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传达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指示、法规和标准,督促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在法人的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认真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检验要求,配合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转让、报废等工作。
五、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用、维护、检验等)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管理,确保持证上岗,安全运转。
六、定期检查与排查特种设备的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定,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工作;负责突发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八、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负责特种设备的年检、统计、上报等。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2、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员和现场操作人员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每年年初签署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4、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下属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分别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
5、安全管理机构和各下属单位内部,也应该签订各自的《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6、《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中应明确本单位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其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年度奖惩的依据。
司炉工人的职责
切实执行《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在培训有效期内持证上岗,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二、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三、 经常注意和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操作制度,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转。
四、 认真做好有机热载体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 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六、 有机热载体炉炉在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有机热载体炉炉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持现场。
七、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违章指挥。 八、 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保持运行记录簿的完整清洁。
九、 努力学习锅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导热油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应对有机载体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机热载体进口压力、温度、出口压力、温度;循环泵运行情况。
(2)有机热载体锅炉可见受热部分有无鼓疱、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是否良好。
(3)燃烧设备(炉排、上煤、出渣、燃烧器)、鼓引风机运转情况,除尘设备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有机载体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载体,注油泵是否正常。
(5)管道阀门,法兰联接处有无泄漏;管道保温是否完好。 (6)自控装置是否正常投用。 3、巡回检查路线: (1) 液湘炉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上煤机→炉排结构→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炉膛燃烧状况(燃烧器)→出渣机→除尘器→鼓引风机及烟风道→膨胀器→循环泵→过滤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储存罐→注油泵→电控柜。 (2) 气湘炉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液位表→安全阀(爆破片)→炉排(减速器)→热载体炉体及燃烧状况(燃烧器)→出渣机→注油泵→过滤器→膨胀器→油气分离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储存罐→循环油泵→电控柜。
导热油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人员应负责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班前、班 后清理、润滑、检查、调整设备;班中认真观
察听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除小故障,包括 消除泡、冒、滴、漏。
2、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分定期的小、中、大修三类。小修由司炉人员提出,随时 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有机热载体炉受热烟灰、焦渣、炉膛、烟风道修理、附属 设备、附件、仪表、自控装置等;大修期限可根据定期检验情况而定。
3、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前应进行一次内外即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检修计 划;对受压元件的检修应由持证的专业修理单位承担。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确保检修质量。 5、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损坏情况,检修方案,修理质量检验等) ,并存入有机热载体 锅炉技术档案备查。
6、检修完毕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受压部件检修应由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监检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7、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温度计、电极压力表应按技术规范规定送计量部门校验;安全阀 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液面计一年至少维修拆洗一次; 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每月应校验 一次,有问题及时检修。
8、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停止运行期间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停用一年以上应向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停止运行一年后需要恢复运行前, 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