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4)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5)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并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根据需要对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进行临时调整。
各工作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专人担任,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各专业工作组按照本预案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到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实施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毕节军分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民政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等参加。收集、核实、汇总、分析、报告地震灾区的受灾情况,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做好参与抢险救灾力量的协调、部署工作;指导地震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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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毕节军分区牵头,武警毕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防震减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参加。制订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公路、铁路、航空运送工作;清理灾区现场。
(3)群众生活保障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能源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质量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气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制定灾区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有关区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设立志愿者队伍服务站,做好志愿者招募管理、工作派遣和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安排抵达灾区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调控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市场供应;做好遇难者善后和遗体处置工作;做好灾区应急供水水源保障等工作。
(4)紧急医学救援组 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市外事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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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军分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毕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迅速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等;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等工作。
(5)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由市工业和能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联、毕节供电局、市广播电视局、电信、移动、联通、铁塔、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组成,组织指导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开展灾区受损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工矿商贾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等工作。
(6)次生灾害处置防范组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能源委、市民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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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火灭火,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做好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等工作。
(7)治安维护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毕节支队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和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8)监测和损失评估组 由市防震减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业和能源委、市统计局等单位组成,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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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进行地震灾情速报和快速评估,提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辅助决策意见;组建流动监测台网,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开展对地震烈度、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次生灾害调查;联合有关单位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开展地震灾害科学考察等工作。
(9)新闻宣传组 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市外事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防震减灾局、团市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正确引导舆论;组织管理媒体,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报道;做好舆情监控及研判,采取适当形式积极稳妥应对;开展地震应急宣传,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工作。
(10)涉外事务组 由市外事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毕节办事处、民宗委、市委台办、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负责协调国外救援队伍行动事宜;组织处理涉外事务(港澳台、外籍旅客)等工作。
(11)救灾捐赠和资金筹措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外事办、贵州出入境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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