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及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观察患者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协助患者翻身,扣背,皮肤护理等 4.给予生活必要的照顾。 三级护理: 了解 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2.22 主讲人: 常云峰 培训对象:肿瘤普外科全体成员 培训主题:核心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培训内容: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应该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使用临床输血技能及血液保护技术及提倡成分输血, 二、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交代有福安输血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后果,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紧急抢救用血如家属不在场无法签字时应向医务科报告, 三、申请成分输血时,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一份,与受血者血样一并交至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审核,签字验收。 四、申请全血,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两份,科主任签字,经医务科盖戳,与受血者血样一并交至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审核,签字验收。 五、病房正常患者手术用血赫然治疗用血影提前一天申请,有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其他签字方式同上,与受血者血样一并交至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审核,签字验收。 六、医院紧急抢救用血由经治医师电话通知化验室血型,用血量,化验室接到通知后及时联系血源,经治医师立即将配血单填好送化验室,如无血型有由护士抽交叉配血送化验室, 七、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直接通知医院总值班,值班者签字并通知化验室有关人员m 八、对于RH(D)阴性个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必须提前三天降申请单教师储血室,已备和市中心血站联系, 九、在本院进行输血者应按规定进行肝炎及梅毒-艾滋等抗体的检查。 十、配血者应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账单,供血者血样,复查供血者及受血者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血型等项目,检查准确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十一、 血液发出后你碧血将患者血样保留24小时备查,临床输血后降血袋保留24小时,待患者无不良反应时方可弃去。 十二、 二人值班时,交叉配血应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室时,操作完毕时应自行复核,并填写配血实验结果。 十三、 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室、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10年。 十四、 血液从储发室发出后一概不准退回。
培训地点: 医生办公室 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3.5 主讲人: 常云峰 培训对象:肿瘤普外科全体成员 培训主题:核心制度--知情告知、签字制度 培训内容: 知情告知、签字制度 一、诊疗知情及签字制度: 1.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通过非手术患者72小时内谈话、特殊检查及治疗告知书(如放化疗、大剂量激素治疗、输血等)、手术告知书、病情告知书、病危通知书等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包括医疗替代方案)、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方,及时解答其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3.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 4.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病情突变需紧急抢救而无法签署知情同意者,可先实施积极的抢救措施,同时迅速通知近亲属到场签字。 5.患者有权选择本人或授权他人方式行使其在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 6.被授权人之行为视同患者本人知悉与同意,经代理人签名同意后所实施 诊疗行为,若产生不良后果将由患者承担。 7.非手术病人要求主管医师于入院72小时内告知患方初步诊断、目前治疗 可能发生的病情变化、下一步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 二、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制 (1)术前要求主刀医师将手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方式、范围、术前准备、预防措施,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危险性,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告知患者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2)凡是术中诊断(包括快速冰冻切片结果)与术前诊断不符,手术医生应将结果和处理意见在术中告知患者家属。 (3)如出现和术前预料的结果不符,如需改变手术方式,尤其术前谈话未提及的,必须由手术医生在病历中写下文字记录,告知家属并签字。 (4)术中如出现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和手术有困难,应及时告知家属,必要时签字。 培训地点: 医生办公室 (5)术后手术医师应将手术中所见、手术简要经过、手术方式、术后情况、 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告知患方并签字。 三、进行创伤性诊疗活动前,医师应将该创伤性诊疗活动的必要性、操作过程及操做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告知患者并签字。 四、由于手术、诊断、治疗的需要必须施行麻醉时,麻醉医师应将麻醉方式选择,可能发生的麻醉意外及并发症告知患者并签字。 五、根据病情需要输血前,经管医师应将输血的必要性、可能经输血途径传播的疾病及其他并发症告知患者并签字。 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3.17 主讲人: 常云峰 培训对象:肿瘤普外科全体成员 培训主题:核心制度--临床“危急值”报告和处置制度 培训内容: 临床“危急值”报告和处置制度 1.报告流程: 1) 病区检查/检验 “危急值”信息报告流程:报告审核者拨打电话至病区护士站,要求谁接听谁负责登记,复述确认无误后向经管医师报告,无法报告给经管医师的,则向值班医师或科主任报告,若前三者均联系不 上,通知总值班,由其进一步落实。 2) 急诊检查/检验 “危急值”报告流程:报告审核者拨打电话至急诊护士站,由经手护士负责记录,复述确认无误后向经管医师报告。 3) 门诊报告流程:报告审核者通过电话向申请医师报告,无法通知到申请医师的,报告给门诊部,由门诊部帮助寻找患者,并负责跟踪落实。 4) 体检中心报告流程:报告审核人通过电话通知体检中心,复述确认无误后,由体检中心负责帮助寻找患者,并跟踪落实。 2.接到“危急值”报告的护士必须在接电话的同时记录,记录在《临床科室检查/检验危急值报告登记表》,要求谁接获,谁记录并复述确认无误。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患者姓名、床号、测定项目与结果、报告者及联系电话、接收者、通知医师情况等。 3、临床医师在接收到护士报告后,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获到的临床“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4、护士或医师在接到临床“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检验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 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6、临床“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科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7、临床“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等医技科室 培训地点: 医生办公室 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4.14 主讲人:常云峰 培训对象:肿瘤普外科全体成员 培训主题: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手术部位标示、确认制度 培训内容: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手术部位标示、确认制度 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2.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3.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4.方法:手术医师与病人(或家属)共同参与手术前部位标示,一同确认手术部位。手术部位确认后,手术医师以防水签字笔在确认的手术部位上划“+”,以完成手术前部位标示。 5.标示时机: (1)门急诊患者手术--由外科首诊或会诊的手术医师看诊完后在术前谈话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示。 (2)住院患者手术--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在术前谈话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示。 培训地点: 医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