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驾校制度汇编及安全责任制(4)

2019-03-05 21:38

信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5.3.2全校所有教职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

5.3.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

5.3.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 5.3.5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5.4学员回访制度

5.4.1回访方式:分书面回访和电话回访两种。

5.4.2回访内容: 回访是驾校与学员沟通的一种重要形式,每期坚持回访30%学员,对特殊学员还应由专人单独跟进回访。 回访须向学员询问对驾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学驾期间对教练员教学的要求以及教练员文明教学情况。 5.4.3回访要求:

I回访人员应认真做好回访学员前的准备工作,回访前要精心策划,确定回访的目的、主题,做好日程安排。

II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回访过程中,认真做好学员反映情况的笔录工作,对学员反映的情况笔录要真实、详细,若当时记录不清的要及时询问清楚,以免错误理解学员的意思,造成不良后果。 III对于书面回访和电话回访过程中,学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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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时整理成文字材料上报有关领导,材料需统一存放保管。 IV统一整理各种回访意见,每一个季度定期召开回访后座谈会, 针对回访学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 5.4.4回访注意事项

1注意回访的语言、语气和语速。回访时要注意用语得当、保证语言内容通顺连贯,语气不卑不亢,语速适当。

II注意选择回访时间。回访应避开学员休息和业务繁忙的时间。 III学会倾听。回访过程要注意少说多听,多让学员说话,让学员感受到你在用心倾听。

IV注意言简意赅。清晰表达自己谈话的目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息准确传达。

六、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6.1学员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

I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II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士。 III学校乱收费的。

IV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V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VI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VII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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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6.2学员投诉方式

在学员报名处、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6.3投诉管理

I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发现投诉及时处理。 II接到投诉后,由校长阅示后,填写学员投诉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III调查时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IV调查结束后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报送校长批准。 6.4投诉处理

6.4.1学员投诉内容属实,按下列原则处理。 I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II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III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 IV学校乱收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学员。 V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兑现承诺。

VI其他问题,由校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6.4.2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按学校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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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6.5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投诉后,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5日,要超过5日的由校长批准。 6.6学员投诉处理的结果

I学校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II处理结果备案保存。

III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 6.7 投诉查处

6.7.1投诉、举报人存有误会、误解的,而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无过错的,由办公室对投诉举报人予以解释。

6.7.2被投诉举报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确实有责任的,但情节轻微,责令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立即纠正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并向投诉人说明。

6.7.3被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需给予其诫勉的,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需要给予通报批评的,在局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6.7.3.1一年内被诫勉谈话一次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被诫勉谈话2次,扣发当年年度奖金;

6.7.3.2被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并取消该部门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6.7.3.3被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实施诫勉或通报批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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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驾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予调离岗位、待岗、辞退等处理。 6.7.4被投诉举报部门内部管理混乱,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给予该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员相应的处罚,该部门分管校长要承担管理责任。

6.7.5公布投诉举报查处结果。对于情况复杂、问题较为严重的投诉举报事项及最终的处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6.7.6被投诉举报的部门及工作人员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七、安全责任制度

7.1路训安全告知制度

7.1.1路训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7.1.2严格遵守通行证的路线训练、按时间要求出入市区。 7.1.3停车换人时教练员必须观察右侧前后交通状况,提醒学员养成观察习惯。

7.1.4路训时车速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

7.1.5严禁在路口、繁华路段、超市、水果、冷饮摊前停车、换人。

7.1.6路训时教练员必须陪驾。 7.1.7停车休息,必须熄火拔钥匙。

7.1.8按照要求进行集训,不得私改训练时间和路线。 以上八项教练员如若违反其中一项,根据情况罚款2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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