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转型行动方案(2)

2019-03-10 13:03

(2)开展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各县(市)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的抽检,检测是否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

(3)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督检查。各县(市)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卫生部公布)和“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农业部公布)中相关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于2011年6月底前,在其出厂产品标签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对原料药应在标签上加印或加贴,对制剂(局部用药除外)应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应当建立购销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药品零售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接受药品委托生产,不得在药品生产车间(生产线)生产其他非药品类产品。各级监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外租厂房、车间行为的全面排查,如发现生产“瘦肉精”或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物质,应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对不按规定销售药品致使流出药用渠道的,应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

(4)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各县(市)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结合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监督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需用)计划,严格按规定渠道销售,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导致流入非法渠道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规范使用和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主要任务

(1)探索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的有效监管机制。 (2)建立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快速溯源机制。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

(3)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3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结束

后,要及时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工作常态化,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理。

(4)强化诚信自律机制建设。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行业协会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2011年底前,对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4月中旬州局下发的《黔东南州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食药监办〔2011〕24号)的总体要求,围绕整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国家和省、州食品药品监管

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重大案件进行抽查复核,确保处罚到位。

(二)强化重点区域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重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各地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大监管力度,确定检查的频次和方式,每月应不少于1次,确保重点单位无遗漏。

(三)规范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制度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规范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和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加大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力度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认真执行《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国食药监食〔2011〕124号)要求,加大对各类必检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要结合实际制订和调整本地的抽检计划,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增加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饮

料、自制调味料为国家2011年监督抽检的必检品种,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同时,要积极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要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提出加强企业自检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

为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国骏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食品安全科、市场监督科、综合业务科、稽查支队、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专项工作的开展,涉及食品环节的工作由食品安全科牵头,涉及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工作由药品市场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具体、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二)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转型行动方案(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城市管理学期末复习指导练习题及模拟试题答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