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纵向台阶开挖,宜用于土、石质傍山路堑,应按土石方调配要求,采用适当的]机具施工;可利用土石自重或场弃爆破排出土石。边坡较高时,宜分级开挖;路堑较长时,可适当开设马口。边坡高度大于20m 的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取分级开挖、分级支挡、分级防护和坡脚预加固措施。 2、路堑排水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路堑施工应先做好堑顶截、排水,并经常检查防止渗漏。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渗措施。
2)、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临时排水设施宜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并与原有排水系统相适应。
3)、排出的水不得损害路基及附近建筑物地基、道路和农田。 3、开挖路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检查坡顶、坡面,对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必须妥善处理。 2)、开挖应从上至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4)、软石和强风化岩石宜采用机械开挖,边坡高度大于20m的坚硬岩可采用光面、预裂爆破开挖。
5)、爆破应根据岩性、产状、边坡高度选择适当的爆破方法,严格控制药量。爆破后应达到边坡和堑顶山体稳定,基床和边坡平顺、不破碎、不松动;凸凹不平处应用浆砌片石补齐。
6)、在岩石路堑的侧沟平台上应按设计预留信号、电力电缆槽。开挖时不得损坏边坡坡脚,必须保证侧沟和侧沟平台完整;如有损坏,应用混凝土或浆砌片石补齐。
4、路堑开挖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
1)、设计边坡、基床的土石种类或岩层构造与实际明显不符时; 2)、因自然灾害危及堑底或边坡稳定时;
3)、采用新的或特殊的施工方法,需改变边坡坡度时; 4)、需增设或改变支挡、防护结构及排水设施时。 5、边坡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确标出边桩连接线。经常检查边坡一挖坡度,纠正偏差。
2)、坡面平顺,无明显的局部高低差;无凸悬危石、浮石、碴堆、杂物。 3)、边坡上出现的坑穴、凹槽应按本规范第6.2.5条嵌补平整。 4)、平台台面应有倾向路堑侧沟的排水坡度。
5)、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紧跟开挖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路堑施工接近堑底时,应鉴别核对土石,按设计断面测量放样,开挖修整,或按设计采取压实、换填、改良土质、排水、封闭等措施。路堑基床换填施工时,填料、压实及地基表层处理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路堑路基面应平顺、肩棱整齐,路拱符合设计,爆破时局部缺损的路肩应以浆砌片石修补平整,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51)、宽度:线路中线至两侧路肩边缘的宽度?0cm。
2)、路肩高程:±3cm。
3)、平整度:在每100m长度内,用2.5m长直尺垂直于线路中线,间距大致均匀地抽测10次,量得的最在凸凹差,土质路基面均不大于15mm,石质路基面均不大于50mm。
填补凹坑应采用与路基面土石种类相同的填料并加以压实。
有路拱与无路拱路基面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天沟、侧沟、吊沟及其他引、截、排水设施,应按设计绘出详图,放样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基稳固。沟形政治课,沟坡、沟底平顺。排水沟严禁设在做筛的虚碴、弃土上。
2)、水沟排水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3)、天沟、吊沟应挖在原地面以下,不应在地而坑凹处通过;当需要通过时,应按照路堤填筑压实的要求将坑凹填平,然后挖沟,并应防止填土沉降变形。 6、弃 土
弃土堆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路堑边坡、山体和自身的稳定,并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特殊路基的弃土堆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在平缓地面设置堑顶弃土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弃土堆的内侧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5m,坡度不应陡于弃土天然坡角的坡度。
2)、弃土堆内侧坡脚至堑顶的距离宜为2~5m;堑坡较高、土质条件较差时不宜小于5m。对分期修建的复线或站场,弃土应预留远期工程的位置。
3)、弃土堆置于山坡上侧时,应连续堆填;置于山坡下侧时,应间断堆填,并应使堑顶地面水能顺利排出。
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地估,不应在路段堑上方设置弃土堆。土质松软的路堑和岩层倾向线路且倾角对边坡不利的地段,不应在堑顶设置弃土堆。弃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不影响路堤稳定时,弃土梧紧贴路堤坡脚填成护道,并按填筑路堤的要求分层压实;
2)、严禁在岩石溶漏斗、暗河口、泥石流沟上游及贴近桥墩、台弃土、弃碴; 3)、沿河岸或傍山路堑的弃土不得弃入河道、挤压桥孔或涵洞口、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刷;
4)、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沟渠弃土、弃碴; 5)、不宜沿江、河、海的岸滩堆置弃土、弃碴。 对弃土、弃碴场应按照设计及时完成防护工程。 (四)、路基防护 1、 一般规定
路基防护应在适宜时间施工并及时完成。各种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地基和坡体上施工。在设有挡土墙或地下排水设施地段,应先做好挡土墙、排水设施,再做防护。防护的坡体表面应先整平,有地下水露头时应做引排处理;防护层应与土石坡面密贴结合,背后不留空隙。防护砌体施工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的规定。
护坡的垫层或反滤层应严格按照设计的层数、厚度和颗粒级配的要求施工;砂、砾石应筛选清洗,含泥量不得大于5%。采用土工织物做反滤层时,施工应符合现行《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TB10118)的规定。 2、坡面防护
边坡植物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是非曲直防护宜在适宜植物生长的季节施工;
2)、撒播草籽宜先将种子与砂、干土或锯末混合后撒播;播种后将土耙匀拍实,并洒水养护;
3)、采用土工网格、土工网垫喷播植草防护时,铺设网格、网垫应与坡面密贴,上、下边埋入土中不宜小于0.4m;喷播草籽后应及时覆盖表土,洒水养护;
4)、种草后,应进行养护,直至植物成长覆盖坡面;成活率应达90%。
骨架植物护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清除坡面浮土、石块,填平坑凹;当骨架内需另铺种植土时,应先将坡面适当清刷。
2)、骨架应按设计形状和尺寸嵌入边坡内,表面与坡面齐平,其底部、顶部和两端均应做镶边加固。
3)、骨架宜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拼装;当采用浆砌片石骨架时,应在路堤填土沉降已趋稳定后施工。
4)、骨架施工宜先在坡面上按骨架宽度垂直坡面打入两块钢板,在两钢板间挖槽后,满槽砌筑浆砌片石或拼装混凝土预制块。
5)、应按设计修筑养护阶梯。
6)、骨架内的种植土应与骨架表面齐平,并与骨架和坡面密贴。骨架内撒播草籽,并养护管理至成活率达90%。
喷浆、喷混凝土(含锚杆、挂网)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清除坡面浮土、松石,并将较大裂缝、凹坑嵌补牢实、平整。 2)、应先用高压风吹洗锚杆孔,除去孔内泥渣,再注浆安设锚杆。 3)、挂网应与锚杆牢固连接,并与坡面保持规定的间距。
4)、喷浆、喷混凝土作业前应通过试喷,调节适宜的水灰比以控制喷层质量和减少回弹量。
5)、喷射作业应自下而上逐排作圆形绕动,喷枪嘴宜与坡面保持约1m的距离,喷枪宜垂直于坡面喷射。
6)、喷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喷层厚度大于7cm时,宜分两层施喷;喷后应养护5~7d。
7)、金属网(或土工格栅)及锚杆头不得外露。并应做好喷层周边与未防护坡面的衔接封闭处理,防止水从缝隙浸入。
8)、喷射钢纤维混凝土时,喷射材料应分两次拌和,增粘剂应在第二次拌和时掺入。拌和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喷完。喷射后2h即应开始养护。
9)、在雨、雪、大风天气及气温低于0℃时不得进行喷射作业。 浆砌片石护坡、护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清除坡面松动岩石。局部超挖或凹陷处应挖成台阶,用与砌体相同的材料砌补,不得回填土、石或干砌片石。
2)、基脚应设置在稳固的岩层上;地基软弱时,应采取加深基脚或加固地基
的措施。
3)、护坡、护墙表面及两端面应砌筑平顺,背面应与坡面密贴。顶面与边坡间的缝隙必须封严。
4)、砌体应采用坚硬、不易风化的片石以挤浆法砌筑;片石的强度不应低于MU30。
5)、封闭式的坡面必须在砌体上设置伸缩缝、泄水孔和反滤层;泄水孔必须畅通。坡面有地下水露头时,应做引排处理。
采用填缝、灌浆、嵌补、支顶等措施防护、加固边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缝、灌浆应先清除草根、泥土,并冲洗缝隙。填缝砂浆应嵌入缝中,并与岩石牢固结合。对较大的裂缝可用M5水泥砂浆或C10混凝土灌注封闭。
2)、嵌补坡面空洞及凹槽,应先清除松动岩石,再将基座凿平,并保持襟边宽度不小于0.5m,然后再行砌筑;应做到嵌体稳固,表面平顺,周边封严。
3)、支顶危石、悬岩,其砌体基础应置于完整、稳固的岩体上,并整平或凿成台阶。
干砌片石护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埋置浓度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当其外侧有取土坑时,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基脚。
2)、干砌片石护坡应自下而上逐排筑砌,厚度均匀。砌体片石应互相搭叠错,间隙塞满,表面平整。
3)、设有垫层的护坡,应按垫层设计厚度随垫随砌。
4)、护坡勾缝应在路堤沉降已趋稳定后进行,勾缝前应先将松动和变形处修整完好。
5)、采用卵石砌筑护坡时,同层卵石块径应大体一致,卵石长轴应垂直坡面,裁砌挤紧。
边坡渗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底铺砌应置于稳定地层上;台阶连接处应砌筑密贴,防止漏水。 2)、沟内应填充硬块石,度部应填块径不小于30cm的石块;反滤层材料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顶面封闭严密,防止地表水流入沟内。
3)、渗沟出口应与纵向排水设施或挡土墙上的排水孔紧密衔接,保证排水畅通。
4)、用土工合成材料作渗沟反滤层,应铺设平顺,松紧适度,并与沟壁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