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妨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用语往往隐含了一种“大搞特搞”的群众运动式思路。“经济建设”往往与“粗放型增长”或者“数量型增长”相关,主要是依靠增加投入来扩大产出,在其中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技术进步贡献;实际上我们更需要的是“集约型增长”或者“质量型增长”,这则意味着在给定的技术条件下要实现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从而在更好的技术条件下实现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收益。
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的财税体制使得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愈加强烈,以GDP为主要标准的干部考核机制推动着各级官员单纯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在某些官员那里,经济发展变成了简单化的“以GDP为中心”, 很容易产生随心所欲,不顾现实条件,违背客观规律,产生不计代价、不顾民意、乱采滥伐、能耗高企、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种问题,甚至引起社会动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初级条件下,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不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就没有希望。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容易导致环境污染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导致对生态环境的轻视甚至忽略。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之间,企业和政府往往更重视作为“中心”的前者。项目工程建设只赶工期而不保证质量,只求产值利润而不顾环保标准。近年来,中国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给人们生活带来莫大困扰。这都与单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指导思想有直接关系。
吉林省距离松花江只约数百米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的某车间2009年11月13日爆炸,导致松花江哈尔滨区段水体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市区停止供水。 河北元氏县1.5万村民因化工污染10年买水吃,化工园区附近槐阳镇宋村、大
小孔村、东西解村等10个村庄的3万余村民饮用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北苏村2400亩农田基本绝产。就算是有收成,村民们也不敢吃自己打的粮食。
据2010年2月新版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07年,我国查明的各类源头废水排放总量2092.8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7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28.9万吨,氨氮172.9万吨,石油类78.2万吨等。其中,工业比较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省工业污染源数量居前5位。在产生严重工业污染的行业中,全国有非金属矿物制品18.4万家、通用设备制造污染源14万家、金属制品12.3万家、纺织业10.7万家等。从上述普查结果可以看出:从工厂烟筒、排污口、矿山等排出来的各类污染物,已经使得重现当年的“碧水蓝天”成为奢望了。(蒋高明:《沉痛的环境污染数据》,2010年12月27日《学习时报》)改革开放之初,有人曾经警告过:我们坚决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一定要做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同步进行。然而,曾几何时,我们到底还是没有避免重蹈覆辙。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容易引发野蛮拆迁
“经济发展”应该植根于产权保护基础之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则往往对产权保护置之不顾。近年来,我国众多城市政府加快了城市化步伐,大搞“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然要占用大量土地,而在征地过程中往往没有充分维护农户的基本权益,导致多起违法非法占用土地、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种思想指导下产生的现象。这些年来,城市拆迁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也成为一部分被拆迁户的噩梦。有的人被迫流落在街头,有的住户被停电停水,有的全家住在危楼忍受拆迁的轰鸣声,有的人被非法关押,有的人只得长年上访。野蛮拆迁在成全官员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政绩、让开发商挣到大钱的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弱势群体的生存权,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今年4月22日,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横石村发生了一村民阻止强拆自焚、被烧成植物人的事件。自焚者汪家正是被拆房的主人。那天凌晨,一百多人的执迁队伍破门进入,把住在里边的人强拉出去。当晚并未宿在此处的汪家正和弟弟汪红宇闻讯后赶到现场,双双爬上房顶,汪家正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汽油瓶。但拆迁并末因此而停止,直至自焚事件发生,后来汪到底不治身亡。
据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10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全国77个地级以上的城市的督察结果是,撤销违法违规的文件201个,新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249个,共督促地方政府收缴、追缴各类款项186.26亿元,其中收缴罚款40.56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32.3亿元,追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97亿元,追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税费8.43亿元,补发了征地补偿款14.35亿元,共拆除、没收非法建筑物9712.54万平方米,处理相关责任人8612人。由此看来,违反土地法规的政府文党政官员绝不在少数,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涉及的金额也是以数亿元计的庞大数量。
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影响民生问题的解决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本来是通过不断发展生产力来尽量满足广大民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在实践中执行的时候,生产发展却往往成了目的,而人们的需要反倒成了手段。例如,当国际上出现金融危机、我国的产品出口受到限制而大幅萎缩时,“扩大内需”竟成了当时维持生产发展的要求。这不是明显的本末倒置吗?
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举世瞩目。但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结构性的失衡也客观存在: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增长偏低,低于GDP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明显,基尼系数已达0.47,直逼社会容
忍“红线”??经济建设大步迈进的同时,收入分配并没有及时跟上,广大群众分享不到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必然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
现在社会中存在的诸如医疗费贵、城市房价高、食品安全度低、农业基础薄弱、大学生就业难、幼儿入托难等等,暴露了我们国家的薄弱环节,这是多年来政府对民生问题关注不够造成的,在这些方面历史欠账过多。如果说在经济困难时期这是因为国家底子薄的客观原因,那么在经过经济快速发展30年后的今天,这个理由已经不再有充足的存在依据了。对比国家对高速公路、对高速铁路的巨额投资,对比政府每年数以千亿计的“公款轿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三公”职务消费,国家用于民生的支出明显不足。然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念对此则可以置之不顾。因此,改变这种状况,扭转这种局面,要求国家对民生问题给以特别的关注,切实增加对解决民生问题的投入,就要切实转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
5.“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容易忽略食品安全问题
从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再到近来“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发生,食品安全再次成为国人高度关注的焦点。而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最关键的地方、问题的命门在哪里?
不少人认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失职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真正命门。现行体制下,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多是依靠收费罚款来解决。当罚款成为生财之道,那么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未必能够执法从严。这最新曝光的“养鱼执法”,直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性和制度性弊端:当监管机制也蜕化为污染我们餐桌的帮凶的时候,即使只是局部存在,也足以令食品安全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也有人把食品安全问题归结于人心不古,或者生产者缺乏道德制约。而面对市场中的潜规则,当别人都在染色漂白、添加猛料,我该怎么办?不加,可能因为卖
相不好被淘汰;添加,则意味着食品安全受到威胁。而在“没有标准”、“部门推诿”甚至“执法为利”的环境下,后者的风险小于前者收益,这正是许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
问题在于,如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如果在某些领导眼里变成了“以GDP为中心”,进而便是以企业为中心、以厂长、经理为中心。这样一来,职工、民众、民众的食品安全,都成了“外围的”、“次要的”事情。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经济发展方式落后、环境严重污染、野蛮拆迁频发、食品安全问题不断,种种民生问题和事件表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偏向必须尽快纠正,“社会治理”的宏旨必须明确提出来,而且在全社会达成共识,并付诸实际的共同行动。
三、“以社会治理为宏旨”:伟大的发端
单纯以GDP增长的“锦标赛”成绩一方面给我们带来欣喜,另一方面则令我们感到失望:收入分配不均,地区差距拉大,环境污染严重,食品问题频出,社会矛盾加深,群体事件增多,诸如此类的问题多多,不一而足。发现了这个偏向,我们党和政府开始着手扭转。
(一)“三个代表”思想是对“经济中心论”的初始纠偏
“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必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