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需要由站长审批后借支,返站后三天内与财务结帐,剩余经费当即退还。
六、站内实行一支笔审批,根据财务规定,结合站工作实际,
卫生材料、药品采购等正常支出经费由站长审批,公务费和业务费1000元以内由站长审批,1000-5000元由分管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报告主任办公会审定。 七、收费员应将当天资金存入银行,库存资金不得超过银行
规定限额。
八、财会人员每月做帐一次,收有凭、支有据、单齐全,帐
目清楚,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九、职工卫生津贴、岗评、年终奖、劳保用品按有关规定执
行。
十、执行费比照《机关来宾招待规定》执行。
十一、医疗费用管理按有关规定和比照委机关有关规定执
行。
十二、创收结余部分建立三项资金,40%为事业发展基金,
60%用于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副站长职责
二、 在站长领下,负责分管本站业务、技术服务及后勤工作。
二、制定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向站长
汇报。
三、负责本站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工作。
四、负责本站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国家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
正确贯彻执行。
五、确定本站业务人员轮换值班、下乡、出诊、手术等。
参加具体技术工作、参加值班组织本站疑难病人的会诊和危重病人抢救。
六、负责本站业务人员值班排班工作。
七、监督技术服务规章制度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
证工作质量。
八、检查督促病例书写质量,保证纪录完整、真实、准确。 九、负责站内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做
好每月手术统计工作。
十、安排进修实习人员学习计划和带教,负责对他们考核鉴
定。
十一、站长外出,接受站长委托,代替站长行使职权。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站内房屋、设备、家具、器械属固定资产,需分项建帐,
登记造册,经常检查完好程度,发现损坏和丢失,应查明原因,向站长报告。
二、属于使用太久以及抢救病人时损坏的器材经有关人员证
明,可免于赔偿但要填写报告单。 三、站内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四、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开支。 五、站内财产报损、报废、廉价处理,须由站长批准,转让
或无价调拨按照规定办理。
六、对物资的管理做到不积压浪费,对进入、调出、捐赠、
自制、自建的物资和房产均需及时计价,登记入帐。 七、固定资产调出、报废、廉价出售报主管部门批准,其他
物资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八、定时对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一般每年一次,对盘亏、损失的物资,需及时查明原因,报请领导批准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档案(含病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凡收文、发文、各项
制度,各种报告、各类上报材料、大事记录、计划总结材料、个人奖惩及病案等有关资料、报表均应收集、归
档保存。
二、保存的文书档案应统一编号、逐页编号,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三、所有文书档案均应登记造册,定时整理,时刻注意防潮、
防火、防虫蛀。
四、借阅文书档案需经批准同意,并履行借阅手续,机密文
件专袋另放,经管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五、管理人员更换时应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当面逐册清点
交接签名备案。
病案讨论制度
一、有以下病例者,科室要组织病案讨论,由科主任负责
主持。
1、站内计划生育手术所致近、远期并发病。 2、计划生育手术失败者。 3、手术、医疗发生差错者。
4、住站治疗时间长或医药费用过多者。 5、有示教意义的病例。
二、有以下病例者站组织病案讨论,由业务站长或站长主
持、必要时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参加讨论。
1、疑有假手术者。 2、死亡病例。 3、医疗纠纷病例。 4、急、危、重转院病例。
会 诊 制 度
一、凡遇疑难,较大手术、危重、病情急的病例均应及时
请示会诊。
二、科内会诊由经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科主任负责主
持。
三、科间会诊由经管医生提出并填写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
签字后送被邀请科室,应邀医师应及时到位、由邀请科主任主持会诊。
四、站外会诊∶遇本站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手术需请外
院会诊,由请求科主任提出,分管站长同意,并与外院联系,确定会诊或手术时间,会诊由分管站长主持。 五、会诊前,经管医生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病史,
诊疗过程的介绍、会诊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六、特别危重、病急、危及生命病例,应果断、快速护送
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