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卫发[2012]26号-2012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图文

2019-03-09 19:08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卫发〔2012〕26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2版)》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8元提高至30元。按照年人均30元标准,我市制定了《成都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2版)》及《考核标准》,现印发你们。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内所有项目,以及结合我市实际增加的部分服务项目。新增内容有:档案管理增加健康档案的使用;预防接种增加一类疫苗的失效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化管理以及流动孕产妇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增加对指导中心的考核。请各区(市)县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技术要求全面实施《成都市城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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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2版)》。要对今年新增加的项目,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培训,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提高能力。各区(市)县要细化、分解项目指标,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分配指标时,要适当超出要求的任务,统计时不打折扣,全数记入。要注重质与量,做到量足、质好、效佳。同时,按照《成都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成财社〔2011〕32号)和《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卫发〔2012〕9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成都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2012版)

2.成都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2版)绩效考核标准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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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成都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2版)—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30/人.年)

项目分类 工作内容要点 1. 掌握并利用基本信息:系统搜集并分析、利用辖区内居民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相关信息;针对辖区居民总体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危害健康的主要因素,制订和实施辖区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和计划。 具体要求 1.每五年(中心城区每三年)一次具有完整性和合理性的社区卫生诊断报告(① 完整性:包括诊断依据,诊断结果,主要问题与原因,优先干预项目以及意见和建议②合理性:依据正确信息,诊断合乎逻辑,措施得当); 2.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计划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以及评价方法;总结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所有工作结果以及是否完成工作计划; 3. 0~36个月儿童建卡(册)率≥90%; 4~6岁儿童建卡(册)率≥90%; 4. 孕产妇建卡(册)率≥95%, 其中早孕建卡率≥95%; 5. 2012年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建档率≥80%(中心城区≥90%); 6. 2012年高血压患者规范建档率≥50%; 7. 2012年糖尿病患者规范建档率≥40%; 8. 2012低保人群规范建档率2012年≥90%; 9. 居民健康档案全部使用计算机管理; 10. 2012年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居民达90%,农村达80%; 11.2012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健康档案使用率达50%; 12.每个机构每年向居民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至少有6种为中医健康教育处方或其他中医药宣传资料)和不少于6种的影像资料;健康知识宣传资料户覆盖率≥70%(中心城区不要求); 一、 城乡居民健康基本信2.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0~6岁儿童、息及档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案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低保人群等为重点,遵循自愿与引导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2012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80%。健康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要求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掌握建档居民健康状况的变化,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二、 健康教育 3. 健康教育: 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试行)》,针对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结合卫生宣传主题日活动,开展以下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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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机构内放置健康教育折页、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二、三圈层要求健康知识印刷资料发放到户);在候诊区、健教室、观察室、宣传活动场所等播放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的影像资料; (2)设置健教宣传栏,并按要求更换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如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国高血压日、全国糖尿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及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健康宣传、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居民的身心健康; 要着重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 三、 预防接种 4. 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辖区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针对性接种;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处理和报告。 13.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置1个)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距地面1.5-1.6m高,要求至少每2个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有2次及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含中医药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至少有1次);每期有完整记录,包括主题、内容、日期、主办方、有日期的照片等; 14. 利用各种主题日,每年开展健康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并有完整记录(主题、内容、日期照片、居民签到表、工作简报等); 15. 除主题日活动外,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年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其中至少有4次为中医药健康知识内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6次,至少有2次为中医药内容)。每次讲座要留有讲稿、居民签到表和居民对讲座的满意度评价资料、日期照片等,听讲座人数平均每次不低于30人。对于山区地方用广播形式进行健康教育的应有相应设备和录音资料; 16. 有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 17.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中心城区≥80%,2、3圈层城区≥65%,2,3圈层农村≥60%;居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中心城区≥70%,2、3圈层城区≥55%,2,3圈层农村≥50%); 18.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接种门诊必须是区(市)县卫生局指定的,达到免疫规划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通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一二类疫苗接种信息公示率100%。 19.0-6岁儿童建证率98%以上、建卡率98%以上; 20.常规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扩大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 21. 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制度,并且项目完整,账实相符,常规一类疫苗失效率控制在10%以下。 22. 疑似预防接种反应48小时内报告率 - 4 -

四、 传染病防治 5.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处置: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执行国家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配合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 6. 结核病防治: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已诊断的非住院结核病人及时建档并定期访视,督导其进行规范化治疗,对辖区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转诊;完成年度患者发现任务; 7.艾滋病防治: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协助做好辖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非住院艾滋病病人建档、随访和治疗管理工作。感染者和病人随访及时,随访表填写完整;病人治疗药物发放规范并有领取发放记录,有督导服药记录和随访记录,信息上报及时完整;协助做好娱乐服务场所现场干预,以及早孕妇女艾滋病咨询和自愿检测; 8.血吸虫病防治(非流行乡镇社区不要求):协助配合专业机构,完成当地政府和专业机构下达的查、灭螺、查病、督导血检阳性者扩大化治疗任务。 90%,及时处理率100%。 23. 开展规范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接种后一周内信息及时录入率达95%以上,信息及时录入、上传、备份率达100%;按规范要求迁入迁出儿童信息及时更新率95%。 24.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及时率100%,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网络直报一致率100%; 25. 配合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 26. 对接到上级业务机构通知的本辖区确诊的非住院肺结核病人,做到一周内追踪和建档,建档率100%,对已建档的病人按相关技术要求追踪督导其规范服药和定期检查,追踪管理率达≥70%(中心城区100%);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告知目前结核病诊治规定的有关免费政策及项目,完成患者发现任务,并推荐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作好记录); 27. 进行随访管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100%建档;个案随访表填写完整,随访干预比例≥85%;治疗病人管理规范,药物发放和督导服药记录完整;每月到辖区内娱乐场所进行宣传资料和安全套发放,现场记录完整;早孕妇女有HIV咨询检测记录或者转介检测登记。 28.完成上级下达的查螺、灭螺、查病任务达100%; 对血检阳性者督导扩大化治疗率达90%;并做好记录(查螺记录、灭螺记录、查病记录、血检阳性名单、督导治疗记录等);(非流行乡镇社区不要求) 29.按要求开设腹泻、发热、犬伤门诊,开诊率达100%;发现疫情,及时配合当地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 9. 儿童健康管理:为0~6岁儿童建立保健手册。 (1)开展新生儿访视2次(出院后1周五、 内和满28天后),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童健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康管理 对其进行体格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2)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

30.新生儿访视率≥95%; 31.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0%; 32.儿童服务满意率≥80%; 儿童健康管理要求记录真实完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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