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车带内。
7.5.3.4 电力架空杆线与电信架空干线宜分别架设在道路两侧,且与同类地下电缆位于同侧。 7.5.3.5 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
7.5.3.6 架空热力管线不应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敷设。当必须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7.5.3.7 工程管线跨越河流时,宜采用管道桥或利用交通桥梁进行架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5.3.7.1 可燃、易燃工程管线不宜利用交通桥梁跨越河流。
7.5.3.7.2 工程管线利用桥梁跨越河流时,其规划设计应与寿辰梁设计相结合。 7.6 重点镇防灾规划包括:抗震防灾、防火、防洪、防滑坡等规划。 7.6.1 抗震
抗震设防区的村镇规划必须考虑抗震防灾内容,应依据当地地震裂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合理确定村镇抗震设防目标。
7.6.1.2 地震设防区的重点镇规划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选取址应避开断裂带、溶洞区、液化土区等地质不良地带和可能引起水灾、火灾、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地区。
7.6.1.3 地震设防区的重点镇规划应充分考虑震灾发生时避难、疏散和救援的需要,道路应安排多口出入,主要道路应保持灾后不少于3.5米以上的路面通行宽度,并设置疏散避难的小型广场的绿地。并应满足下表要求:
人均避震疏散面积
设防烈度 面积(m2/人) 7.6.2 防火与消防
6 1.0 7 1.5 7.6.2.1 在进行重点镇规划时,应安排可靠的消防水源,合理布置消防取水点,在重要的建筑物、厂站、仓库地区应设置消防用水设施。
7.6.2.2 城镇建筑群布置必须按现行的《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通道,以保证消防车辆能靠近建筑物。
7.6.2.3 城镇消防用水量,可按同一时间内只发生一次火灾,一次灾火用水量10升/秒,灭火时间不少于3小时确定。消防栓沿道路设置,靠近路口,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m。消防栓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20-150m,消防站的设置应满足接警5分钟后,消防队可达到责任区的边缘,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为4—7km2,小于5万人的镇区可设一处消防站。
7.6.3 防洪
城域的防洪应按现行《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邻近大型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文化古迹和风景区等防护对象的村镇,当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设置防洪设施。
7.6.3.2 重点镇的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重要程度和投资费用,在重现时期为30-10年的标准内确定。对于常住人口超过3000人或乡镇企业较发达的保护区,宜采用上述规定幅度内的较高标准。
7.6.3.3 重点镇防洪规划应与当地的江河流域、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护、绿化造林等规划相结合,统一整治河道,修建堤坝、圩垸和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设施。
7.6.3.4 位于蓄、滞洪区内的重点镇应根据防洪规划需要修建围村埝(保庄圩)、安全庄台、避水台等就是避洪安全设施,其位置应避开分洪口、主流顶冲和深水区,其安全超高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就地避洪安全设施的安全超高
安置人口(人) 地位重要、防护面大、人口的密集区 ≥10000 围村埝 ≥1000<10000 <1000 ≥1000 安全庄台、避水台 <1000 安全设施 安全超高(m) >2.0 2.0-1.5 1.5-1.0 1.0 1.5-1.0 1.0 注:安全超高是指在蓄、滞洪时的最高洪水以上,考虑水面浪高等因素,避洪安全检查设施需要增加的富裕高度。
7.6.3.5 蓄滞洪区的重点镇建筑内设置安全层时,应统一进行规划,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7.6.4 易发生滑坡地段的城镇建设用地选取址,应根据气象、水文和地质等条件,对规划范围内的山体及其斜坡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并作出用地说明。
7.6.4.1 斜坡地带布置建筑物,应避开可能产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段,充分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妥善处理建筑物、工程设施及其场地的排水,并做好隐患地段滑坡的防治
7.6.4.2 位于规划区内的滑坡地段,应避免改变其地形、地貌和自然排水系统,不得布置建筑物和工程设施。 7.7 重点镇环境规划包括:环境现状评价、生产环境、环境卫生等。 7.7.1 水源卫生保护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应遵守本导则有关规定。
7.7.2 镇区的垃圾、粪便应定点收集、封闭运输,集中到镇区外指定的地段,并采取高温堆肥、沼气发醇、倾倒填埋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方能利用。粪便的处理应按现行的《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
7.7.3 镇区的广场、车站、码头、市场及主要街道等公共活动的的地区应设置公厕。
7.7.4 因地制宜推广沼气、太阳能、风能和地热等新能源,改进炉灶,减少能源垃圾和消除烟尘污染。 7.7.5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设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7.7.5.1 公共厕所应设置在广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市场、主要街道等公共活动集中地区和居民区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以500m为宜:主要繁华街道宜为300-500m、一般街道宜为750-100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公厕建筑面积按每千人6-15m2计算。
7.7.5.2 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商业性干道按25-50m设置、交通干道50-80m、一般道路80-100m,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m。
7.7.5.3 垃圾收集站按0.7-1.0 km2/座设置,用地面积不少于100 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5m。
7.7.5.4 垃圾填埋场应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远郊,要远离湖泊、河流、湿地、洪水易发地区、古迹、高速公路、生态保护区和供水水源等敏感地区,避免对地下水和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7.8 镇区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镇级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道路广场绿地,以及观赏植物园、动物园等。 7.8.1.1 公园规模应根据其内容、性质确定。其用面积应大于lha,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7.8.1.2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其绿化用地一般宜大于65%。
7.8.2 道路绿化面积应根据道路性质而确定,一般道路绿化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应在20%-25%之间。
第八章 重点镇规划编制内容与成果
8.1 重点镇规划成果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纸两部分内容。 8.2 文字资料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
8.3 规划文本是表达规划意图、目标以及对规划的各项目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法律性文件、应按立法要求制定与编写,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8.4 规划说明书是规划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及说明文件,应充分说明规划的指导思想、内容、重要指标选取的依据,实施措施及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8.5 规划图纸是对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象表达,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标出图名、比例尺和图例,图签上要有审核、校对、设计和技术负责人签名。
8.5.1 重点镇总体规划图纸由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图和镇区建设规划图两部分组成。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图比例根据镇域面积大小而定,一般采用1:10000-1:50000、镇区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2000-1:5000。
8.5.2 重点镇总体规划图纸一般应包括以下图纸。(其中:*为必备图纸)
8.5.2.1 镇域村镇体系现状图* 8.5.2.2 镇域村镇体系现状图* 8.5.2.3 镇区建设现状图*
8.5.2.4 镇区建设规划图*(用地布局) 8.5.2.5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图* 8.5.2.6 镇区道路竖向规划图* 8.5.2.7 镇区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8.5.2.8 镇区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 8.5.2.9 镇区绿化、环境规划图* 8.5.2.10 镇区防灾规划图 8.5.2.11 镇区用地评价图 8.5.2.12 镇区燃气工程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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