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间流动频繁,这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出台的基本背景,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利于健全和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二是有利于促进人口和劳动力流动,有利于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保障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37、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充分考虑两大制度的不同特点和差异性,遵循了4个基本原则:一是保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制度格局不变;二是农村人口从乡村转入城市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趋势;三是照顾大多数参保人员的权益,鼓励参保人员通过参保缴费甚至延长缴费的形式享受到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四是构建政策的基本框架,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留有空间。
38、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主要解决了哪些问题? 主要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通过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政策和经办规程,实现两种制度间顺畅衔接;二是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鼓励参保人员尽可能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多缴费长缴费,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三是妥善处理重复参保与重复领取待遇;四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规定由参保人员提出制度衔接的申请,主要手续由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9、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适用于曾经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主要涉及两类群体,一是进
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在城镇企业就业时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人员,未就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叉选择参保。
40、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满足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条件,怎么办?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满足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条件,可以按照办法中有关重复领取待遇的规定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保险金应予以退还。
41、参保人员在何时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考虑到农村劳动力频繁在城市与农村流动就业,实时转移将会增加参保人员负担,同时频繁办理转移手续,会造成社会管理成本的增加,因此参保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也就是参保人员一生只需要申请办理一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42、参保人员在何地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盛情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43、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是否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可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再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办理衔接手续;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4、为什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要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15年作为转移方式的条件?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均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需符合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符合参保人员追求较高待遇的心理取向;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兜底功能。因此,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作为双向转移方式的条件。
45、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如果存在不止一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如果存在不止一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归集城镇职工养老保
险关系,根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确定最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再申请办理衔接手续。
4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个人账户权益如何保障?
参保人员不管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蓄额全部转移,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按照相应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47、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算,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额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额为个人账户储蓄额除以计发月数。
48、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其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额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按规定计发的固定数额,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额为个人账户储蓄额除以计发月数。
49、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怎么确定?
考虑到两项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差异很大,采取一年折算一年的方法会导致低缴费换取高额待遇的不合理情况;采取按缴费额度折算的办法,会出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而按照对等原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将会出现缴费一年折算为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情况,这也是不恰当的。因此,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也不折算。
50、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否计算为城乡居民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可以。为防止出现部分参保人员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不满15年而不能获得保障的情况,当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民养老保险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这样也体现了城乡居民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兜底功能。
5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能否参照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考虑到统筹基金是国家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安排,与个人账户功能和权益归属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现行政策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也没有支付统筹基金。同时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