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转型行动方案(3)

2019-03-10 13:03

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各地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添加物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强化社会监督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政府网站上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要加快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

(四)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评估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应等,并安排专人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环节的信息报州局食品安全科,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信息报州局药品市场监督科,每周应至少报送1期(周四前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专项工作相关数据(格式见附件1、2)应在每月23日之前报送,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总结请在2011年6月2日前报送,7月2日前报送清理整顿和督查整改阶段总结,8月1日前报送规范使用和巩固提高阶段总结,2011年8月2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

处理情况等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地要适时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2011年7月州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联系单位:州局食品安全科 联 系 人:吴祖荣 李国亮 电话传真:0855-8262232 邮子邮箱:zjspaqk@163.com

联系单位:州局市场监督科 联 系 人:文玉峰 姚冬英 电话传真:0855-8263291 邮子邮箱:qdn_scjd@163.com

附件:1. 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

剂行为检查情况报表

2. 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1:

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情况报表 报送单位:

内 容 出动的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数 量 出动的执法车辆(车次) 合 计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户次) 餐馆 非法添加的户数(户) 未履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的户数(户) 未施行食品添加剂专门管理的户数(户) 备案的户数(户) 发现的问未公示食品添加剂 使用的户数(户) 题及查处行政处罚立案数情况 (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件) 没收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数(公斤) 没收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案值(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未进行食品添加剂 其 中 集体用餐 快餐店 小吃店 饮品店 食堂 中央厨房 配送单位 本次查处非食用物 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明细 注:该表上报传真号码为0855-8262232。 附件2:

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内容 监督检查人次 检查企业数 企业外租厂房、车间排查情况 发现将药品销售给无合法经营或使用资质的单位的 未建立购销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的 发现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药品的 未按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活动的 依法查处情况 停产停业整顿的 吊销生产、经营许可的 移送相关部门的 / 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 / / 药品零售企业 / / /

说明:1.表格中“/”表示不用填写; 2.该表格上报传真号码:0855-8263291

主题词: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人民政府、州食安委、

州农委、州卫生局、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印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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