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发展战略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不规划不建设,以县为单位,编制美好乡村布点与建设规划,整合涉农资金,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社会管理和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不搞行政命令,政府在规划编制、公共投入、组织实施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体作用和创新精神,建立美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不劳民伤财,按轻重缓急,从群众最急需的危房改造、道路通达、饮水安全、垃圾污水治理等入手,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特色产业培育,让农民得到实惠;抓试点示范,先打造一批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带动全省美好乡村建设。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大拆大建,结合农村自然条件和地域文化,倡导原貌整治,彰显地方特色和乡村风貌;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分区分类开展美好乡村建设;以中心村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农民相对集聚,培育中心村。
整合资源、彰显特色。整合一切有利于美好乡村建设的政策、资金,广泛动员全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注重农村文化传承,防止“千村一面”。
第四节 发展模式
以村庄整治、制度创新和特色塑造有机结合的乡村综合建设作为主导发展模式。核心本质是“让乡村回归乡村”、“让乡村恢复活力”,要在实践中运用这种乡村建设模式,需要顺应三大关键转变:
(1)从农村观到乡村观的转变。从“农村”到“乡村”,体现了观念的根本转变,乡村不再是仅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简单空间,乡村应该是文化、生态和产业等多元功能的载体;
(2)乡村建设理念的转变。不再遵从被动改造的建设理念,而是强调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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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色塑造,将乡村视为一类与城市长期共存、同样具有魅力和吸引力的空间,因此需要从城乡功能和特色互补的角度去建设“更有乡村味的乡村”;
(3)乡村建设策略的转变。乡村建设不再过分强调村庄迁并,而是更加尊重乡村原有的肌理,强调特色塑造和制度创新在乡村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重视以村庄整治作为乡村综合建设的突破口。
第五节 实施步骤
未来10年将是安徽乡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安徽美好乡村建设总体上应该采取“两步走”战略,即5年近期行动和5年远期行动逐步推进落实。
第一步:夯实基础(2012-2016年),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乡村环境整治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率先突破,着力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
第二步:追求超越与卓越(2016—2020年),加强特色和品牌塑造,建设全面高水平的美好乡村。鼓励和支持具有条件的地区追求乡村建设的超越与卓越,打造安徽地域特色、文化魅力彰显的乡村品牌与具有广泛号召力的名片。结合安徽比较突出的地域资源和人文资源,塑造淮北平原地区和江淮丘陵地区的高品质绿色农业品牌、塑造大别山区的原生态乡村品牌、塑造皖南山区的文化乡村品牌,以此为基础建树世界(中国)文化乡村和中国原生态乡村两张绚丽的名片。
对于部分发展条件较好、发展基础坚实的村庄可以同步进行,即在提升乡村发展与建设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塑造乡村特色、建树品牌。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美好乡村实施的空间部署应该采取全域统筹、分类引导和分区推进相结合的策略。综合考虑地理、文化、发展水平和城镇化四个维度,坚持服务均等与特色鲜明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类分区指导相结合。以全域统筹为基础,按分类分区建设相结合的策略部署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所谓全域统筹就是要求全省统一部署,有序实施,促进全省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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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布局均等;所谓分区分类引导就是区分不同的乡村功能类型,不同类型的乡村采取差异化的建设模式。
第一节 体系规划
完善美好乡村功能等级体系。建构中心村、自然村两级美好乡村体系。其中中心村为农村基本服务单元,完善基本农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通过中心村培育,明确农村地区服务投入重点。
统筹美好乡村规模体系。到2016年城镇化率为53%,乡村人口规模3040万人,2020年城镇化率为58%,乡村人口规模2800万人,2030年城镇化率为70%,乡村人口规模2200万人。规划2016年中心村约1.5万个,自然村不多于14万个。规划2020年中心村约1.3万个,自然村不多于12万个。规划2030年中心村约1万个,自然村不多于7万个。
引导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特色”的原则,结合城镇化过程中人口迁移的特点,优化村庄空间布局,促进人口向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经济基础较好和交通等设施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集聚。规划到2016年集聚于中心村的农村人口比重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35%以上,2030年达到60%以上。
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乡村地区按照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中心村“9+2”。9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小学、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放心店、农业服务设施、乡村警务室、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2项基本市政设施,包括乡村招呼站和垃圾收集点。 自然村“5+1”。5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文化活动室、居民健身设施、放心店、农业服务设施、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1项基本市政设施,即垃圾收集点。
第一节 空间分区
构建省域五大美好乡村分区。尊重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充分遵循各片区特点和发展规律,实现全省分区差别化的美好乡村路径,分为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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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西片区、皖南片区。皖北片区包括亳州、淮北、宿州、蚌埠、阜阳五市,皖中片区包括合肥市、六安市(不包括霍山县、金寨县)、淮南市、桐城市。沿江片区包括芜湖市、马鞍山市、江南、江北产业集中区、铜陵市、池州市(不包括石台县、青阳县)、滁州市、宣城市(不包括旌德县、绩溪县)、安庆市(不包括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桐城市)。皖西片区包括六安的金寨县、霍山县,安庆的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皖南片区包括黄山市、旌德县、绩溪县、石台县、青阳县。
分区规模管控。根据安徽美好乡村的原则不搞大拆大建,分片区中心村平均服务人口按照现状分片区平均行政村人口确定,基本保持稳定。逐步引导至2030年皖北片区平均服务人口3000人,沿江片区平均服务人口2000人,皖西片区平均服务人口1500人,皖南片区平均服务人口1000人左右布局。中心村集聚人口规模的最低标准按照皖北不少于1000人,皖中、沿江片区不少于500人,皖西、皖南片区不少于200人控制,并积极引导人口向中心村集聚。保留自然村的最低标准按照皖北不少于400人,皖中、沿江片区不少于200人,皖西、皖南片区不少于100人,并积极促进拆并自然村资源的置换,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满足农民需要为前提,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正确处理村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制定积极政策,促进两栖人口的有效减少。
表2 各片区中心村、自然村个数引导(2016年、2020年) 皖北片区 皖中片区 沿江片区 皖西片区 皖南片区 全省 中心村中心村集平均服聚人口 务人口 3000 2000 2000 1500 1000 >1000 >500 >500 >200 >200 保留自然村人口 >400 >200 >200 >100 >100 2016年 中心村 4640 4140 4160 1050 1010 15000 自然村 28000 33000 46000 16000 11000 134000 2020年 中心村 4000 3450 3690 950 910 13000 自然村 24000 29800 41500 13900 9800 119000 引导全省形成四大主体特色乡村区域。通过对安徽省域范围各个片区乡村的主要功能和主要特色建设的引导,在全省布局四大特色乡村区域,即: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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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特色乡村区域、都市城郊型特色乡村区域、旅游文化型特色乡村区域和生态旅游型特色乡村区域。其中现代农业型特色乡村区域主要布局于淮河以北平原乡村地区以及滁州市北部的乡村地区;都市城郊型特色乡村区域主要布局于合肥、滁来全、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安庆等城镇密集地区的乡村地区;旅游文化型特色乡村区域主要布局于宣城、黄山、池州等皖南山区的乡村地区;生态旅游型特色乡村区域主要布局于六安、安庆等皖西山区乡村地区。
推进各片区差别化发展。(1)皖北片区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舒适人居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该地区乡村建设应适应大规模异地城镇化的特征和农业基地发展的需要,着力加强村庄的整合和人居整治,加强农地整理和经营方式创新,走“新型集中农村社区、规模高效农业大村”的乡村建设路子。在加强建设的同时,该区域乡村尤其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化肥农业使用率,加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有效减小生态环境压力。(2)皖中片区以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土地集约利用和多元的乡村产业发展为重点。有序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城镇群转移;加强空心村整治和土地整理;突出因势利导地融入都市经济,强调都市农业和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将农村打造为大都市的优质名副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3)沿江片区以环境整治、人居优化、产业和社会建设的综合高效推进为重点。美好乡村建设主要采取都市型乡村建设模式,目标定位为打造安徽省自然生态、乡土文化与乡村肌理有机共融的美好乡村,该地区美好乡村建设应强调人居优化、产业特色化、环境提升和社会建设的多元综合推进,全面构建人居舒适、产业适宜和社会永续的多元乡村,借助城镇化的外部动力和乡村内在创新活力,突出强调土地整理、新社区建设、产业创新、风貌和文化保护等多元内容。 (4)皖西山区的乡村建设成以生态型功能为主体的美好乡村,以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舒适人居建设与开发乡村特色旅游业发展为美好乡村建设的重点,打造中国原生态乡村品牌。部分条件成熟的可采取旅游型乡村建设模式,目标定位为打造中国原生态乡村品牌,建设重点是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舒适人居建设与开发乡村特色旅游业为重点。该地区美好乡村建设突出生态维育目标,农业适度多元发展,主要发展林木业和果品产业,在总体保持山村空间特色及机理的基础上,加强风貌整治、空心屋拆迁和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突出适宜人居的目标。对生态优质、特色风貌突出的乡村进行适度旅游开发,打造中国原生态乡村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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