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值班员持证上岗培训
一、 什么是持证上岗 P1
二、 江苏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简介 P5 三、 继电保护简介 P17 四、 操作模式优化 P17 五、 运方部分 P20 六、 设备检修管理 P21
七、 江苏电网统调发电企业考核办法介绍 P24
一、什么是持证上岗
1、建立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
?严肃调度纪律,规范电网管理 ?密切配合,共树坚强电网
2、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总则
?为加强江苏电网调度管理,维护电网调度运行的正常秩序,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11条: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岗\的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调技〔2005〕37号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调调度管辖的发电厂、变电所(监控中心)以及其它直接接受省调调度指令的有关单位人员。(以下简
称省调直调单位)
?本办法是在各单位对运行值班人员完成上岗能力的培训、考试(核)等工作的基础上,对需取得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
务联系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的考核认定。
合格证书发放范围:
?省调直调单位直接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运行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须取得省调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
书》,方得上岗与省调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
?省调直调单位下列运行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①、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
②、变电所(监控中心)正、副值班员
③、其他有权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人员
?省调直调单位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常态管理:
①、每年4月底和10月底前,各发电厂、地区调度应将需考试取证的运行人员名单报省调。新建发电厂应在启动调试日前一个半月报送名单(报送名单格式见附件)。省调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集中培训和考试。
②、变电所(监控中心)运行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纳入省公司岗位培训体系,并按相关文件执行。
?省调组织直调单位进行有关省调调度规程、规定及电网基础知识等内容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省调将颁发《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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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两次考试。一般安排在5月和11月份进行。新建发电厂运行人员的考试及发证在启动调试前1个月内进行。 ?对接受多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的厂站,由最高一级调度机构负责该厂站《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牵头组织、协调其培训考试工作。持证上岗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考试结束后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当场给出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者,省调将颁发《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必须经过2个月以上的再学习、再培训后,由其所在单位向省调再次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 ?
?省调每年12月对已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合格者可继续持有。省调可根据情况,结合年度审核进行必要的考试。
?持证人员调离运行值班岗位,应报省调注销合格证书。 3、有关处理规定
一、当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省调将对其提出警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①、延误执行调度指令;
②、发生设备异常或事故情况,未及时向省调汇报; ③、其它违反调度规程和纪律的情况,情节较轻者。
二、当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吊销其《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①、在签发或审核年度内受到两次警告;
②、未经调度同意擅自操作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规程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③、违反调度规程和纪律,情节严重者。
?运行值班人员合格证书被吊销后,省调不再接受该运行人员进行与电力调度业务相关的工作。
?被吊销合格证书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3个月以上的学习、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向省调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试合格,重
新颁发合格证书。
?对同时接受多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的厂站,其运行人员有发生上述规定情形者,可由相关调度机构向发证机构报请吊销其合
格证书。
?各地区调度机构对其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的具体工作应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合格证书由省调统一管理,地调负
责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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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调调度规程:
1、调度管理
调度管理制度:
?省调值班调度员是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
?各级调度机构、各并网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的值班人员发布或者执行调度指令。
电厂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为使电力调度机构有效地指挥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凡并入电网运行的发电、输电、变电等相关设备,不论其产权归属或管理方式,均应纳入相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范围。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基本情况:
?500kV电网:包括所有500kV线路、无功补偿设备、母线、主变(含低压无功补偿设备),由国调或华东网调调度管辖。 ?220kV电网:电厂并网联络线和主要联络线、电厂和联络变电所的母线、无功补偿设备由省调调度管辖。 ?非主要联络线和馈供线路、馈供变电所的母线、主变由地调调度管辖、省调调度许可或调度同意。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基本情况:
?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或装机总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电厂、各种类型的调峰电厂由省调调度管辖。 ?单机容量为50MW以下的电厂由地调或县调调度管辖。
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联系对象:
?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机炉长) ?地调调度员
?变电所和监控中心副值及以上值班员
与调度对象联系调度业务要求:
?互报单位、姓名
?使用普通话和统一的调度、操作术语
?严格执行发令、复诵、监护、汇报、录音和记录等制度。
联系内容的正确性要求:
?省调值班调度员对其所发的调度操作指令正确性负责 ?省调调度联系对象应对其汇报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调度设备及上岗要求
?省调调调度管辖、调度许可和调度同意的设备,各有关单位必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改变运行状态的
操作(对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 。
?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联系对象在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电力调度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
2、调度操作管理
调度操作管理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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