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扩展原则
4.1 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的内容有变化时,不能扩展; 4.2不能连续扩展。
5.型式核准扩展条件 5.1 轻型汽车
5.1.1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验 5.1.1.1 检验标准及项目:
GB18352.3-2005中Ⅰ型和Ⅵ 型试验、双怠速
5.1.1.2 型式核准扩展条件
? 有/无OBD功能相互不可扩展 (仅适用GB18352.3-2005) ; ? 发动机型号、生产厂家相同; ? 燃料种类相同; ? 发动机单缸气阀数相同; ? 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相同
?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使用的下列排放控制关键部件的型号及生产厂需要相同 ? ECU* ? 氧传感器* ? 催化转化器* ? 增压器 ? 中冷器
? 二次空气喷射 ? EGR
? LPG、NG燃气混合器和燃气喷射单元
?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使用的下列排放控制关键部
件的型号及生产厂需要相同 ? ECU* ? EGR
? 喷油泵 ? 喷油器 ? 增压器 ? 中冷器 ? 中冷器有/无 ? 后处理装置
? ECU、氧传感器和催化转化器的扩展特殊要求:
企业提交变更型号的相关控制文件及技术性能的技术资料,经检测机构确认不影响产品的排放性能,可向主管部门提供说明文件,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可以扩展。 ? 进气方式相同;(自然吸气/增压) ? 驱动型式相同; ? 变速箱型式相同;
? 允许基准质量不同,对第一类车,车型的基准质量对应的当量惯量应为基础车型的相邻较大二级或任何一较小级; 第二类车,车型的基准质量对应的当量惯量为基础车型的任何较小级,且已型式核准车型测得的污染物质量在要求扩展车型所规定的限值之内。
? 允许总传动比不同,但每一档位传动比与基础车型相比变化≤8%。
注:
驱动型式分为:两驱、非全时四驱(有两驱和四驱手动切换键,驾驶员可以根据工况选择驱动方式)、全时四驱(无两驱和四驱手动切换键);两驱和非全时四驱的车型的I型试验方法相同,试验结果可以互相扩展,全时四驱的车型试验结果只能扩展全时四驱车型。
5.1.2轻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检验 5.1.2.1检验标准及项目
GB18352.1-2001中Ⅲ型试验; GB18352.3-2005中Ⅲ型试验 5.1.2.2型式核准扩展条件
? 有/无OBD功能可相互扩展(仅适用GB18352.3-2005); ? 发动机型号、生产厂家相同;
? 曲轴箱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相同(PCV的型号及生产厂相同); ? 曲轴箱排放污染控制方式相同
5.1.3轻型汽车蒸发污染物排放检验 5.1.3.1检验标准及项目
GB18352.1-2001中Ⅳ型试验;
GB18352.3-2003中Ⅳ型试验 5.1.3.2型式核准扩展条件
? 有/无OBD功能可以相互扩展(仅适用GB18352.3-2005); ? 燃料/空气计量(即:喷射、化油器)的基本原理必须相同; ? 燃油箱的形状,燃油箱和液体燃料软管的材料必须相同。试验必须在截面和软管大致长度方面最恶劣的系族进行。由负责型式核准试验的检测机构决定是否接受不同的油气分离器。燃油箱的容积差必须在±10%以内。燃油箱呼吸阀的设定必须相同。 ? 贮存燃油蒸气的方法必须相同,如活性炭罐的形状和容积、贮存介质、空气滤清器(如果用于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等。 ? 化油器浮子室的燃油容积差必须在10mL以内。
? 脱附贮存蒸气的方法(即:空气流量,起动点或运转循环中的脱附容积)必须相同。
? 燃油计量系统的密封和通气方法必须相同。 ? 发动机的生产厂相同
? ECU的生产厂相同;
注:
? 允许发动机尺寸不同; ? 允许发动机功率不同;
? 允许自动变速器和手动变速器不同,两轮和四轮驱动; ? 允许车身形状不同; ? 允许车轮和轮胎尺寸不同。
5.1.4 轻型汽车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 5.1.4.1检验标准及项目
GB18352.1-2001中Ⅴ型试验; GB18352.3-2005中Ⅴ型试验 5.1.4.2型式核准扩展条件
? 有OBD功能车型可扩展至无OBD功能车型,反之不可扩展(仅适用GB18352.3-2005);
? 某一已型式核准的车型,可以扩展到发动机及污染控制装置的组合与已型式核准车型相同的车型。
? 下列所描述的参数相同或保持在其规定限值之内的车型,都认为其发动机及污染控制装置的组合是相同的 ? 发动机: ? 缸心距 ? 气缸数
? 发动机排量(±15%) ? 缸体构造 ? 气阀数 ? 燃油系统 ? 冷却系形式 ? 燃烧过程 ? 污染控制装置:
? 催化转化器的生产厂家相同; ? ECU的生产厂家相同; ? 催化转化器:
? 催化转化器和催化单元的数量
? 催化转化器的尺寸和形状(载体容积±10%) ? 催化活性的类型(氧化、三效等) ? 贵金属总含量(相同或更多) ? 贵金属比例(±15%) ? 载体(结构和材料) ? 载体孔密度 ? 催化转化器封装形式
? 催化转化器位置(位置和尺寸不应使入口温度的变化大于50K,应在Ⅰ型试验设定负荷和120 km/h 匀速行驶条件下检查该温度变化)。(检测报告应明确说明)
? 空气喷射:有/无、型式(脉动,空气泵) ? EGR:有/无
? 当量惯量等级:当量惯量等级应是邻近的较大二级或任意较小的当量惯量等级。
? 耐久试验可在一辆在车身、变速器(自动或手动)、驱动型式(两驱/四驱)、车轮或轮胎的尺寸方面与待型式核准车型不同的汽车上进行。 ? 燃料类型相同
? 如果先进行两用燃料车,使用汽油进行耐久性试验,在其它满足扩展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扩展至使用汽油为燃料的汽油车,反之不可。
5.1.5 轻型汽车OBD系统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