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mg/m3,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20mg/m3。1#和2#炉一套脱硫系统,控制烟气二氧化硫出口浓度≤100mg/m3,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30mg/m3。采用低氮燃烧+炉内脱硝设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mg/m3。产生的烟气通过一座100m高、出口直径为3.5m的烟囱排放;部分化学废水中和处理后返回至厂内清水池进行回用。
宝峰热电通过“以新带老”等各项整改措施,现有锅炉可以满足环保要求。 1.3.2.4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
建设单位分别于2010年3月29日~4月13日和2010年5月20日~6月3日在荡湾村、孙桥村、新益村、许村镇镇政府、庄湾村、永福村等处进行了环保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
大部分民众则对宝峰热电本项目表示支持,部分民众持中立态度,无人表示反对。所有被调查团体对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环境信誉是满意或基本满意的,除新益村村委外,无被调查单位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单位对持反对意见的新益村村委会进行的电话回访,新益村位于宝峰热电厂南侧约1.5km处,该村表示,村民普遍对许村镇的环境状况担忧,主要原因是担心废气排放影响身体健康,对本地区任何污染型工业企业的建设都表示反对。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如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SCR脱硝+静电除尘器除尘+炉后湿法脱硫的工艺,加强对干煤棚加强防尘设施,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方式等,根据本次环评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而且本环评认为反对意见缺乏客观性,因此该反对意见本次环评不予以采纳。
2011年5月宝峰热电对现有工程的主要噪声源进行整改,将冷却塔东侧加装隔音板,减小冷却塔水淋噪声对东侧厂界噪声的影响;针对现有工程主厂房风机的噪声,企业将一次风机室外部分进行封闭,使风机全部置于主厂房内部,有效地降低了锅炉风机噪声的影响。海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1年7月对宝峰热电现有厂区四侧厂界的噪声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该厂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厂界西侧居民点昼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6/44.5dB,厂界东侧居民点昼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5.8/48.9dB,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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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一期项目环评中噪声预测结果,厂界东面的孙桥村昼夜间噪声超标,要求拆迁。2011年5月,企业对厂内高噪声源进行了整改,并委托海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海环监(2011)第Q0209号监测结果,厂界及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能达标。根据许村镇政府对一期项目环评原预测噪声超标范围内的孙桥村居民的逐户调查,居民均表示不愿意搬迁,并要求企业做好环保治理工作。许村镇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居民签字见附件。同时根据公众参与调查个人表意见,孙桥村居民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1.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3.3.1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宝峰热电位于许村镇,该项目所在地属于热电厂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的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土地证,本工程的用地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属于III类水质,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声环境属于3类区,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宝峰热电为嘉兴市热力规划中的现有热源点,供热范围主要为许村镇区域的热用户,宝峰热电技改扩建后的全厂锅炉容量、发电机组容量与嘉兴市热力规划(2007~2020)相符。
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应的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1.3.3.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宝峰热电技改工程为扩建1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7MW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符合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7]141号《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期工程机组热总效率为70.1%,热电比为649%,符合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中要求热电联产总效率平均大于45%、热电比年平均大于100%(50MW以下机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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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未列入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同时浙江省经贸委对本项目进行了受理,编号为电力1008号。
宝峰热电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背压机组,采用炉内脱硫+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炉后SCR脱硝工艺,综合除尘效率达到99.9%,脱硫效率达到97%以上,脱硝效率不低于70%,各项指标均符合《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1]13号)中相应的指标和准入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浙江省、地方的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包括SO2、NO2、TSP、PM10等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东侧泥坝河三个水质断面情况基本类似。三个断面除挥发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指标外,其余指标均为Ⅳ类以下,其中氨氮及总磷指标为劣Ⅴ类,泥坝河已呈富营养化污染。本报告认为电厂附近水域水质较差。主要与水域两侧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染源有关。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来看,经过整改,宝峰热电厂界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根据空气环境评价等级、排气筒高度、当地的风向频率及地形特征,确定本项目的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烟囱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所包括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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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环境评价范围
由于本项目外排废水接入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因此,水环境评价范围主要考虑本工程位置附近内河水网水质。
(3)声环境评价范围
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范围。 (4)风险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距离风险源外3km范围。 (5)地下水环境
根据导则要求,评价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以5km为直径的范围。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三废排放源强汇总见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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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1 项目三废源强汇总表 种类 SO2 烟尘 废气 氨 NOX 污染物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 装卸扬尘 粉尘 道路扬尘 干煤棚扬尘 一次、二次风机直流冷却水 引风机冷却水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锅炉排污水 化学废水 炉后脱硫废水 煤栈桥、道路冲洗水 员工生活污水 炉渣 固废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发生量t/a 970.4 1244.2 12385.9 14489.5 111.9 113.7 / - 0.2 - 5.76 4.32 2.88 0.36 2.52 废水 7.92 6.5 4.988 1.512 处理方式 炉内脱硫+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烟气净化处理工艺,控制二氧化硫出口浓度小于50mg/m3,烟尘浓度小于20mg/Nm3.并采用炉后(SCR)脱硝工艺,控制氮氧化物出口浓度小于100mg/m3。 干煤棚防风起尘、喷淋加湿 定时清扫、洒水等 1.7 1.32 0.05 0.8 0 0 0 0 0 0 1.512 2.16 0.72 0.461 0 0 综合利用 0 0 0 0 一般固废 COD排放量为4.85t/a 排放量t/a 47.6 51.6 14.9 15.2 75.3 76.5 备注 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 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 回用于厂内清水池 排放雨水管网 回用于厂内清水池 中和处理后炉后脱硫 中和处理后纳管 处理后纳管 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排放,其余耗损 2.16 3.6 0.461 4951 5859 11552 13671 673.2 984.6 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飞灰 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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