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常年稳定、长久稳定。 二、安全生产是一票否决,千万不可无所作为
人的一生总得有所选择,要么选择眉毛上的汗水,要么选择眉毛下的泪水。如果不努力工作,不选择眉毛上的汗水,最后的选择就是眉毛下的泪水和内心深处的后悔。自己的政治前途、家庭幸福、单位和企业的发展,全部基于安全生产这个“一票否决”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思想认识、行为方式,还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千万不可无所作为,必须有所作为,必须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有力有效地去作为。
第一,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集体责任在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主要责任在分管联系各自领域、行业的领导,主体责任在企业和经营者,第一责任在政府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在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专业部门、安监部门。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事关执政宗旨、事关科学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的认识,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
协调、重点隐患亲自督办,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要督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领导主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和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靠实到每个乡镇、每个部门、每个村社、每所学校、每个企业和具体人身上,逐级抓、全面抓,全体抓、协同抓,在全县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明责有责、人人负责尽责的良好格局。要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直接责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决不能出现监管真空、监管盲区。
第二,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的责任。“一把手工程”就是首要任务、主要责任、应尽职责和份内之事。我们讲安全发展是硬任务、安全生产是硬责任,就是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按照“属地负责、倒查问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加强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经营者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监督,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治理动态监管,对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事前追责。要指导督促辖区的企业、单位和经营者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隐患报告等制度,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和跟踪落实整改措
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办法,促使企业、单位和经营者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脱管漏管现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最硬的“红线”。安全生产责任重、难度大、追责严,决不能因此有同情心,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侥幸。对安全生产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事。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必须尽心尽责、亲力亲为,必须有“铁的手腕”,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不仁慈,不能上下浮动、搞变通;必须有“铁的面孔”,特别是对重大隐患、高危行业,要常敲打、常督促,不能息事宁人、讲情面;必须有“铁的标准”,对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整顿的要整顿,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不能搞“双重标准”、留下隐患,不能丧失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在这个问题上丝毫不能马虎,出了事故谁也付不起这个代价。很多事情看似偶然,但偶然之中肯定有必然,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后,有些人追悔莫及,但是事前一定是责任没有担起来、工作没有干到位、隐患没有排查掉。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特别是事前追责,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今后凡发现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定要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依法追究、严肃处理,对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一票
否决”,决不姑息迁就。
三、安全生产要防范在先,千万不可本末倒置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防范在先、不能事后设法补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事前从各个层面落实责任,从各个环节、各个部位、各个领域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清除隐患,决不可本末倒置,决不可事故发生后才总结、才追责。沉痛的教训都是带血的,事前加大投入、靠实责任、做好工作,好多事故是不会发生的。在安全生产上,我们不能讲大话,也讲不起大话,只有认真地抓、扎实地做,才能防患于未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责任作为保证,把落实作为核心,把用心用力用情作为关键,强化事前防范、事前督办、事前处置,严抓细管、久久为功,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一,投入要保证。安全生产是各级各部门的大事,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必要的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投入必须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公共安全装备购置、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的公共需要;执法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设备改造,定期检验检测,提高安全技能,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建立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增加应急设备设施投入,加强安监站(所)建设,健全安全监管网络。 第二,隐患要排查。安全隐患是一切安全事故的源头,一点小的失误就有可能酿成大祸,只有扎扎实实地抓好隐患排查,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要坚持纵横交织、点面结合、各方协同、上下齐抓的原则,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高危行业和食品药品、公共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全面深入地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要重“早”、重“小”,及时发现小问题、小隐患,高度重视那些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普遍性问题或经验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盯紧抓牢、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第三,监管要到位。要前移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关口,降低工作重心,严把“准入门槛”,所有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未通过审查和验收的,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建设,不得投入使用。要切实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日常监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重点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执行不到位和领导干部做表面文章等问题。要按照“提升县级、加强乡镇、延伸村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不断细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