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源核心区公建配套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
EF段基坑深度18.7m,采用C型桩进行支护,C型桩桩长26.5m,桩径1.2m,桩间距2.2m,桩数29根,桩顶至地面采用1:1放坡,高度0.5m,在-4m、-7m、-10m、-13m处布置4排分别长22m、20m、18m、16m的锚索;
FG段由于场地西侧为甲方自有用地,采用大放坡阶梯开挖,并做网喷支护:采用A6.5@200*200钢筋网片,加强筋为C16@2000*2000,喷射C20细石混凝土,厚度80mm,桩间护壁设置A50@2000*2000的泄水孔,泄水孔梅花形布置。坑顶做1500mm混凝土翻边,并设置300*300mm排水沟,排水沟用120mm厚实心砖砌筑并抹灰;
GA段基坑深度16.2m,采用E型桩进行支护,E型桩桩长25m,桩径0.8m,桩间距1.2m,桩数6根,桩顶至地面采用1:1放坡,高度0.5m。在-5.0m(绝对标高486.50)、-9.8m(绝对标高481.70)布置2排斜撑。
GB段布置2排斜撑,每排斜撑23个,2排支撑桩,每排支撑桩23根,桩径1.2m,桩长8m,桩头之间采用连梁连接,连梁尺寸1200*1000。GB段临近香月湖基坑,对面基坑靠近我工地侧锚索2排,已进入我工地红线范围内,为避免本工程施工对香月湖基坑锚索的破坏,待香月湖基坑回填完再施工GB段。
西侧本工程与八线小学基础底部标高相差5.3m,因此在八线小学土方开挖完毕后,高低处需做网喷支护,做法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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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结构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详见平面布置图; 区段 桩身直径 设计桩长 根数 AB段 1 m 24m 37根 BC/DE段 1.2 m 22m 40根 锚索 CD段 1.2 m 26m 5根 锚索 EF段 1.2 m 26.5m 29根 锚索 GA段 0.8 m 25m 6根 锚索 GB段 1.2 m 8m 46根 钢管斜撑 钢管桩 A48 22m 3根 --- 支护形式 钢管斜撑 支护桩钢筋笼纵向受力钢筋连接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加劲箍采用C22@2000,且在首尾位置加三角内撑。螺旋箍筋在锚索1000mm范围内应进行加密,设置锚索的支护桩还应增加4C25纵向加强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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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过程见计算书。
2、冠梁尺寸为12003800mm,10003600mm。
3、桩间护壁采用A6.5@200*200钢筋网片,加强筋为C16@1000,喷射C20细石混凝土,厚度80mm,桩间护壁设置A50@2000的泄水孔。桩身喷射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
4、钢支撑
斜支撑与水平面成43°角。
设置斜支撑的支撑桩23根,桩长8.0m(基底以下,桩顶均与基底齐平),桩径1.2m,桩头之间采用120031000的连梁连成整体。
支撑采用A609-t16的无缝钢管;
腰梁尺寸为0.8m31m(临钢支撑一侧成43°斜面成梯形),腰梁通过6C25植筋与护壁桩身连接,腰梁砼为C30;
斜支撑一端支于腰梁上,另一端支于设置于基底的支撑桩上;
支撑排数 1 2 支撑数量(个) 23 23 斜支撑高程(m) 485.5 480.5 斜支撑高度(m) 10.2 5.2 水平间距(m) 12.2 6.2 水平预加力(KN) 300.0 300.0 5、腰梁计算
具体计算过程见计算书。 6、支撑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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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桩基水平承载力和位移、桩身(受压桩)承载力计算,具体计算过程见计算书。
7、动态设计
施工期间,对基坑进行位移及沉降监测,密切注意场地环境和场地地质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动态设计,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沟通,使设计与施工紧密结合,保证施工可行性、连续性。
8、监测
本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护壁施工应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以及基坑周边临近道路和周边建筑的沉降观测,以确保基坑安全。
?监测项目
包括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和邻近建筑物(桩支护区)的沉降测量等。 ?测量精度要求
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测量精度为1mm。 ?基坑变形监测指标 基坑深度 18.7m 水平位移 报警值 30mm 竖向位移 报警值 18mm 深层水平位移报变形速率 警值 (连续三天) 47mm 3mm/d ?建筑基坑工程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
项目 监测对象 管线 位移 刚性管道 柔性管线 累计值(mm) 40 40 50 变化速率(mm/d) 5 5 3 邻近建筑位移 ?监控点布置
①平面及高程基准点布置
在现场布设3个平面基准点和3个水准基准点。基准点布设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布设位置应考虑在建筑物变形区以外、不受施工破坏的稳固地方。
②基坑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点布置
a、基坑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点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基坑变形特征的地方。观测点直接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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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加工的全站仪棱镜支架,以消除水平位移观测时的对中误差。
b、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点埋设规格按规范执行。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规范,共布置基坑变形监测点10个,间距20m;布置周边建筑沉降观测点8个;
③基坑变形监测应由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提交资料
水平、垂直位移观测点位置图;水平、垂直位移量成果表;水平位移矢量图;垂直位移曲线图;沉降变形曲线图;垂直位移观测点位置图;倾斜位移量成果表;变形监测技术报告。
1.5.2地下水监测
每口降水井作为地下水监测点,监测的内容有: ?地下水动水位监测
采用水位计监测降水井内地下水的动水位,每天监测两次,早晚各一次。 ?降水井含砂率监测
采用量杯法监测降水井抽出的地下水的含砂率,每天侧一次。 9、其他注意事项
(1)坑顶荷载不应超过设计值。
(2)当坑顶超载不可避免或坑顶位移大于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土方,调整方案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因地基处理等因素基坑需超挖时,应先调整支护设计方案,再进行超挖施工。 (4)必须对场地周边的废旧雨污水管道进行排查,加强地表排水系统的建立,防止降雨及周边废旧管道污水对基坑造成影响。
(5)由于场地基岩顶板埋藏较浅,基岩顶板上2.0~2.5m的地下水(包括电梯井内的地下水),无法通过管井降水疏导,因此这部分地下水需采用明排水措施。
(6)内支撑拆除
a支撑可在地下室向上施工过程中逐层拆除,距第一排支撑以下最近的一层地下室梁板顶面标高为-10.1m(绝对标高为480.6m)完成施工后用换撑带换撑后可拆除该道支撑,第二排支撑拆除应在地下室外墙填至第二排支撑标高处用换撑带换撑后方可拆除;支撑拆除条件:支撑以下地下室梁板施工完成,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地下室外墙与支护桩之间用C15素混凝土回填,在梁板标高位置设置厚度1.0m的C30素混凝土换撑带,其强度达到设计值的75%后,可拆除该道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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