不就低,不与先进个人累计加分。 省级奖励 0.8分 0.6分 0.5分 0.1分 0.05分 2.5分 1、同一序列社会工作以最高职务算分,任职情况须同时提交相应的任职证明。 2、每种社会工作任职要满一年(或一届)才适用加分细则。 3、年级、班(团)干部任职满一年即可获得该项总分的三分之一,依此计算累加。 1分 0.8分 0.2分/年×3年=0.6分 36
校团委副部长、校院学生会副主席 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委员 校院学生会部长、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班委委员、寝室长 校院学生会副部长 0.5分 0.1分/年×3年=0.3分 0.2分 0.05分/年×3=0.15分 0.1分 备注 三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按照参评该奖项的项目情况比照以上三项内容进行加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和重复加分。由于不同竞赛、荣誉的名称、权威性、评奖级别的划定,以及各级别的获奖人数都不尽相同,是否纳入计分范围以及如何计分、对存在异议项目的审议及最终认定由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作出。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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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 年推免生科研能力计分办法(修订)
以下各项体现科研能力的计分项目应与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有一定关联;毫无关联的不予统计;各项计分可累计,但最多不超过10分(含10分)。
一、专业学术著作、论文计分办法:
1 .著作或论文均应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否则不纳入评选参考范围。用稿通知不予认可。
2 .著作只计专著和学术类译著,按发表字数计分。专著字数起点为 10 万字( 5 分),每增加 5 万字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学术类译著字数起点为 10万字( 3 分),每增加 5 万字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8 分。
3 .参评者发表论文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的计满分;参评者以第二作者署名、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的,按一半分值计;若第一和第二作者均属本院学生,两人可自行商定每人在计算分值时所占百分比(比如:两人各占50%,或分别占60%和40%、70%和30%等);若第一作者为本校其它学院学生、参评者为第二作者,是否计分或如何计分,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评者提供的材料商议后集体决定。若参评者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上述三种情况之外的其他人,则不予认可;在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翻译或编译类文章,分值按80%计。参评论文每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4000字。
4 .期刊等级分为A级期刊、B级期刊、C级期刊、D级期刊(以学校社科处公布的“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方案”为准);
5 .发表论文篇数可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 论文篇数 A级期刊 B级期刊 C级期刊 D级期刊 1 10 5 3 2 2 10 5 4 3 10 6 4 8
二、专业竞赛计分办法:
1 .竞赛团队或个人应以四川大学为参赛单位;不同比赛可累计,最多不超过5分。 2 .专业竞赛测评有效范围:集体奖为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个人奖为省级以上前三名(含第三名)。由于不同竞赛的名称、权威性、评奖级别的称谓,以及各级别的获奖人数都不尽相同,是否纳入计分范围以及如何计分的最终认定由学院评审专家组作出。
奖项等级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省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 第一位 第二位 5 4 3 2 1 4.5 3.5 2.5 1.5 0.75 第三位 4 3 2 1 0.5 38
三、科研项目计分办法:
参加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可获计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级别,不同项目可累计, 最多不超过5分。参加计分的主研人员应是参与了实质性科研工作的学生,需有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0.5 0.2 0.2 0.1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国家级) 3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重点) 1.5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一般) 1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0.5
四、专业证书计分办法:
获得人事部口笔译二三级证书的可获计分。同时获得口笔译证书的可累计,但同时获得二三级证书的只计二级。最多不超过5分。其他类型的比赛或创新活动的计分方法由评审专家组集体讨论认定。
二级同传 二级口译 二级笔译 三级口译 三级笔译
如某些项目确能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突出,但未在本“办法”中列出的,可向评审专家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由评审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同意认定及怎样认定。
所有申请计分的项目均需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结合面试考核结果作出予以认定、不予认定,或如何认定的书面决定。如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或在科研成果中出现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情况,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本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专家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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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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