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化肥工业的方针和节能环保的相关政策。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先进的技术,更新改造原有工艺流程和设备,降低了生产能耗和生产成本,优化了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同时,项目的节能降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燃煤的用量,降低污水、烟尘及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
本节能技改完成后,通过对合成氨生产“三废”中有用成分综合利用,年可实现节约能量折合成19200吨标煤。项目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为1395.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5.30%;项目投资利润率21.02%。从以上相关指标可以看出,项目经济上可行。
综上所述,该节能技改项目具有极其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可行。 (二) 建议
鉴于项目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建议审批单位予以批准,同时建议项目单位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选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需要提交的有关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 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3. 项目资金证明材料;无偿资助项目附设备购物发票等自有资金有效凭证的复印件,贴息项目附贷款合同或支付利息凭据的复印件);4.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项目申报前月会计报表;5.采购省产材料和设备的协议或已采购的相关证明;6. 近两年内获得的省以上有关节能技术方面奖励证书和专利证;7.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8.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