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守 则
一、一般规定
1、下级服从上级垂直管理是饭店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遵守逐级请示、报告制。 2、员工必须切实执行上级的指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借故推诿、拒绝或停止工作。
3、所有的员工一律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未与下一班当面交接班以前,不得擅自离岗。
4、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闲聊,不得进入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区域。
5、员工在休息日或下班后,除按规定要求开会、学习和加班工作外,不得在饭店内逗留。
6、饭店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扎堆聊天、嬉笑打闹。 7、自觉维护饭店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8、不得随地吐痰,丢烟头。
9、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在岗期间不准打私人电话和接待私人来访。 10、员工在岗期间不准洗澡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严禁暗示或明示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物品。
12、员工出入口是员工出入饭店的专用通道,员工应爱护所有的设备、 设施及环境卫生并出示相关证件。
13、不得携带危险品及超长、超大物品进入饭店。
14、员工应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名牌,工作服要干净、整齐。
15、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宣传栏上张贴任何宣传品或乱涂乱画乱写,不得随意摆放任何物品。
16、员工要随时携带“员工卡”,接受警卫人员检查。员工离开饭店,必须主动将随身携带的包、袋及其它个人物品接受警卫人员的查验。
17、携带公物出店,必须经部门经理和保卫部经理批准,开具《公物携带证单》方可出店。
二、 仪容仪表、礼节礼貌
1、所有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清洁、服饰整洁。 2、员工应经常修剪指甲,不能涂有色指甲油。
3、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头发长短适度,以不盖过耳际衣领为宜。
4、女员工头发梳理整齐,长头发必须扎在后面,边缘部分要修剪得当。 5、员工上岗前,要保持制服干净,平整,鞋子光亮无尘土。
6、女员工着裙装时需穿长筒袜,袜子的上边不得外露,长筒袜要按饭店发放的颜色穿着,没有破痕。
7、员工上岗前忌吃刺激性较强容易使口内有异味的食品,保持牙齿清洁口气清新。 8、在工作岗位上,仅限于佩带一副耳钉及一枚简单戒指。 9、制服口袋不要放入过多物品,以避免有鼓胀的感觉。
10、员工接听来电: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问候、报部门、报姓名,语言要清晰、热情愉快;语速适中,做到随时可以记录;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主动帮助对方转至所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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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转接前应说“请稍等”,如果对方等待,表示歉意;等待时间不超过30秒;通话结束后2-3秒,再轻放下听筒。
11、对宾客的批评建议要虚心倾听,把理让给宾客,如遇无理宾客,要冷静对待,不与之争辩,并报有关领导,快速解决。
12、不议论、盘问、围观、仿效、讥笑宾客,不与宾客抢路、抢话、插话。
13.注重礼仪,对宾客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是熟练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开头,谢字不离口。员工应做到:宾客来店有欢迎声,体贴宾客有问候声,宾客表扬有感谢声,宾客批评有道歉声,宾客离店有告别声;会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我能帮您做些什么、再见、欢迎您再来;严禁使用:逗气语、粗暴语、否定语、轻蔑语。在服务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给客人轻松、安静、有序、舒适的心理感受。 三、保密规定
保守饭店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复印,外传饭店各类文件,财务报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客户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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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刷卡
1、员工通道是职工上下班唯一通道,上下班必须刷卡。
2、两头班人员须刷卡四次即上班前、中间休息、再上班前、下班后。
3、员工上下班、临时加班刷卡要比到岗提前、离岗推后10分钟,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4、当班需要延长时间加班的,只刷两次卡即上班前和加班后。
5、临时加班后继续上班的,需刷四次卡即加班前、加班后、上班前、下班后。 *违反1、2为轻微过失。
6、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卡、未打卡:第一次为轻微过失,第二次起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迟到早退时间以考勤机时间为准)。 7、代替他人刷卡:对代刷卡人和被代刷卡人,第一次为严重过失,第二次起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
8、未按规定刷卡(包括:未按排班班次刷卡;未按正确方式刷卡,导致照片画面不全,难以识别本人),第一次为一般过失,第二次起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 9、忘带卡或丢失卡:第一次员工应在签到时做出说明,同时填写《非正常考勤审批单》由部门总监签字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及时输入电脑考勤系统,在一个月内发生第二次为轻微过失,再次发生的,将依照《国际人手册》中处罚条例,升级处理。
10、各部门在考勤期内将员工考勤假、班次加班、倒休、缺勤等输入考勤系统逾期视为无效。
有以上行为发生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其所在部门提交相关情况资料,部门应根据《国际人手册》中处分条例,填写《员工违纪处分单》,并按程序上报人力资源部。
员工应正确使用“员工卡”,并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20元/张;“员工卡”表面出现模糊时应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免费修复;离店时须将“员工卡”及时交回。 二、签到
1、 员工上下班除要在职工出入口进行电脑刷卡外,还必须在到、离岗时进行签到、签离。 2、 员工到岗时按实际到岗时间签到,离岗时按实际离岗时间签离。 3、 员工签到、签离时必须着工作制服。
4、 员工签到、签离须由本人进行,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或签离。 5、 签到、签离应字迹工整、清晰可辨,不得用铅笔,不得任意涂改。 6、 指定负责人监督、检查员工签到、签离,保证考勤准确的责任。 7、 部门总监、经理有监督、检查本部门指定负责人履行责任的权力和义务。 8、 人力资源部有监督、检查全店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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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述第2、3条规定属轻微过失; 违反上述第4条规定属严重过失。
员工使用客用设施的规定
在店内要走员工通道和使用员工专用电梯,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对客服务设施。 本规定提及的客用设施指:正门、西门、客用电梯、客用卫生间、商店、商务中心、公用电话;本规定提及的饭店员工指北京国际饭店在册人员及外租店、外协单位人员。
饭店指定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指定客用设施的规定如下: 1、正门:
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下同)管理人员(可着便装及工作装)。 2、西门:
(1) 部门副经理以上(含副经理,下同)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 (2) 外出推销的销售经理;
(3) 去银行送款及外出催帐的财务人员; (4) 乘饭店车辆外出的工作人员; 3、客用电梯:
(1) 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2) 陪同客人或(和)处理投诉的大堂经理; (3) 陪同客人的销售经理; (4) 迎送客人的宾客关系员; (5) 巡查客房的管家部经理; (6) 催帐的信贷员;
(7) 为客人送房间钥匙的接待员、行李员; (8) 为散客接送行李的行李员; (9) 为客人送餐的服务员;
(10) 处理紧急情况的保安、工程人员。 4、商务中心:
(1) 为客人办理业务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2) 为客人办理业务的销售经理; (3) 为客人办理业务的宾客关系员;
(4) 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办理业务的总监秘书(需总监批准)。 5、客用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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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除上述指定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使用的指定客用设施以外,饭店其他员工不得使用饭店任何客用设施。
饭店指定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指定客用设施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应先礼让客人;凡因工作需要在本规定所指客用设施范围内工作的员工,不在本规定限制之内。各部门经理人员有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责任。各部门经理人员有监督、检查外部门人员在本人管辖区域内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责任。保安部有在全饭店范围内监督、检
查全饭店员工执行本规定的权力和责任。 违反本规定为轻微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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