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

2019-03-09 17:38

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

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要本)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nke Environment Consultancy Co., 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O一三年四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前身为海宁市宝峰热电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更名而得,该公司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孙桥村。根据《嘉兴市2007-2020年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宝峰热电承担着向许村镇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的供热任务。

现有工程为3×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6MW背压机组及1台12MW抽凝机组,公司实施分期建设,二炉二机于2005年8月投入试生产,2006年8月通过了阶段性验收;3号锅炉于2007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09年6月通过了整体性验收。2009年实现发电12509万KWh,供热762633吨。

近年来,由于工业企业的不断发展,供热需求的不断增大,公司现有工程锅炉已处于满负荷工况,至2013年,宝峰热电供热区域内的热用户企业的最大热负荷将达到247t/h左右,仅靠宝峰热电现有的装机能力是无法满足的,因此需尽快实施技改扩容。

为保障热用户的供热需求,宝峰热电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一炉一机。根据锅炉蒸汽管道需接至原有主蒸汽母管的原则,本期应选用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公司拟投资新建一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投产后,宝峰热电供热区域内企业自备小锅炉将全部拆除,由宝峰热电厂集中供热。

1.2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 (2)工程性质:技改扩建

(3)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宝峰热电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征土地

(4)工程投资:本工程计划总投资为6840万元(含脱硝脱硫系统),按上述估算该工程环保投资为4959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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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内容:

表1.2-1 技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已完成建设情况

锅炉 汽轮机组 现有工程 3×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 1×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12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 本期技改 1×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1×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总规模 4×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用1备) B6+C12+B7 表1.2-2 本次技改依托工程及其规模能力情况 项目名称 燃料 运输 干煤棚 供水、化水系统 循环水 系统 石灰石粉仓 配套 工程 依托 情况 依托现 有工程 依托现 有工程 依托现 有工程 依托现 有工程 依托现 有工程 规模能力 厂外运输依托公路运输,由汽车经320国道经燃煤运至热电厂经称量后送厂区干煤棚 设有干煤棚1座,干煤棚尺寸为:干煤棚尺寸为90m×30m,可贮煤约12000t。本期需新增干煤棚一座,尺寸为90m×25m,可贮煤约10000t 在厂区附近的盐官下河泰山港取水,设集中制水站,厂内的化水系统为采用阴阳离子交换3套,总出水能力220t/h。 冷却水量为1500m3/h的双曲线冷却塔1座,单台流量为1746m3/h的循环水泵共3台,468m3/h的循环水泵1台。 成品石灰石粉,采用汽车运输进厂,厂内原有两座240m3的石灰石仓。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的脱硫除尘工艺,控制烟气二氧化硫出口浓度≤50mg/m3,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囱排放口)烟尘浓度≤20mg/m3。新建锅炉与现有锅炉共用两套脱硫设施,1#和2#炉一套脱硫系统,3#炉和4#新建锅炉共用一套脱硫系统。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技术,炉内燃烧温度控制在850~900℃,新建锅炉设置炉后(SCR)脱硝系统,控制烟气氮氧化物出口浓度≤100mg/m3。同时对原有脱硫系统进行整改,增设炉后湿法脱硫设施,全厂四台锅炉共用两套湿法脱硫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炉内SNCR脱硝设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 mg/m3。产生的烟气通过一座100m高、出口直径为3.5m的烟囱排放。 灰库利用现有工程的1座900m3的灰库。 现有工程600 m3钢渣库正在建设中,技改项目可依托现有钢渣库。 公司已建成热网约16.5km,本期热网新增供热管线3km。 雨污水排放系统、生活区、厂内道路、建筑设施、绿化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烟气净化系统 新增 灰库 渣库 热网 公用工程 依托现有 依托现有 新增 依托现有

1.3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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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3.1.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根据《海宁市生态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许村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481C03),为重点准入区。本项目建成后,将淘汰供热范围内企业自备小锅炉,项目污水全部纳管,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及环保准入要求,因此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1.3.1.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项目烟气采用炉内脱硫+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炉后SCR脱硝工艺,产生的烟气通过一座100m高、出口直径为3.5m的烟囱排放,烟尘的排放浓度小于20mg/m3、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50 mg/m3,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工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100 mg/m3。本项目的废水纳管排放,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在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均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Ⅲ类标准。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石膏等,送水泥厂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1.3.1.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次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通过企业“以新带老”改造,做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本项目污染物总量能得到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宝峰热电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COD:8.26t/a;氨氮:0.26t/a;二氧化硫:368.8t/a;氮氧化物:380.14t/a。 1.3.1.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经相应处理后大部分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股份公司污水处理站,由于通过“以新带老”,废水排放量较现有工程有一定的减少,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周边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废气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SO2、烟尘和NOx的排放量较现有工程有一定的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经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Ⅲ类标准,敏感点处的噪声能满足现状。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灰渣和煤泥,正常情况下灰渣可以得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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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其他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而言,该项目实施有利用改善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1.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3.2.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本工程在采取清洁生产工艺以后,烟尘、NOx和SO2排放远低于我国燃煤电厂的平均水平,灰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其能耗、淡水消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基本能达到国内电力行业中属于较先进水平,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1.3.2.2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的符合性

对照《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各项规划,为集中供热规划中的热源点;项目采用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SO2可以内部平衡,NOx可以内部平衡,COD可以内部平衡,氨氮不新增;新建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脱硫+五电场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炉后SCR脱硝工艺,综合除尘效率不小于99.9%,脱硫效率大于97%,脱硝效率不小于70%;粉煤灰等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大部分废水综合利用,少量废水达标纳管;项目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本项目在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工艺与设备、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及各项指标均符合《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1]13号)中相应的指标和准入要求。

1.3.2.3现有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

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现已形成“3炉2机”的规模,其中的2炉2机于2005年8月投入试生产,2006年8月通过了阶段性验收;3号锅炉于2007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09年6月通过了整体性验收。宝峰热电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见表3.1-1。目前各项主要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环评审批要求措施落实情况见表3.7-1,验收要求措施落实情况见表3.7-2。

本次二期项目实施的同时,宝峰热电拟对原有脱硫系统进行整改,增设炉后湿法脱硫设施,3#炉和4#新建锅炉共用一套脱硫系统,控制烟气二氧化硫出口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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