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
2、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
二、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牟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内业建库及数据加工综合项目需要,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
1、招 标 人: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2、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及概况:中牟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内业建库及数据加工综合项目 4、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中牟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内业建库及数据加工综合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主要以数据加工和系统开发服务为主(内业为主),以建设中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为具体目标,含部分软件配套和技术服务。本项目以中牟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历年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技术标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标准,利用遥感和“互联网+”等新科技手段,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中牟县境内952.53平方公里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及变化情况,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调查,全面摸清中牟县城镇村及开发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和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潜力等土地专项调查,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中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中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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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系统。
工期和验收:
本项目要求在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项目验收采取中标单位自检、作业单位互检、业主自检、市级抽检的形式,最后以河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以专家验收的方式进行项目终(总)验,中标单位负责中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所有内、外业单位验收涉及的各种层级验收、检查和数据质检等费用。
5、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县第三次调查规范的标准、方案等要求和中牟县实际情况。 6、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一切必要相关工作。 7、以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操作,杜绝违法违规事件。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三)管理要求
各中标人应接受各项规定,切实享受各项权利,严格履行承诺的义务,为招标人做好服务,并接受管理要求。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书格式 (6)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含的投标须知、规定格式等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且任何要求澄清的关于招标文件的内容,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答疑会的方式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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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 4.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5、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2.2法人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2.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2.5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等复印件; 2.6纳税证明资料; 2.7投标人资格声明;
2.8 2016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2.10 公司主要人员情况表;
2.11 2013元月1日至今承担过土地调查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书); 2.12技术方案及措施;
2.13 服务承诺、制度及合理化建议; 2.14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1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报价
3.1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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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申请人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 3.3投标申请人须根据目前市场行情,自身实力,项目实施情况及供货方案,合理自主报价。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要求报出每平方米单价。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要求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贰份,电子文档只接受U盘形式。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包括正、副本及电子文档),另请单独再用信封密封提交一份投标函附录以供唱标使用,并在包封上写明招标人及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密封线上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4)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5、投标有效期
5.1投标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5.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自己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6.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通知,投标人均须按本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6.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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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其投标无效。 7.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7.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照前附表的要求缴纳。 7.5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7.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消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5.2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7.5.3其他招标人认为严重损害其利益的。
7.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合同有效期内为招标人服务的,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取消为本项目服务的资格。
五、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的代表一人和社会专家四人,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2、开标会议程序 2.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代表。 2.3由投标人及监督人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4经确认无误后,按投标人其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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