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检修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 附录H):
10.3.1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 10.3.2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10.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执行:
10.4.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
10.4.2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顺序进行。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0.5 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 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开关)跳闸、阀闭锁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 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或断路 器(开关)跳闸,阀闭锁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 立即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10.6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工作范围、一次 设备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试验方案、上次试验记录、图纸、整定值通知单、软件修改申请单、核对控制保护设备、测控设备主机或板卡型号、版本号及跳线设置等是否齐备并符合实际,检查仪器、仪表等试验设备是否完好,核对微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版本号等是否符合实际。 10.7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 求,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是否正确完成,工 作时还应仔细核对检修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10.8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 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10.9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 (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 行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向调度申请,经值班调度员 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10.10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间 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不能阻塞通道,要与运 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事故处理时通道不畅,防止误 碰运行设备,造成相关运行设备继电保护误动作。清扫运 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10.11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或进行直流输电系统功能试验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指派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10.12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一点 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10.13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3.1 禁止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光电流互感器除外)。
10.13.2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禁止用导线缠绕。 10.13.3 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进行任何工 作,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 系统。
10.13.4 工作中禁止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10.13.5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0.14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4.1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 必要时,工作前申请停用有
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 动化监控系统。
10.14.2 接临时负载,应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
10.14.3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禁止将回路的安全接地点断开。
10.15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
直流输电系统单极运行时,禁止对停运极中性区域互感器进行注流或加压试验。 运行极的一组直流滤波器停运检修时,禁止对该组直流滤波器内与直流极保护相关的电流互感器进行注流试验。
10.16 在光纤回路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激光对入眼造成伤害。
10.17 检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但在取得运行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断路器(开关)。
10.18 试验用闸刀应有熔丝并带罩,被检修设备及试验仪器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接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10.19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和自动化监控系统的二次回路变动时,应按经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无用的接线应隔离清楚,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
10.20 试验工作结束后,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应随工作票归档保存1年。
11 电 气 试 验
11.1 高压试验。
11.1.1 高压试验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在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进行试验时,按DL 560-199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的规定 执行。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 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如果 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 工作票中。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用一张 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 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 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 “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11.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待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1.1.3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11.1.4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 过载自动跳闸装置。
11.1.5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11.1.6 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接线,使用规范的短路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 经确认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 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 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11.1.7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11.1.8 未装接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 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 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1.1.9 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恢复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进行现场清理。 11.1.10 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11.1.11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直流换流站单极运行,对停运的单极设备进行试验,若 影响运行设备安全,应有措施,并经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 工程师)批准。 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1.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11.2.2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 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进行。
11.2.3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11.2.4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应先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 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 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11.2.5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11.2.6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11.2.7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或围栏,并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表2丬规定的安全距离。
11.3 使用钳型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1.3.1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型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11.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禁止用导线从钳型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11.3.3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工 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状。
11.3.4 使用钳型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型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
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
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1.3.5 测量低压熔断器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11.3.6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 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
当有一相接地时,禁止测量。
11.3.7 钳型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 11.4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1.4.1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
11.4.2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相应的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11.4.3 测量绝缘时,应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在测量绝缘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11.4.4 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 雷电时,禁止测量线路绝缘。
11.4.5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绝缘电阻表安放位置,应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绝缘电阻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应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11.5 直流换流站阀厅内的试验。
11.5.1 进行晶闸管(可控硅)高压试验前,应停止该阀塔内 其他工作并撤离无关人员;试验时,工作人员应与试验带电 体位保持O.7nì以上距离,试验人员禁止直接接触阀塔屏蔽 罩,防止被可能产生的试验感应电伤害。
11.5.2 地面加压人员与阀体层作业人员应通过对讲机保持联系,防止高处作业人员未撤离阀体时误加压。阀体工作层应设专责监护人(在与阀体工作层平行的升降车上监护、指挥),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11.5.3 换流变压器高压试验前应通知阀厅内高压穿墙套管侧试验无关人员撤离,并派专人监护。
11.5.4 阀厅内高压穿墙套管试验加压前应通知阀厅外侧换流变压器上试验无关人员撤离,确认其余绕组均已可靠接地,并派专人监护。 11.5.5 高压直流系统带线路空载加压试验前,应确认对侧换流站相应的直流线路接地刀闸(地刀)、极母线出线隔离开关(刀闸)、金属回线隔离开关 (刀闸)在拉开状态;单极金属 回线运行时,禁止对停运极进行空载加压试验:背靠背高压 直流系统一侧进行空载加压试验前,应检查另一侧换流变压 器处于冷备用状态。 12 电力电缆工作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2.1.1 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写的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2.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调度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度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经当值运行人员许可。 12.1.3 电力电缆设备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2.1.4 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2.2.1 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
12.2.1.1 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12.2.1.2 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 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12.2.1.3 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入。
12.2.1.4 沟槽开挖深度达到l.5nì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12.2.1.5 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之间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入沟槽损伤施工人员或电缆。
12.2.1.6 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12.2.1.7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一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准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12.2.1.8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 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 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12.2.1.9 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并采取防灼伤措施(如防护面具等)。
12.2.1.10 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脱后伤人。 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员撤离电 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以免行人碰盖后摔跌或 不慎跌入井内。 12.2.1.11 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下井沟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在通风条件不良的电缆隧(沟)道内进行长距离巡视时,工作人 员应携带便携式有害气体测试仪及自救呼吸器。
12.2.1.12 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砂土,及时清除,以防行人滑跌和车辆滑倒。
12.2.1.13 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与lO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 lO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 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 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 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 人监护。上述加绝缘罩的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雨天禁止进 行以上工作。
12.2.1.14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lO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 以上者,不得小于 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