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医学是从预防的观点出发,研究人群健康、疾病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采取公共卫生、社会卫生和自我保健等措施,充分利用环境中有益因素,控制和消除环境中有害因素,以达到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延长寿命,提高生命质量之目的的.门医学科学。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的经济水平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方面,。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对自己生命健康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使得预防保健、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日益繁重,所涉及的范围愈来愈广泛,对预防保健和环境保护的道德要求愈来愈突出。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医务工作者自身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是预防保健工作中面临的遭德问题。因此,加强预防保健和环境保护的道德修养,调整好预防保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道德关系,对于减少和消灭致病因素,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的安定,促进整个人类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预防医学工作者的道德要求 1.忠于职守,高度负责
预防医学以社会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是直接致力于社会利益的事业,因而有着比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更为广泛的社会性。疾病在人群中流行,多是由人群生活的环境因素引起的,例如水源、粪便、居住条件、气候条件、饮食条件等。这些条件的随机性很大,难以控制和管理。
预防医学工作范围广,工作时间长,工作内容复杂,工作十分艰苦,再加之部分预防医学工作人员存在着“重治疗,轻预防”的思想,甚至出现不愿从事预防医学工作的情况,这就要求预防医学工作人员要忠于事业,不图名利,不畏艰苦,不怕牺牲,尽职尽责,为人民的健康和幸福而奋斗,为崇高的职业而奋斗。
忠于职守,高度负责,还表现在树立新观念、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上。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现代预防工作的内容也随之发生重大变革,即从单纯的防病治病转向整体预防的模式,将健康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做到预防生理性疾病和预防心理性疾病相结合,保障社会人群不仅不生病。而且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适应上均处于良好状态。 2.面向社会,坚持公益
预防医学工作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对社会承担道德责任。因此,把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面向社会。主动服务,是对预防工作者的又一道德要求。面向社会,主动服务要求预防工作者从社会的利益出发,主动到人群中去进行健康状态和疾病的普查,进行预防接种;主动向上级报告疫情,尤其是重要疫情,更应及时上报;由于工农业不断发展和城市人口的集中,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城镇基本建设的扩大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植被覆盖面不断减小,给环境和人群带来不利影响。随着中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外贸商品和人员的进出日益频繁,这对我们预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社会道德要求。总之,面向社会主动服务,就是要求预防工作者采取高度负责和积极热情的态度,树直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高尚医德。
3.不畏艰难,秉公执法
预防医学的工作任务是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就工作范周来说,从天上到地下,从平原到高山,从江河湖泊到汪洋大海,从城镇街道到乡村农舍,凡是有关人群卫生的事业都要管,可以说“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的是空气”;“既管官,又管民,男女老少都管到”。就工作内容来看,也是相当复杂的,既要搞好预防,又要搞好某些病的治疗;既要防治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和新出现的艾滋病,又要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非传染性疾病。从工作方法来看,其工作条件也是十分艰苦的。它要求预防工作者,无论严寒酷暑,刮风下雨,都要调查研究到现场、取样化验到现场、监督检查到现场、投药消毒到现场、预防接种到,现场、,防治疾病到现场。然而,有的时候虽然防保工作者做了大量工作,仍然看不到显
著的防治效果,甚至被人们误解和冷淡对待,这就需要高尚的医学道德精神,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预防工作,不仅要发扬不畏艰险和知难而进的精神,还应正确看待自己的工作成效,要清楚地认识到,预防医学的社会效益往往是隐形的间接的效益,它减少了疾病和千家万户的许多治疗费用,节约了国家的许多卫生资源,这些很难计算,也不另被人们所注意。但是,正是预防工作者默默无闻地工作,才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作为预防医学工作者应当不为名不为利,任劳任怨,甘当无名英雄,富手自我牺牲精神。只要坚持这样做,就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正因为预防工作艰难复杂,所以更需要相关法律规则为之保驾护航。
预防医学的许多工作是通过实施卫生法规进行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卫生法规,如《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许多城市还从本地情况出发制定了适合当地要求的卫生法规,这些法规都是我国预防王作的有力保障。预防工作者是卫生法规的宣传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应该依法办事。在执法中要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违法必究,不徇私情。那种对违法者姑息迁就,甚至同流合污,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舞弊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原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
(二)健康教育的伦理原则
健康教育在满足社区医疗要求的同时又要处理好敏感问题,即需要得到关注,但却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如死亡、暴力和性。健康教育人员如果没有相关经验,就有可能错过在目标人群中建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健康观的机会、伦理原则的作用就在于给面临问题的健康教育人员一个工作的限度和标准。
健康教育工作者被赋予改变人们行为的使命,社会上对健康行为的需求日益增加,更多的人参与到该项工作中,这就需要用指导实践的伦理原则来规范所有参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人的行为。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伦理原则应明确告知公众和全科医疗人员,健康促进活动要有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让健康教育目标人群知晓可以获得的服务和帮助,过程的所有参与者都会从条理清楚、简明的伦理原则中获益。在健康教育的同时,要贯彻以下原则。
1.无伤害原则
是指在健康教育的过程中,不做对社区群众有伤害的事。无伤害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免受伤害
如在强调保持适宜体重的重要性的同时,不要使个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 (2)预防伤害
如家里是经常吸烟的地方,健康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告知家长吸烟会威胁到孩子的健康。 (3)远离危害
如教师或家长传授不准确的信息,这种信息会间接带来危害。健康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就是消除这种危害,要在不影响教师和家长的威信、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基础上进行。 2.效益原则
多做对他人有益的事情。这一原则的两个部分是:提供效益和平衡效益与伤害。区别效益和危险是很重要的,因为在追求效益的努力中也伴随着潜在的危险。我们喜爱的许多东西—食物、性和运动都携带着危险。健康教育人员应帮助社区人们充分认识行为选择的风险和益处,这样他们才能在获得信息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决定。健康教育人员的努力可帮助人们确定行为的效益是否超过行为带来的危险。 3.自主原则
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绝对自主权意味着个人有充分的行动自由。相对自主权是指个人具有在有限的范围内自由行动的权利。在儿童教育中,适当的
社会限制是必须的。相对自主权建立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即在个体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是自主的。
如果在做决定之前,不能得到完整的信息或个体不能理解所提供的信息,那么他或她的行动就不算是自主决定的。如果一个人是被迫的,如以高度的抵抗或失去某种利益的威胁,他或她的决定也不是自主性的。强迫的成分越大,自主性越低。
4.公平原则
每个人应受到公正和同等的对待。换言之,针对社区服务健康教育的规章和制度必须适用于群体的每个成员,而且前后一致并具有连续性。当规章和制度的应用前后不一致或没有连续性时,不公正就产生了。当然这并不等于在所有情况下,和他人相比,每个人应受到完全相同的对待,相应的变化才是具有合理性的理由,这是正确解释说明的关键所在。
二、计划生育与护理
(一)计划生育中的伦理原则 1.人工流产
人工流产是指由孕妇本人或他人(通常是医生或助产士)以人工手段有意施行的堕胎,以终止妊娠。分为治疗性和非治疗性人工流产。治疗性流产通常是因为患有某种疾病不能继续妊娠,而采取的终止妊娠方法;非治疗性流产涉及的方面较多,如在妊娠期诊断出先天遗传性疾病或畸形的胎儿、未婚先孕、婚外孕等,都有可能采用人工流产的方法进行处理。人工流产往往会给受术者的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而且手术可能有严重并发症发生。因此,施行手术必须坚持“知情同意”和“质量第一”的原则,不要不道德对待患者,特别是对待非婚或“超计划”妊娠者,应该和普通妊娠者一样,不应歧视,严格为她们保守医疗秘密。通常使用的方法有药物和手术两种。从社会控制生育或个人计划生育角度,因避孕措施失误或失效引起的计划外妊娠或意外妊娠也可采用人工流产方式。但是,在计划生育中应首先采取避孕措施,而不是人工流产。人工流产只能作为节制生育的补救措施,施行时要采取谨慎的态度。
2.胎儿性别鉴定
现代诊断技术可用于性别选择和性别鉴定,但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胚胎种植前遗传学诊断技术与X、Y精子分离技术的应用,可降低人群个性连锁遗传病的发生率,前者可用于胎儿性别产前诊断,后者可按受术者主观意愿生产某一性别的胎儿。但这两种技术的滥用都将造成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另外,B超检查等技术也可在产前做出胎儿性别鉴定,在一个重男轻女的社会中,此类技术弊大于利。性别比例平衡是人类长期进化的结果,有利于入类的繁衍和社会的稳定。若性别比例失调,性犯罪的概率就会增加,给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 3.优生
优生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各种优生措施的推行要冲破传统的伦理观念、不良习俗等所造成的障碍。因此,全科医生既要具备一定的优生学理论和专业技能,又要以特殊的医学道德要求规范自己的医学行为。 4.不孕不育
在不孕症治疗中,应努力帮助受孕困难的夫妇,不能为了完成计划生育指标而忽视或剥夺这些夫妇的正当权利,影响其夫妻生活和家庭幸福。 (二)护理中的伦理原则
护理工作是整个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受整个医学规律的支配,又有其自身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重视护理工作本身的道德问题研究,加强护理队伍的道德素质建设,对提高护理工作水准,维护人体健康,改善入的生命质量,推动护理科学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整体护理
整体护理是以病人为中心,以护理程序为基础,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整体护理中以护理程序为基础,根据病人生理、心理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制订计划、执行计划并及时评价护理效果、修订计划,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有反馈的完整过程。因此具有以下道德要求:以病人为中心是整体护理的根本道德观念;更新观念,学无止境;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整体护理。 2.基础护理
基础护理在病人的康复中占有重要地位,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各专科护理的共同基础,也是从事护理专业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护理人员热爱专业、无私奉献,认真、自觉、高度负责,钻研业务、不断进取,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3.特殊人群护理 (1)老年人
对老年人或老年患者应该理解与关心,对他们应该给予特别的尊重;对老年患者更应该细致观察,尤其要注意语言交流。 (2)孕产妇
做好妇女孕产期保健,注意妇产科病人特殊的心理变化,尤其要加强语言修养;从妇产科工作的特点出发,既要有冷静果断的作风,又要有细心周到的照顾。 (3)儿童
对儿童或患儿应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针对儿科的特点开展护理工作。 三、重症监护与临终关怀
(一)危重病人抢救中的道德要求
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是社区医疗的一项重要工作。危重病人抢救的效果如何,不仅取决于抢救人员的技术,而且同抢救人员的道德水平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1.争分夺秒
危重病人病情紧急,变化很快,如心脏骤停、脑出血等,全科医生必须要有“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地奋力抢救。 2.勇担风险
危重病人病情紧急,病情复杂,抢救中常常有很大的风险。全科医生是首诊医生,在风险面前需要十分慎重,尽量选择安全有效、风险小、损伤小的医疗方案,但也要有勇于承担风险的精神。危重病人哪怕存有一线希望,全科医生也应积极采取措施,敏捷、果断地进行抢救,并及时与上级医院联系。 3.团队合作
在社区抢救危重病人,受条件限制存在一定困难,抢救中需要有,团队合作精神,病情一旦稳定,应立即进行转诊。 (二)临终关怀 1.临终关怀的概念
临终关怀,是指为现代医学治愈无望的病人缓解痛苦、维护至死的尊严、帮助临终者安宁地走完生命最后历程,对临终者家属提供包括居丧期在内的生理和心理关怀的一系列立体化社会卫生保健服务。
临终关怀在社区医疗中尤其重要。在生理上,临终关怀要消除病人躯体疼痛等症状的困扰;在心理上,临终关怀要慰藉指导临终病人接受死亡、缓解对死亡的恐惧,同时还要安抚家属的悲伤情绪;在社会方面,临终关怀团队中的社会工作者承担着解决临终者及其家属有关的社会问题,并寻求社会的支持:临终关怀具有重要的伦理意义。 2.临终关怀的道德原则
在社区医疗中,实施临终关怀应遵循“照护为主,适度治疗,注重心理,整体服务和人
道主义”的道德原则。 (1)照护为主
临终关怀不以延长病人的生命过程的治疗为主,而以全面护理为主,提高病人的临终阶段的生命质量,维护瘸人死的尊严。这种照护是社区医疗中的重要责任。 (2)适度治疗
据国内外调查资料显示,晚期病人的基本要求有三条:一是保存生命;二是解除痛苦;三是无痛苦地死去。但考虑到人们的传统观念和习俗,对临终病人如果完全放弃治疗,人们往往不易接受,此时全科医生应提出适度治疗的原则,即不以延长生命过程的治疗为主,而以解除痛苦的治疗为主。 (3)满足心理需要
临终病人通常不同程度地经历“否认、愤怒、抗议、绝望和接受”的复杂心理过程,且因人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程度、宗教信仰、职业与年龄等的不同而有差异。因此,全科医生及其团队对晚期病人要加强心理治疗与护理,使其正视现实,并对其进行安抚、同情、体贴、关心,因势利导地使其心理获得平衡。 (4)整体服务
所谓整体服务即全方位的服务,主要包括:对临终病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面全面给予关心和照顾;为病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既要关心病人自身,又要关病人家属;既为病人生前提供服务,又为其死后提供家属居丧的服务等等。 (5)人道主义
与普通病人相比,临终关怀要充满爱心、关心、同情,理解临终病人,尊重他的权利与尊严,尤其要尊重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力,力求使其在最小痛苦的情况下,安详地、有尊严地告别人生。
四、用药与转诊 (一)用药中的道德
用药作为治疗的手段之一,其目的一般说来与医疗的目的是一致的,即挽救和维持病人的生命,治疗或减轻病人的疾病和痛苦,促进和维护病人的身心健康。现实中用药目的基本上与医疗的目的是一致的,是符合道德的。归纳起来用药目的有以下几种:①主要是使疾病、机能障碍或不适消除,以恢复正常功能的用药;②改善各种条件下的操作用药;③改变在认识方面的学习用药;④为了恢复健康的各种滋补用药;⑤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行为的效果用药;⑥研究个人或他人的内心世界用药;⑦表示意志的象征性的目的用药;⑧要支配他人用药;⑨达到某种神的目的或宗教仪式用药;⑩为了鼓励某种社会政策或政治政策用药。从上述用药目的看,用药不仅仅是临床医学中的问题,也涉及医学科研、社会及政治问题。
用药目的是有道德意义的。实用主义的解释是错误的,如以美国韦斯特医生为代表的实用主义观点认为药物有用就是正确的用药,根据此观点,上述各种目的的用药都是正确的。显然,这是失之偏颇的观点。因为不良目的的用药可能有用,但不符合道德要求。用药的道德思想基础应该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即除用药目的必须是符合道德的以外,用药的手段也必须遵循原则。用药必须力求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二)转诊中的道德
转诊常常使病人产生很多误会,一部分病人会产生严重的焦虑。转诊前,全科医生应充分考虑到全科医疗、医生本身和实际条件的潜力与限制,必要时应向病人说明。不管病人是否愿意转诊,都应该获得病人的书面证明。全科医生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及时地作出转诊的决定,并取得病人的谅解和同意,而且对转诊过程一直负责,取得接受转诊医生的大力支持,直到病人又重新回到所在的社区。要让病人充分了解全科医生的工作特征,即全科医生的作用就是负责首诊和进行必要的转诊,适当的转诊是全科医生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转诊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