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1、协商解除
(1)签订书面解除协议(2)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3)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义务相关表格\\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doc
(4)终止工作、 对外公示(重要 如业务员以单位名义从事经济活动,构成表见代理)、 (5)制作交接清单,办理交接手续(工作交接 、财务交接和返还 、文件资料交接和返还 、债务清偿)——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签收,各执一份,防止日后产生纠纷没有证据。
(6)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相关表格\\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doc
(7)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法定解除(主要指用人单位单方面法定解除) (1)、即时性解除(过失解除)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一的,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为: a、制作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内容应包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相关表格\\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doc
b、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并由其签收确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劳动者签收并签署回执方发生法律效力,防止劳动者以未收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为由主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对其无效。如何送达?主要有两种:
直接送达——应由劳动者本人签收确认
邮寄送达——应采用快递邮寄送达。但须注意:①邮寄单封面上注明“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防止未标明邮件性质导致劳动者主张该邮件内容并非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对其无效。②最好一式两份,一份由邮局盖戳确认。
c、通知工会
d、其他程序性事务同协议解除(办理交接、出具证明、转移社保手续等) (2)、预告性解除(非过失解除、替代金解除)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建议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防止在一个月时间内劳动者作出对用人单位不利之举和承担劳动者在一个月之内有可能发生的工伤、疾病医疗等风险。
a、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提前三十日送达劳动者并由其签收确认或将额外一个月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b、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要有书面协议或收条等 c、其他程序性事务同协议解除 (3)、经济性裁员
按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执行(略)
简要归纳:解除和终止程序基本为:通知、工作交接、出具解职证明 三、不履行程序的法律后果
1、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
48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后果
85条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后果
89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何解雇严重违纪的员工? 1、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39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充分利用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反”以及“重大损害”设定具体的标准:比如,三个月内5次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视为“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视为“重大损害”,等等。
3、要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司法实践中由于解雇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解雇理由是充分有据的。如何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呢?
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4、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2)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3)对于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可能是有力的证据。
5、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写法。
根据实践经验,建议填写解雇理由的原则是“宜粗不宜细”。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写具体条文)解除。
不使用“开除”字样。
6、员工拒绝签收解除通知,如何送达?
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员工,否则,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不生效,但是,实践中很多情况是企业给员工出具书面通知时,员工却拒不签收,怎么办?
应对方法一: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内容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送达。”
应对方法二: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送达。
7、实践中的误区。员工违纪后或患病请假后或因工负伤期满后,与企业不办任何手续、不来上班,怎么办?企业以为员工自行离职了,与单位无任何关系了。殊不知,过几个月后(一年内),员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因未出具解职证明、认为劳动关系尚未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办社会保险等。
个人建议做法:(1)、通知(要求限期到公司办理辞职交接手续、不来者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2)、送达(将通知书送达给员工本人,或按上述送达方式送达) 劳动合同法实务讲课稿(2)
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跨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要分段计算。注意区别:如:实施前,合同期满,不补偿,协商解除最多不超12个月;实施后,期满补偿,高工资受3倍12年限制等。
2、、经济补偿基数工资的确定: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延长加班工资等,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
3、、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一览表 解除和终止 条件 经济补偿金 协商 员工提出 解除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纪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单位提出 经双方协商一致 支付 无需支付 需 单位解除的情形 非过失性(预告解除)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无需支付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需支付 无需支付 需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裁员解除 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员工解除的情形 无因解除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 试用期届满后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有因解除之一(被迫解除、即时解除) 单位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因解除之二 劳动合同终 止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单位被宣告破产的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满 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 违规违章强令冒险作业 单位不愿意续签 单位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单位续签条件不低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 需支付 无需支付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时 支付 需无需支付 需支付 注意: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部分 企业规章制度相关操作实务 一、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依最高院的司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