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
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2)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3)钻孔内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6)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7)排除上(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
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8)探水钻孔应保持适当的超前距、帮距和密度。探水工作采用“探水~掘进~探水”方式进行,探水钻孔为巷道掘进探明一段安全距离后,巷道允许掘进一段距离,然后再探再掘,确保掘进安全。
①超前距:为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应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的一段距离,一般采用30m。
②允许掘进距离:为经探水证实无水害威胁,可安全掘进的长度,取20m。
③帮距: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即呈扇形布置的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其值取20m。
④钻孔密度(孔间距):指允许掘进距离终点横剖面上,探水钻孔之间的间距,一般不超过3m,以免漏掉积水区,该矿可取2m。 ⑤煤层平巷钻孔布置:工作面迎头布置5个探水钻孔:中孔一个,左帮一个,右帮一个,顶板一个,底板一个。中孔沿巷道方向打设,距巷道两帮1.20m,距底板1.2m;左、右帮孔与巷道水平方向成15度夹角,竖直方向上帮孔倾角+4度、下帮孔倾角—4度,距中孔0.5m。钻孔终孔水平方向分别距巷道两帮20m;钻孔终孔竖直方向分别距巷道顶、板底14m。
⑥倾斜煤层上(下)山巷道钻孔布置:工作面迎头布置5个探水钻孔:中孔一个,左帮一个,右帮一个,顶板一个,底板一个。中孔沿巷道方向打设,距巷道两帮1.20m,距底板1.2m;左、右帮孔与巷道水平方向成15度夹角,竖直方向上帮孔倾角±4度、下帮孔倾角±4度,
距中孔0.5m。钻孔终孔水平方向分别距巷道两帮20m;钻孔终孔竖直方向分别距巷道顶、板底14m。 ⑥探水线、钻孔深度、孔径
根据纳雍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探放水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的周围采掘情况,主要探放煤层前方及上下帮的老空水、裂隙水和顶底板砂岩含水层或采空积水。
1、 确定工作面开口5m为探水起点,
2、 钻孔孔深50m,钻孔超前距离30m,允许掘进距离20m。
孔径为42mm。
探水钻钻孔布置见下图。
f) 放水措施
①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②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和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③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④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2. 探放水设备选择 a) 探放水设备选择依据
矿井用1个采煤工作面保证矿井年生产能力,正常生产期间配备2个掘进工作面。
b) 探放水设备型号及数量
配备型号ZDY—620探水钻3台、ZDY—720探水钻1台。3台工作(采面和两个掘进头各1台),1台备用。
3. 探放水方法 a) 探水起点
(1)若该矿井造成的水灾清楚,压力不小于1MPA时,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小于30m,岩层中不小于20m;造成的水灾不清楚时,探水线至推断积水区的距离不小于60m;
(2)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探水线至预计煤柱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