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目标。在银行理财业务中,从客户目标出发,银行始终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尽到受托人的责任,使财富管理业务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并且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从银行经营的目标出发,在传统业务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拓展新的增长点也有非常迫切的需求,并且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银行本身具备多方面的优势,银行的信用风险分析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产品创新能力以及众多的营销网点都是银行的自身优势。客户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度以及客户关系管理方面,银行也远超其他金融机构。 产品的兑付
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银行理财计划不得承诺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而实际业务中,理财计划通常会约定预期收益率,在客户的眼里,虽然银行始终强调“理财非存款”,在在部分客户传统的意识中,银行卖的产品都是“有保障”的。
从银行理财的兑付情况看,2013年银行业理财市场按照预期收益兑付实现率为98.83%。少数亏损的产品绝大部分是结构性产品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8. 产品结构化特征和收益核算
银行理财产品中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与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中所借鉴的资产证券化方法对风险与收益进行重构,进行结构化的安排不同,银行理财产品的结构化产品主要指挂钩利率、汇率等的结构向产品,相较于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收益重构,银行理财由于在创设时,
便对产品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了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销售时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分级,可以说,在产品本身创设时,已经将风险评级嵌入产品的研发设计流程中,按照评级标准评定产品的风险等级,销售之前也明确了产品的风险评级。
在理财产品的风险分级方面,根据所投资的标的,一级风险等级,指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极低,收益波动极小,对本金的正常兑付和预期收益的实现有充分的把握。二级风险等级,指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很低,收益波动很小,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金出现损失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三级风险等级,指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较低,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金出现损失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较小。四级风险等级,指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收益随投资的市场表现波动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五级风险等级,指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较高,收益随投资的市场表现波动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高。
银行按照监管要求做到了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在理财产品到期日,银行按理财产品合同约定兑付本金和收益(如有),借记理财资金科目,贷记客户存款类科目。如果是非保本产品且发生了损失,将损失金额贷记暂收款项等科目留待弥补,本金扣除损失后的金额贷记客户存款类科目。开放式理财产品申购和赎回的会计处理分别类似于产品成立日和到期日的会计分录,核算的关键是准确计算理财资产净值、申购或赎回金额和应支付客户的收益。
手续费、托管费等一般按理财资金比例提取,金额较为容易确认。但管理费与产品收益表现相关,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运作和收益核算的透明程度还不高,难以确保管理费的公允确认。 9. 盈利模式与资本约束 盈利模式
银行从理财计划中获取的收入主要包括一是理财产品的销售费 、托管销售费 、托管等 固定费用,二是理财资金投收益率高出预期最年化的 部分作为银行固定费用,二是理财资金投收益率高出预期最年化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等 ,以上收入均计手续费及佣金。相关的收费项目、 条件收费项目、 条件收费标准和方式都会在理财合同中进行约定,费率模式不的产品有所都会在理财合同中进行约定,费率模式不的产品有所不同。
对于大部分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而言,以前托管费和销售所占的比例并 对不是最主要的部分,超额收益主要来自于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与理财资金成本的差额,此部分超额收益主要来自管理能力所带来的期限错配溢价和信用风险溢价。但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银行不
得不让渡更多的收益率给客户,并且随着银行理财的转型发展,净值类产品占比不断提升,从而超额收益的空间也不断在缩小。 资本约束
对于保证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应按照真实穿透原则,解包还原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并严格参照自营业务的会计核算标准计提相应的风险资产、拨备,以及计算资本充足率等。
对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保本部分应纳入银行自身资产负债表核算。
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但提供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所承担风险的实质情况,在表外业务、授信集中度、流动性风险等报表中如实反映。
同时,根据银监发[2013]8号文要求,已投资但达不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在2013年基本完成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10. 主要风险特征及风险措施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自身固有的商业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另一类是存在于发行前、发行中、发行后各阶段的流程风险,如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理财产品的风险可能来源于所连接的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含融资企业等)、采用的交易工具或方式。
信用风险是指理财产品交易对手无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能性,
以及由于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质量不佳而导致违约带来损失的风险。在信用风险的把控方面,银行主要参照本行信贷工作标准、同业授信标准及对第三方合作机构准入要求等选择交易对手,并控制总额;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在单一交易对手上,全程监控风险状况,必要时果断退出。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有价证券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理财产品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在市场风险的管理方面,住主要根据止损、止赢、期权、掉期等技术策略对市场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合理的测算工具和方法计算理财产品的风险敞口,定期出具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
流动性风险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理财产品将存量信贷、票据资产用作理财产品标的物而对银行流动性比率、贷款结构产生影响;二是指因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或涉及的抵质押品流动性的不确定性而遭受经济损失或不能及时变现进而影响产品兑付的可能性。在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上,在项目评估时,强调现金流量,同时加强理财产品占用资金或同业授信等的测算,保证流动性比率。关注投资标的或抵质押品的价值变动:对于固定资产类抵押品,定期进行估值;对于有公开交易的投资标的或抵质押品,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操作风险是指理财产品运行过程中由于不完善或有缺陷的内部程序、员工业务办理流程和信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严格执行理财产品的各项审批流程,通过流程管理防范和控制理财产品操作风险;在流程中要严格遵循执行相关系统参数维护
流程的规定,防范操作风险。完善理财产品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实施细则,促进产品发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工作标准化,各业务部门定期对账。(三)加强合同签署、参数设置、款项划拨的监督力度,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前后道工作流程之间的职责,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规范合同、档案、章证和押品管理,控制理财产品操作风险。(四)评审和执行、交易和清算、合同签署和款项划拨等重要岗位不得兼岗。
合规风险是指因未遵循法律或监管指引、国家宏观政策法规调整而使理财业产品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一)树立“合规优先、全员合规、主动合规”的经营理念,明确合规责任,建设合规文化,确保各项经营活动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宏观调控、行业规范、职业操守等要求相符。(二)提前介入、主动应对突发事件,防止其转化为声誉风险,理财业务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要快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中止危机事件诱因,审慎处理银行与客户、媒体、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关系,协调各部门做好危机公关。(三)严密防范理财产品执行过程中各类违规事件,从严处罚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