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
目 录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概况
4、施工部署、现场平面图、及施工进度表 5、施工主要资源配备计划 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7、各分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8、项目部管理、劳动用工情况 9、季节性施工措施 10、工期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方案
12、安全措施、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方案 13、消防安全措施 14、预防滋扰、民扰措施 15、文明施工和现场保卫措施
16、工地应急情况处理原则、措施及方案 17、工程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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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及范围 1.编制依据
(1) 依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2) 依据测量规范(GB50026-93);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第15号; (5) 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标[2001]34号; (7) 依据《外地来重庆人员务工管理规定》;
(8)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9)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要求》91建施字第126号; (10)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94建施字第225号; (11) 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12) 依据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
(13) 依据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4) 依据我公司以往承接过的类似工程拆除经历。 (15) 关于重钢老区拆除厂区相关资料。 2.编制范围
依据业主方提供的图纸中规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作内容。
我们将与业主及上级主管单位密切配合,并真心诚意地接受指导和督促,为顺利、圆满完成本工程的全过程而全力以赴。
【第2章】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3、拆除程安全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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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1 总 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的拆除及其它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整体转包。
1.0.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2.0.1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2.0.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2.0.3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4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0.5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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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救援器材。
2.0.7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2.0.8 拆除工程施工区应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 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9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2.0.10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3.1人工拆除
3.1.1 当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3.1.2 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3.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
3.1.4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3.1.5 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3.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3.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3.1.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3.2机械拆除
3.2.1 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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