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数量进行取样、送检。
4.1.4为保证钢筋四周的保护层厚度,应按规范设置砼垫块,并控制在同一平面。
4.1.5钢筋接头位置,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错开焊接。 4.1.6钢筋弯曲变形,应校正后方可使用,钢筋上得油污、泥灰等应清楚干净。
4.1.7钢筋和预留管、埋件等位置冲突时,不能任意断筋,应同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商议后采取措施。
4.1.8箍筋加密区,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钢筋在焊接或绑扎中发现问题,也应会同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共同解决,不得随意变更货代用。
4.1.9每一部位的钢筋,都必须经过隐检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注,工长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钢筋、预埋管、预埋件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隐检记录。
4.1.10混凝土工程:指定专人负责,车车过磅,每次浇砼开盘前由实验人员负责检测砂、石含水量,并调整现场施工配合比,配合比应挂牌,砼塌落度每台班测定1~2次,并做记录。桩身砼试件留置应按严格按GBJ107-87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制作试块。
4.1.11桩长、贯入度、进入持力层深度、桩顶标高均严格控制,满足设计要求。
4.1.12严格控制混凝土浇捣量,保证桩身充盈系数、桩顶标
高满足设计要求。 4.2安全生产
4.2.1施工作业时间,每天早班开工前,班长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活动内容也包括施工机械日常检查、保养、安全隐患、整改班组及教育,并做好活动记录。
4.2.2施工现场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4.2.3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4.2.4电工、焊工及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4.2.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2.6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的通道口等危险处,要设有盖板、围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及明显标志。
4.2.7搅拌工应对搅拌机例行检查和保养,每次使用搅拌机后,应及时进行清洗,清楚落地灰浆,关闭电闸,上插销后,方可离开。
4.2.8翻斗车工应负责翻斗车的日常检修、保养,特别检查制动和转向装置,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4.2.9孔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均需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孔内必须用36V安全进行照明。
4.2.10吊具、索具、吊斗等应每日检查,发现损坏危及安全应及时变更。井下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4.2.11每日开挖的土方必须堆放在井口1.0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0m,且每日开挖的土方必须当日清离现场,堆放在指定地点或直接外运。
4.2.12当桩距小于2.5倍桩径时,相邻桩位不得同时开挖,应先开挖其中一个至封底后才能开挖另一个桩孔,防止造成通孔整体塌陷。
4.2.13每日下井前必先检查孔底是否有有害气体,孔深超过20m时,应向孔底送风或直接送氧气,防止井下人员中毒或窒息。
4.2.14井上、井下联络信号要明确,井口以上应设有安全绳或悬挂软梯,人员上下应有吊篮。
4.2.15地下爆破时,孔口应当加盖爆炸半径范围内应派专人警戒,防止人员误伤,爆破后下井前,应向孔底送风,后方可下井检查。
4.2.16没开挖的桩位的桩位孔井应加盖,每开挖完成一个井孔,井孔应立即加盖,防止人员坠入孔内。 4.3产品保护
4.3.1相关轴线控制桩、标准水准点灯应做明显标志,防止桩基施工时、桩机、车辆的碰撞。
4.3.2桩基施工时,应防止周边邻近已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设计、甲方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加强观测。
4.3.3施工中若发现文武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3.4进行基础开挖时,如果采用机械开挖,应严禁机械碰撞工程桩造成断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