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实务》案例集 - 图文(2)

2019-03-04 15:36

等些日子给办,现在没有存款。华某将随身带来的空白存单给了鲁,鲁要求华在存单上签字。华就在出纳栏里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5月,华某找到鲁某,因未搞到存款,便索要空白存单,鲁某说已经扔了,华某信以为真。

2002年3月,鲁某车祸去世,鲁某遗孀李某来找华某,递过一张150万的存单,华某看后惊讶不已,对李某说没有这回事,鲁根本没有搞到存款。李某迅速夺回存单。次日华某赶到李家索要存单被拒绝,尔后又托人说情索要存单。种种“私了”办法均未奏效,李某等人态度强硬。5月李某向法庭正式提起诉讼。围绕存单是否有效,法庭双方律师开始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经市公安局笔迹鉴定,确认存单上的华某字样确系本人所写,存单上其余文字、数字均为鲁某所写,复核栏里的王某印章显系伪造。华某陈述的有关交空白存单给鲁某以及签字,向鲁索要空白存单等经过均有多名证人向法庭举证。李某述称其夫鲁某在华某家向华交钱的经过,因鲁某人已死,死无对证,真假难辨。

2002年8月14日,法庭依法判决原告所持定期储蓄存单无效,鉴于被告方管理制度不严,是造成本案的主要原因,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

结案后,该支行引以为戒,在全辖区开展了重要空白凭证大清理,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问题:这起储蓄纠纷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防范此类案件应抓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案例7

某支行实行单人临柜的柜员制度,储蓄员林某负责第二柜台,2003年9月5日,储蓄所来了一位昔日的同学,她就到大厅与同学叙旧,出来时,她没有退出储蓄系统,既没有在微机上签退,晚上结帐时,第二柜台短款1万元,她仔细查找,发现微机上有一笔1万元的活期存款不是林某办理的,很可能是在她没有签退的情况下离柜,有人办理了虚增存款业务,在没有查出这个人时,林某只能补上这1万元。 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得到哪些启示?

案例8

某省某银行A 区松和支行张某轻而易举地卷走10亿元,2005年1月6日案发前3日已全家移居加拿大。据悉,此案已涉及甲公司在该支行的两个账户共计存款余额2.9337亿元;甲公司的子公司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乙公司所存的3亿余元资金;该省社保局1.8亿元资金;同时,甲公司存在银行的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亦被悉数卷走。而该银行发言人指出,现在数额依然无法确定,估计有更多资金被卷走。张某作案手段是吸收存款不入帐,给客户开立虚假存单,然后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转移出境。 问题:请分析该省银行在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失误类 案例1

1994年初,女青年赵××以优秀成绩被某银行聘为代办员,安排在储蓄所工作。3个月后,她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乘机盗用本所储蓄员王×和李×的私章,虚存款2笔,金额共 4,000元。王×和李×发现少了款,却查不出原因,为免坏了名声,两人只好私下各自垫出2,000元了事。

后来,赵××私填凭条,偷盖私章,贪污储蓄存款案事发,经查实,她共计贪污储蓄款1.8万元。赵××虽被查处,而王×和李×所付的高额“学费”却因时过境迁,且无凭无证以至无处“报销”。

问题:储蓄员应如何保管和使用自己的印章?如何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

6

案例2

一天下午,一储户到新余某银行储蓄所存款1,000元,储蓄员小孙和小孟办了这笔业务。快下班时小孙与小孟清点现金,钱账不符,短款9,000元。两人仔细查找,所主任提醒他俩一笔一笔核对每一张存单,终于发现,下午没有人存过1万元,有张存单多写了1个“0”,当时两人都没有注意。多1个“0”,千变成万,储户存款增了9,000元。为了追回这笔钱,找到这个储户,说服这个储户订正存折数目,银行从行长到储蓄员,共动用了几十个人力,花费了整整1个月时间。幸亏储户通情达理,这才纠正了失误,避免了一场官司,不然,两人难料后果如何。

问题:这笔存款差错的原因是什么?应如何防范?

案例3

1998年6月,南昌市某银行信托公司3位押运人员,在库包出库后没有认真清点,随意丢放,且没进行出库交接登记便开车离去,致使一装有28万元国库券的库包遗失。行长接到报案,采取紧急措施。利用该行电视监控系统,查出库包丢失经过,并于当晚在全市电视屏幕上反复播出了库包丢失后被一中年男子捡起的镜头,这才使捡包人于第二天将包原封送回,避免了银行一次较大经济损失。

为此,某银行信托公司各位领导均受到经济处罚,而3位押运员全砸了“饭碗”,被银行除名。

问题:简述银行库存现金的管理程序。在这一程序的运转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为此事件三人砸了“饭碗”,这个案例中应吸取哪些教训,应如何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

案例4

某银行城关储蓄所出纳员刘某,将出库现金8,518.55元放入办公桌的抽屉里,便和往日一样,与会计员开门营业了。电话机响了,是找刘某的,他与会计员打了招呼起身出去了。10分钟后,刘某回来了,继续工作。下午5时结账清库,全天收现金41笔,19,095.80元,付出现金29笔,7,775.90元,现金库存16,834.45元。再次核算,仍短款3,000元。刘某和会计员急忙向领导作了汇报,行领导急忙请来公安人员,现场勘察,也没有发现蛛丝马迹。又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奋战,也没有找到3,000元的去向,短款3,000元全部自补。

问题:这笔短款应由出纳员负责吗?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案例5

(1)代写取款凭条,忘销折,遭赔款。1995年秋季,某行储蓄所进来一位储户,要从活期存折上取款1,000元,当填写凭条时说自己不会写字,新参加工作的储蓄员小韩本着为客户服务的心理,代为其填写了取款1,000元的凭条,记账、配款后,只在底卡上销去了1,000元,却忘记在储户存折上销账,连款带折交给复核员小孙复核,当时小孙正在接电话,只核对了款数,没有细看存折是销账,就递过去,由小韩交给了储户。

过了一段时间,储户又来取款,接柜人员小韩接过存折,正要配款,细心一看,存折上比账面上多出1,000元,才想起那天取款时的情景。储户只说是记不清了,折上有钱就该支取。争执不下,查看原始取款凭条,是所内人员代写,无委托人签字和手印,储户不承认曾取走此款,经耐心做工作,说明当时情况,储户仍坚持不承认取走此款。后终因取款人委托储蓄员代写凭条证据不足,且又未在存折上销账,只好赔付1,000元,小韩、小孙各自承担500元。

7

(2)账折不见面,少销存折案。某行储蓄所里走进一位储户,手持存折要求从1750元活期存折中取款1,000元。这时,储蓄所业务员姜某抬头一看是老熟人张某,忙打招呼,主动为其填写了1,000元的活期储蓄款凭条,由张某在凭条上签了字,便心不在焉地在存折支出栏记人1,000元,而在结余额时,却误按100元减少,余额应为750元,误结为1,650元。然后将存折递给张某,把活期储蓄取款凭条递给了出纳员小汪,小汪复核配款后交给小姜。复点后交给张某。事隔两天,张某又一次到储蓄所,不自然地将存折递给业务员姜某,说:“我取1,600元。”姜某又替张某代填了1,600元的取款凭条,然后还是让张某在凭条上签了字。填记存折后配款、复核,再把款及存折交给张某,张某点清后,见900元到手,高兴地走了。姜某在下午记账时,才发现这一问题。当晚,他找到张某,叙旧情、讲友谊,最后当说出来意时,出乎意料的是张某坚持说:“9月25日只支了100元,至于凭条上的1,000元,是你写的,我只签了个字,当时没在意。”姜某以后又几次找到张,竞毫无结果。储蓄员姜某只好认赔。

问题:造成以上纠纷案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防范?

案例6

(1)个体户郝某在某县一银行存人活期存款10,894.71元,数日之后,郝某持活期存折到该银行取款3,000元,尚余7,894.71元,当日下午4点钟,郝某回家时,发现存折丢失,因家距银行20余公里,郝某立即打电话向该银行声明挂失,银行工作人员孟某接到挂失电话立即进行查找,发现郝某账内存款尚在,双方约定郝某第二天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其后,孟某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失手续,也未向其他工作人员交待,且第二天未在岗。第二天上午,郝某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时,得知存折内7,894.71元现金及利息均已被人冒领。郝某要求该银行赔偿已被他人冒领的存款本息,该银行拒付,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郝某的活期存款是储蓄中的一种,其发现存折丢失后即向存款银行口头挂失,银行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标明存折已挂失或冻结存款,致使郝某存折被冒领,对本案件纠纷负完全责任,应当赔偿其经济损失。判决该银行赔偿郝某存款本金7,894.71元。

(2)1997年5月1日15时17分47秒,一姓徐的中年妇女急匆匆来到某储蓄所对储蓄员说:“我家刚才被盗了,存折也被偷走了。”接着递进一张写有自己名字的纸条。储蓄员张小姐说:“挂失须凭身份证。”徐某旋即回家。张小姐又办了一笔业务后才腾出手来处理挂失的事,而徐某一笔900元存款已于几分钟前在另一储蓄所被冒领。张小姐查到徐某的账户后,没有立即办理电脑口头挂失,致使徐某的150元存款又于几分钟后在另一窗口被冒领。等到徐某持身份证来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时,她的1,050元存款已全部被冒领。储蓄员要求客户挂失时提供身份证没有错,但是《储蓄管理条例》也规定:储户遗失存单,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张小姐所在银行讨论认为,尽管她的行为并不直接导致客户的存款损失,但应该负全额赔偿责任。 问题:储蓄业务中,存款人和储蓄机构各自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防范此类案件应做好哪些工作?

案例7

1996年2月23日,某储蓄所会计员李某正手拿毛线和勾针在打毛衣,这时储户路某走过来,手持3张储蓄存款异地托收第三联临时收据,金额为3,415元,来办理转存手续。李某接过托收收据,因心里惦记着活,便草草一看,抽出几张托收第四联留底,开成1张新存单。李某不知道,她多抽出1张本是郝某的金额为1,520.71元的托收第四联,算入了路的存单,路一看存款多了,也没声张,走出储蓄所。隔了一天,储户郝某将他那张1,520.71

8

元的储蓄异地托收第三联拿来办理转存。李某发现款已被支走,于是答复郝某:“你的款已支走了。”郝本人并没支款,便说:“手续还在我手里,没有的事,我根本没支款。”于是,柜台内外爆发了一场激烈的舌战。1,500多元钱硬说支走了,郝某又急又气,一连几次跑到储蓄所索款均未得到解决。银行领导知道了这件事,向上级行反映,最后在计息凭证中发现了差错线索。派人找到路某,经过一番交涉,终于将1,520.71元存款连同利息追回,交给了郝某,并向其赔礼道歉。该行对经办员进行了批评处罚。 问题:分析问题差错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防范?

案例8

法院受理了这样一个案子:原告邓某称1996年3月20日下午到储蓄所存10,000元,填好凭条递入钱后经办人员说少了200元凭条,他开始不认,但又没有发现是他们拿了,最后补了200元存上。1997年2月,邓去取钱时,银行以“该存折未加盖复核员李某私章,银行内部记账簿上该笔业务已注销,微机监督上无该笔业务记载”而拒付。

被告银行称那天邓某来存款,填好10,000、元凭条,递入钱后,计账员张某没发现差错,他一边登记一边递给复核员李某。经复核发现只有9,800元,他们又递出叫他数一遍,邓某数后果然差200元,但却说经办人“搞掉了”。结果在储蓄所大吵大闹,最后表示不存了,他的底账从微机里注销了,销毁了存款凭证,退还了现金及活期存折,但上面已有张某的章及所填\,000元”的数字忘了注销。

庭审中查明:该存折未加盖复核员李某私章,只有接拒员张某的私章和他所填的“10,000元”;银行内部记账簿及微机无该笔业务记载;邓某所填凭证已被销毁。双方对是否真正存款争议不休,又都不能提供更多举证。

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并不是一个章和两个章的问题,甚至也不是邓某是否真正存人10,000元钱的问题,而是银行内部记载与储户存折上记载不一致时应以谁为准的问题。不管本案中银行盖的是一个章还是两个章,也不管内部有无记载,当储户持有的存折本上的记载与银行内部记载不一致时,均应以存折所记载的为准。法院判决如下:银行付全部诉讼费;责令银行支付10,000元存款及利息。银行立即履行了全部义务,同时对经办人员给予处分。 问题:从这个案例中银行业务人员应吸取哪些教训?

案例9

1999年12月27日,某村村民刘桂兰(又名兰子),以“兰子”为名在某行西关储蓄所存入1,500元一年期定期存款。1996年3月10日,刘桂兰以存单丢失为由,并拿出本人身份证件(姓名为刘桂兰),在西关储蓄所办理了挂失手续,1996年3月20日西关储蓄所为其补开了存单。1996年12月29日刘桂兰将这笔存款支取。1997年9月2日,刘桂兰的姐姐刘桂茹持原存单(即户名为“兰子”)又到西关储蓄所支款,引起纠纷。

问题:此纠纷发生,虽然与其姐妹内部矛盾有关,但也反映出银行内部执行规定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防范?

案例10

2000年12月4日,家住某省某市华西路的储户赵玉兰,发现自己在2000年9月12日存入该市某银行信恒储蓄所的1.5万元(1年期)存单遗失,遂赶到储蓄所办理挂失手续。该储蓄所施某查核后,确认这笔存款未被人冒领。以后,赵玉兰仍将这笔存款存在这家储蓄所。

事有巧合,家住该市华东路的另一个赵玉兰在2000年9月12日那天,在信恒储蓄所存入1.5万元,存期为1年。当时华西路的赵玉兰在办理挂失手续时,银行人员王某没仔细

9

核对存款人地址,便按照华东路赵玉兰的1.5万元存款底单,将有关手续办给了华西路赵玉兰。

2001年9月14日,华东路的赵玉兰手持2000年9月12日存人的1.5万元1年期存单到储蓄所取款时,银行才发现其中有错。此时,该存单上的1.5万元已不知去向。银行认定华西北风的赵玉兰以虚假挂失手段冒领了华东路赵玉兰的款项。银行便到法院状告华西路储户赵玉兰,要求法院判令其返还冒领款项。被告则反驳道,由于银行内部管理混乱,造成差错,其后果应自负。她要求法院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并恢复其名誉,赔偿损失。

问题:此案发生起因是由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引起的吗?主要责任是否由银行工作人员承担?银行应吸取哪些教训?

(四)诈骗类 案例1

某支行王某于2000年10月23日在李某未实际存款的情况下,为其虚开了金额200万的定活两便储蓄存单。此后,李某将存单作为质押物向某信用社办理了质押贷款200万,期限从2000年11月1日至2001年6月5日。贷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期还款,信用社持质押的存单要求支行支付,支行认为该存单为无真实存款的假存单拒绝支付,信用社于2002年10月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支行败诉,于2003年8月支行给信用社本息2086880元。

该案例的主要问题是( )。

A.该支行违规操作,应向信用社支付本息2086880元。

B.该支行在空白重要凭证和印章管理等易发案环节管理中存在漏洞。 C.该支行必须强化业务人员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内部控制和责任分工,加强对空白凭证和印章的管理。

D.该存单为无真实存款的假存单,该支行应拒绝支付,法院判决支行败诉不对。 E.信用社为李某无真实存款的假存单办理了质押贷款200万,贷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期还款,信用社应向李某追偿贷款,不应要求支行支付。

案例2

2003年5月6日下午,某支行存款科一名统计员到某储蓄所办事,柜台外有一位储户拿一张定期一年的存单,说家里有急事,急需提前支取这张12万的存单,12%的高息就不要了。该支行存款科的这名统计员马上接过存单,立即将此事向支行领导进行了汇报。经过调查,原储蓄所主任黄某,在2000年---2003年间,利用担任该储蓄所主任之机,打着银行的旗号,以高息揽储为诱饵,采取开鸳鸯存单的手段挪用了43名储户定期存款51笔,金额达450万元,具体手法是:一是先承诺12%的高息,然后自己存入500元、1000元不等,在微机中开定期存单打印在空白纸上,再为储户手工开制定期存单;二是将手工开制的存单上注明不能提前支取字样,然后交给储户,把储户的存款存入自己开的活期存折上;三是黄某用这种非法手段获取了储户大额存款,然后自己使用或借给自己的朋友做生意、炒股等,自己从中赢利15万元,案发后黄某已逃。

问题:请分析黄某作案得逞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案例3

2002年1--5月期间,谭某利用其带班员的职务之便,在员工下班离开后,采用电脑脱机打印的方式,打印收据内容(姓名、金额、顺序号和自编的账号等),然后,利用营业当班时间,私盖银行储蓄业务印章和盗用同事私章,以银行内部职工高额存款为名,共开出储

10


《商业银行实务》案例集 - 图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实用的C语言编程规范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