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范围
本程序中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事件。
2.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及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核实、登记与上报。
应急处理机动队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处臵。 3.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
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 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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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
值班人员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后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由卫生科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发生下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除去路途时间)派人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县疾控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1.重大的传染病疫情(如非典、人禽流感、霍乱、肺炭疽等以及爆发疫情)。
2.急性职业中毒一次发生1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或发生职业性肺炭疽。
3.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造成停供自来水的。
4.市直管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和工业企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其他较严重的或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赴现场调查处理人员必须携带各类现场调查所需的调查表格,工具书,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和采样工具;必要时还需携带相应的急救药品。调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向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关人员详细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核实事件发生的性质、地点、时间、范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
协助区疾控中心对可疑场所、物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南关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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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医院立即组成接待小组,由院领导或机关领导牵头,医务科领导组成,统一调查。
2、对患者方面的医疗问题,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力量处理,将不良的医疗后果降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要认真调查分析,经过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对患方提出的医疗问题形成比较慎密、严谨的书面意见。
3、对患方指出单纯的医德医风问题不袒护、不遮掩,按事实论处;并将处理结果向患者通报。对混在医疗工作中的医德医风问题,要分清医德医风与医疗工作的关系、影响及结果。
4、如果患者死亡,院方一定要动员死者家属同意尸体解剖以明确死亡原因,这对于医患双方最终妥善解决重大医疗事故都非常重要。
5、根据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的一系列配套规章,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和责任大小,实事求是地、既原则又灵活地运用医患双方自愿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和司法诉讼这三种解决重大医疗事故的方法和途径。
6、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主持,会同当事科室,对发生的重大医疗事故进行深入、认真地分析和讨论,从各种角度反思,寻找原因,并按规章制度杜绝、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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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 患方 科室 协 商 院领导 医务 科 法院 卫生行政部门 医学 会
南关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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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投诉及纠纷应急处理程序
向主管部门报告 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 向分管副院长汇报 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院办公会决定
科室调查处理协商解决仍无法解决时主管部门患者不能接受医疗鉴定医疗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三)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 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四)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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