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3.2.1O.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3.2.10.3 卫二作许可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3.2.1O.4 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3.2.10.5 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3 工作许可制度。
3.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3.1.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3.3.1.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3.1.3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3.3.2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3.4 工作监护制度。
3.4.1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同,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3.4.2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阀厅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3.4.3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
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3.4.4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5.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l)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己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5.3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5.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5.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拆除的接地线、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3.5.6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3.5.7 己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 停电。
4.1.2 验电。 4.1.3 接地。
4.1.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 停电。
4.2.1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4.2.1.1 检修的设备。
4.2.1.2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 表4-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
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35 750 8.00① 20、35 0.60 1000 9.50 63(66)、110 1.50 ±50及以下 1.50 220 3.00 ±500 6.80 330 4.00 ±660 9.00 500 5.00 ±800 10.10 注 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①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4.2.1.3 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4.2.1.4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4.2.1.5 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4.2.2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4.2.3 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
4.2.4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4.3 验电。 4.3.1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4.3.2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表2-1中规定的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3.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无电;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
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4.3.4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设备上工作。 4.4 接地。
4.4.l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 4.4.2 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4.4.3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4.4.4 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 感应电压时,应加装工作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 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 自拆。
4.4.5 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 不另装接地线。
4.4.6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 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 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 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
4.4.7 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 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 4.4.8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 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4.4.9 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 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 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 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触电。带接地线拆设备接头时,应采 取防止接地线脱落的措施。 4.4.10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 截面不得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 求。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 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4.11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必须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测量线路参数,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1)拆除一相接地线。
2)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3)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装置)。
上述工作应征得运行人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指令装设 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 即恢复。
4.4.12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
4.4.13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 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I)。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 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对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 (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 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 闸)的操作处均应相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 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 4.5.2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2-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 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绝缘隔板的绝缘性能应符合 附录J要求。
4.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 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4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5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禁止越过围栏。
4.5.6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4.5.7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5.8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 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应征 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 应立即恢复。
4.5.9 直流换流站单极停电工作,应在双极公共区域设备与停电区域之间设置围栏,在围栏面向停电设备及运行阀厅门口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检修阀厅和直流场设备处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5.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 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 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 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 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 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 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5.2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