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确定初步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向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及相关业务处室提供施工方案草案。
(3)施工单位根据初步确定的施工方案,Ⅰ级、Ⅱ级施工还必须形成“三图一表”草案。
4.会议内容:
(1)施工主体单位重点介绍:一是施工概况(包括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所需时间、影响范围及验收安排,信号改造工程还应包括联锁试验、开通方案及施工过渡方案);二是施工组织和安全(包括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及防护办法、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列车运行条件、是否需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三是施工准备、人员机具安排情况;四是“三图一表”草案编制情况;五是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2)施工配合单位(含设备管理单位,下同)重点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及静态验收、模拟试验、施工配合等实施进展情况,以及人员机具、安全措施、把控重点、施工关键环节、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提出施工前期准备存在的问题、“三图一表”草案需改进的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车务和机务部门应重点介绍施工运输组织方案和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组织办法,设备管理单位根据施工内容提出施工方案优化建议、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质量注意事项。
(3)设计、监理部门提出施工项目技术要求和施工安全质量等注意事项。
(4)相关业务处室、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施工有关内容分别提出施工方案和“三图一表”草案优化建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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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施工安全质量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并负责解决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会议主持人解决需协调的施工事项,审查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提出施工要求,必要时印发会议纪要。
(二)施工预备会
1.会议目的:了解施工前的准备情况;规章制度和行车组织办法的制订及培训情况;安全监控措施的制订及培训情况等。并审核“三图一表”,确定开工条件。
2.会议时间:Ⅰ级施工于施工前2日、Ⅱ级和Ⅲ级施工于施工前1日召开,维修作业预备会不少于作业开始前2小时召开。
3.会议内容:
(1)施工主体单位重点汇报施工准备、静态验收、模拟试验完成情况;施工组织安排、人员机具到位情况;列车运行条件、路用列车开行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三图一表”制定情况,以及配合单位提出的施工前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需协调解决事项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2)综合利用天窗单位重点汇报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列车运行条件、路用列车开行方案、施工组织、人员机具、安全措施、共用天窗安全协议签订、应急预案等内容。
(3)施工配合单位重点汇报施工准备、静态验收、模拟试验完成情况;人员机具准备情况;施工配合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情况,以及施工前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需协调解决事项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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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单位应提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议,车务和机务部门应重点汇报新设备使用前的规章制度制订和有关行车人员的培训情况。
(4)设计、监理部门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安全质量的落实情况。
(5)相关业务处室、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施工有关内容分别提出施工要求、施工安全卡控重点和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并确定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6)会议主持人协调施工有关问题,审核确定“三图一表”,再次审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确定综合利用天窗的施工项目,重点提出施工注意事项等。
(三)施工总结会
1.会议目的:分析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组织及安全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
2.会议时间:由施工领导小组确定。 3.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施工组织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2)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提出设备监护、养护要求和对施工遗留问题的处理建议。
(3)监理部门汇报施工安全质量完成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遗留问题的整改。项目管理单位协调解决遗留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对规、对标按期整改。
(4)相关业务处室总结施工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5)安监部门总结施工过程中安全标准执行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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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控监督情况,提出施工地段养护及存在问题的整治要求。
(6)会议主持人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 三、会议记录要求
(一)施工协调会、预备会及总结会由车务站段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属Ⅰ、Ⅱ级施工的会议记录,由负责记录的车务站段整理后以传真或网络的方式发送运输处存档备查。维修作业预备会由主体维修项目设备管理单位负责记录并保存。会议记录保存期限2年。
(二)施工会议记录责任区域划分:
1.区间施工影响一端站咽喉时,由受影响端直属站或车务段负责。
2.不影响车站或同时影响两端站咽喉的施工。 (1)车务段管内由车务段负责;
(2)直属站与车务段相邻区间由直属站负责; (3)车务段间或直属站间相邻区间:单线区间由上行方向后方站车务段或直属站负责。双线或多线区间:黔桂线、黔桂A线柳州西至太阳村间由柳州车务段负责,黎湛线黎塘Ⅰ、Ⅱ场至凤鸣间由南宁车务段负责,湘桂Ⅰ、Ⅱ、Ⅲ线柳州至柳州南间由柳州南站负责。
第六章 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第二十五条 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站段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一、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
(一)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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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的施工。
(三)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的施工。
(四)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的施工。
(五)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
(六)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 (七)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
(八)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大秦线,石太线,侯月线,新焦线,新菏线,兖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第十二条的规定时。
(九)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
(十)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铁道部审批的施工,由铁路局进行施工方案审核和施工计划编制,并制定运输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铁道部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运输调整由运输部门负责,施工方案由各专业部门对口负责。铁路局依据铁道部批复,编制具体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铁路局审批的施工计划。除铁道部、站段审批以外的所有施工计划,以及区间、站内正线、影响正线道岔和信联闭、牵引供电设备的维修计划。
三、车务站段审批的施工、维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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