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赴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工作指引
附件2:企业挂牌申报表
天津股权交易所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挂牌交易
申 报 表
申请公司名称: 申请公司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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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天津股权交易所企业信息登记表
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箱 成立时间 邮编 股本/实收资本 万股/ 万元 公司联络人 所属行业及细分领域 细分领域中所处的位置 主要产品或服务 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 □市级高科技企业 □省级高科技企业 □国家级高科技企业 股权性质 国家股 法人股 股东人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股权结构 自然人股 合计 备注 年份 总资产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是否做过上市准备工作 公司拟投资项目简介 拟采取的融资模式 □股权投资 □债券 □贷款 □是否有代持情况 □是否已托管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预计2010年增长率(%) □准备改制 □正在改制 □已改制但尚未辅导 □正在辅导 需要融资支持的额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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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公司股东情况表
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前十名股东)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股东名称 合 计 股权性质 类别 股权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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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股权账户卡开户说明书
一、天交所(以下简称天交所)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负责为投资者开立股权账户,用于记载股权账户持有人的股权持有及其变更情况,并提供股权账户开户资料的查询与变更、挂失与补办、注销与合并等服务。
二、投资者在申请开立股权账户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特定自然人股权账户开户申请表》或《机构投资人股权账户开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投资者在《申请表》上签名后,表示已经认真阅读本说明书及《申请表》,并同意接受本说明书条款。
三、对于拒绝在《申请表》上签名的投资者,天交所或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拒绝为其开立股权账户。
四、投资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天交所股权交易规则》的规定。
五、投资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开户注册资料,并对开户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六、投资者应当对天交所或开户代理机构录入的开户注册资料予以确认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七、股权账户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向天交所或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变更。否则,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股权账户持有人自负。
八、股权账户持有人保证股权账户的合法合规使用,并不得转借第三人,对因违规使用或将股权账户转借他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股权账户持有人自负。
九、天交所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对股权账户持有人注册的开户资料保密,不得转借第三人使用,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否则,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天交所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承担。
十、天交所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仅对投资者所提供的开户注册资料进行审核,核查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否有效、注册申请表所填写内容与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内容是否一致。但是,这并不表明对投资者所提供的开户资料做出真实性判断或者保证。对下列情况之一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天交所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申请人使用虚假资料开户; 2.违规使用他人合法证件开户;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买卖股权的自然人和法人开户; 4.其他违规开户的情况。
十一、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注册错误,天交所及其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天交所修订业务规则及本说明书时,应当公告提示,不需知会每个投资者和股权账户持有者。投资者和股权账户持有者应当按照修订后的业务规则及《股权账户卡开户说明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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