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应当按照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人民警察的教育改造意识,要着重在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治本措施上下功夫。
5、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培养人民警察前瞻性思考问题的能力,重新审视工作中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大胆改革,不断创新,勇于实践,开拓进取,推动监狱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
(四)建立严格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
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人民警察文化素质、法律素养、专业能力、职业道德都有着特定的要求,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条件的人从事监狱工作,才能保证监狱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也才能保证监狱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过去的工作中,监狱人民警察的录用方式不够统一规范,造成了许多弊端,所进人员素质不一、良莠不齐等等,既损害了监狱人民警察的形象,也影响了监狱工作的发展。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一是建立规范统一的录用机制。司法部《2003-2005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实行凡进必考、省级统考,公开择优录用监狱人民警察”,为建立规范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机制明确了方向。应当借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方法,建立和形成一套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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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实际相符合,具有鲜明的监狱工作职业特点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制度,对人民警察所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予以明确,着重考核其所应具备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要面向社会,拓宽招收录用的渠道,广泛吸收优秀人才进入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二是健全和完善对不合格人民警察的处理办法。建立严格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既要把住进口,同时也要疏通出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不合格人民警察的处理办法。对不合格的人民警察、不适合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分别作出处理,纯洁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五)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配置、开发和使用警力 警力是一个多种因素的综合体现,不应仅仅局限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民警察的人员数量,它还应当包括人民警察的素质、物质技术装备的配备、工作的科学化程度、人民警察队伍的科学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应当在如何科学合理地配臵、开发现有警力方面做文章。一是积极争取增加人民警察编制。从监狱工作的实际出发,增加人民警察编制,切实解决人民警察现有人员紧张的问题;二是合理配臵警力。应当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采取有力措施,精简机关,压缩和臵换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充实教育改造工作第一线,解决基层警力紧张的问题。三是增加工作的科技含量。目前监狱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不足。必须进一步研究监狱工作中教育改造罪犯的规律,不断探索适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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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准确、可行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监狱工作的科技含量,真正把监狱人民警察从长期“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的疲劳状态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精力研究探索教育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
(六)落实“从优待警”,促进队伍建设
从优待警是关系到人民警察队伍长远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伴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推进的过程。落实从优待警方针,关键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政策,也离不开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各项政策法规的完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各项保障体系将逐步得到完善。即使是在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监狱人民警察也必将逐步走上职业化的道路。
首先,建立、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工作岗位保险制度。在惩罚、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岗位上,每年都有不少监狱人民警察以身殉职或致伤致残。正义战胜邪恶,法律战胜犯罪,仅仅靠人民警察的忠诚、热血和汗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国家应该在尽力做好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工作的同时,为在编的监狱人民警察确定人寿保险、意外保险、特种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以消除监狱人民警察的后顾之忧。
其次,建立“人民警察抚恤互助协会”,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抚恤标准。监狱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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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们的家庭和子女生活上、精神上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国家应当在目前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抚恤补助基金的基础上,筹建“人民警察抚恤互助协会”,逐步增大抚恤金的基数,进一步扩大抚恤范围,提高抚恤标准。
第三,构建人民警察身体健康状况预警系统,落实定期休(疗)养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加入WTO组织,高科技犯罪、跨国犯罪、网络犯罪、偷渡犯罪等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涉黑、涉枪、涉毒、法轮功等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分子被大量地投入监狱,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越来越大。国家应当针对监狱人民警察,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健全医疗档案,及时掌握人民警察的健康状况;想方设法解决医疗费问题,保证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针对人民警察的心理特点,逐步建立心理健康医疗制度;专门制定一项除正常公休假以外的相对比较稳定的休(疗)养制度,从而在政策上真正体现从优待警。
[参考文献]:
1、《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获奖论文集》资料汇编(二),司法部监狱管理局2004年12月。
2、《监狱理论研究》2002年第1期;2005年第3期。 3、《人民司法》2004年第2期;2004年第12期。 4、《中国监狱》2004年第1期。 5、《甘肃监所》2004年第3期。 6、《中国司法》2002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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