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件制作部分的价值,待安装构成工程实体后,再计算安装费用。由外单位购入的构件(如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门窗等)必须待安装完毕后,构成了工程实体时才能计算构件本身价值和安装费用。
3.因施工造成的返工,其返工价值不应计入实际完成产值;设计方案修改应按变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产值;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并修改设计,需经业主或设计单位同意变更和作出经济签证后方可计算产值。
4.建筑业总产值一般按完成形象进度计算价值量,不等同于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标,企业在填报建筑业总产值时不能用工程结算收入替代。
5.未列入施工图预算的地区差价、材料差价、机械进出场费差价等,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产值。
三、竣工产值
(一)指标定义: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二)填报依据
1.工程验收签定合格证书(或文本); 2.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 (三)计算方法
第一步 竣工产值可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将报告期内所有工程验收报告整理后,汇总其中的“工程造价”数得出(见附件三
文本二)。
也可依据《审核决算定案表》,将报告期内所有工程验收报告整理后,汇总其中的“审定工程总造价”数得出(见附件三文本三)。
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竣工结算(或决算)报告的中小企业,竣工产值还可依据《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将报告期内所有已竣工,并已交付使用的工程中标通知中的“中标基本情况表”整理后,汇总其中的“中标价”数值得出(见附件三文本四)。
第二步 以上计算结果,如果计量单位为 “元”,须除以1000 ,或者计量单位为“万元”,须乘以10,按“千元”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四)注意事项
企业承包的工程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计算竣工产值:
1.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
2.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签定合格。 四、房屋施工面积
(一)指标定义: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它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二)填报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竣工验收签定合格证书等资料。
(三)计算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具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 根据《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将报告期所有台账资料(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整理后,汇总台账中建筑面积数据即可(见附件二表四)。
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 “平方米”,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平方米”,须乘以1000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报告期房屋施工面积=报告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 +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 +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四)审核关系
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本年新开工面积; 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3.实行投标承包面积≥本年新开工。 (五)注意事项
1.施工面积以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统计,一栋房屋已施工,即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施工面积;
2.多层房屋不论哪一层施工,都以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施工面积;
3.施工面积一般泛指自年初累计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企业内部也可根据自身要求增设不同报告期的施工面积指标;
4.一栋房屋如业主按分部工程发包,为避免重复计算,应由承担主体结构施工的企业统计施工面积;
5.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6.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7.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五、房屋新开工面积
(一)指标定义: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
(二)填报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报告等资料。 (三)计算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具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 根据《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将所有开工日期为报告期的台账资料整理后,汇总台账中建筑面积数据即为报告期新开工面积(见附件二表四)。
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 “平方米”,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平方米”,须乘以1000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报告期新开工面积=报告期新开工的各单位工程房屋工程建筑面积之和。
(四)注意事项
1. 土建工程在单位工程正式开始施工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放线、旧有建筑物的清理、打试验桩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2.新开工面积,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
3.单位工程开工时,按施工图计算建筑面积。如开工时图纸未到齐,可按合同或协议书填报开工工程的建筑面积。
4.有桩基的单位工程,以正式打桩为开工日期,不包括深基打桩,工程试验桩。
5.没有桩基的单位工程,以正式破土为开工日期,并进行新开工面积统计。
六、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一)指标定义
1.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计算公式:
机械设备原值=报告期内机械设备实有台数的原值之和
报告期折旧额=报告期内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各种折旧率计算的折旧数额之和 年折旧额=(原值-残值+清理费)÷使用年限 = 原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原值×100%
机械设备净值=报告期内机械设备原值-机械设备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