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第三章 受限空间作业分级和许可审批
第五条 进入受限空间10人以上,为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3~9人,为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进入受限空间1~2人,为三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六条 进入与生产系统断开、隔离的新建或大修单体设施、装臵的受限空间作业,可降低一个级别审批。
第七条 申请作业许可证。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实地管理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并开展安全工作分析, 危害因素辨识、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对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内容签字确认。
第八条 审批作业许可证。
(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
作业单位向受限空间所在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含应急预案内容),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将《安全工作方案》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单位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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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领导现场检查后批准,公司安全环境监督中心现场监督。
(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
作业单位向受限空间所在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专业主管领导批准。
(三)三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
作业单位向受限空间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由其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九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基本要求
(一)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必要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参见附件2。
(四)进入受限空间前,所有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培训指南参见附件3)。
第五章 受限空间辨识
第十条 各单位应对每个装臵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数量、位臵,建立受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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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针对辨识出的每个受限空间预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每年应对所有安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安全工作方案年度评审指南参见附件4)。
第十二条 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臵警示标识。无需工具、钥匙即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固定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能进入的词语。
第六章 进入前准备
第十三条 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与其相连的附属管道应断开或盲板隔离,相关设备应在机械上和电气上被隔离并挂牌。同时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并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在有放射源的受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第十四条 清理、清洗。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清空、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中和危害物、臵换。
第十五条 气体检测。 (一) 检测要求
1.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事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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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内气体检测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如作业中断,再进入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2.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检测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
3.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
4.当取样人员在受限空间外无法完成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应制定特别的控制措施并获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5.进入受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检测;气体检测宜优先选择连续检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检测,间隔不应超过2小时;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臵附近,且便于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 (二)检测标准
1.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2.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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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同时还应考虑作业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气体。
3.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七章 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第十七条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第十八条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并尽可能抽取远离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
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臵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第十九条 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等)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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