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维护概述:
3.1.1维护管理原则:以设备点检定修为基本检修管理体系,维护工作以预防性维护为主,
结合纠正性维护。
3.1.2检修专工每日、周、月等均要制定设备维护计划。
3.1.3对设备重大维护难题,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办法;做好设备状态
分析。
3.2 设备巡检管理:
3.2.1巡回检查人员必须按检查项目、内容、路线、时间、次数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漏检,
对发生的异常,经分析确属检查人员失职造成,该检查人员应对异常负责。 3.2.2巡检中应明确设备主人,做好记录,具体的记录执行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3.2.3巡检人员巡检中应做到:
3.3.3.1检修班长应不定期对外围岗位及机组主设备及重要辅机进行巡回检查。 3.3.3.2应对机组设备每天上午、下午各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3.3.3.3各巡检过程中应检查所辖范围内工器具及现场设施完好。
3.3.3.4巡检时要集中思想,认真地看、听、嗅、摸,高度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
现设备异常,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3.3.3.5巡检人员进入危险区或接近危险部位(如高温高压、有毒气体、高电压设备)检查
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3.3.3.6 巡检人员应了解设备的特性及其与系统的关系,了解设备运转正常时的参数和音
响,在不同负荷时仪表指示的相应位置。
3.3.3.7 绝对禁止触及机器的旋转部分,必要时可汇报联系切换备用设备后再检查。
3.3.3.8 巡回检查时,按规定认真做好记录,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应加强监视,分
析原因,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检修专工或项目经理汇报,并按指示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按规程处理后汇报。
3.3.3.10检修专工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做好记录。 3.4.设备点检管理
3.4.1对设备点检发现的缺陷进行策划和工单下达。能够及时消除的缺陷执行相关设备缺陷
管理标准,不能消除的缺陷列入定修计划。
3.4.2在点检定修系统录入点检和监控数据,记录点检日志,记录点检月报。
3.4.3进行点检数据分析和劣化分析,需要进行定修的,提出定修计划。积累设备检修、运
行数据,确定设备定修周期。
3.4.4检修班长负责每天检查本专业点检员点检记录,审核点检日志,每月检查点检月报。 3.4.5设备专工每周检查一次点检路线工单的完成情况,检查点检员执行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及处理缺陷情况。 3.5 设备可靠性管理
3.5.1定期召开可靠性工作会议,通报设备运行状态,主要研究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对专业人员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应用情况进行考评,对检修、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3.5.2各检修班长每月将纳入可靠性管理的设备非停原因报给检修专工。
3.5.3建立可靠性分析制度,在每月安全例会中,通报设备可靠性数据。每季度向项目经
理提供可靠性分析材料,为解决生产问题和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每年对可靠性管理、统计、应用、指标进行总结,制定下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标与重点。对频发的设备缺陷超出控制指标的,纳入绩效考核。
3.5.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数据的统计做到时间准、状态明、原因清、数据全,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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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以利于分析应用。
3.5.4加强可靠性的业务培训,确保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脱硫设施的可靠性状态,正确填
写可靠性记录。
3.5.5做好可靠性基础资料的积累工作,包括统计报表、分析报告、会议纪要、上级文件、
脱硫设备技术参数等。对可靠性历史数据做好备份工作。
3.5.6脱硫设备可靠性:GGH、BUF、挡板门、氧化风机、搅拌器、浆液循环泵、浆液离心
泵、球磨机、皮带输送机、斗提机、称重皮带机、真空皮带机、漩流器等(不仅限于上述设备)。
3.6 设备技术台帐管理 3.6.1设备台帐的记录要求
3.6.2各种台帐的填写应按照各自相应管理标准的要求,及时准确记录。
3.6.3 相应的记录应结合实际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真实填写,严禁随意编造或简单抄袭。 3.6.4 检修维护日志、设备记录台帐的审查
3.6.5 检修专工每周对班组检修维护日志、设备台帐记录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意见。每月
对各类技术台帐进行审核并签字。
3.6.6 项目经理要每月对检修维护日志、设备台帐记录、技术台帐进行抽查并签字。 3.6.7 检修维护日志、设备记录台帐的保存
3.6.8 纸版检修维护日志、设备台帐由检修维护专工或班长统一管理,或由班长委托设备
专人进行管理,以供查阅;电子版台帐需存档。
3.6.9 重大改进方案、纪要还要送交项目部资料员进行登记管理。
4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4.1 设备巡检制度 4.1.1适用范围
本规定根据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机组日常运行/维修工作的特点,规定了我公司承包运行/维修人员巡回检查的一般要求,检查内容、管理和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包运行/维护人员巡回检查工作的管理。 4.1.2引用标准
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点检定修制;
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子系统的相关制度; 4.1.3管理内容与要求
4.1.3.1巡回检查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特性,掌握设备运行/维护规程、技术指导书,各易损易耗件、易产生漏点位置、部件,安全工作规程,生产现场危险点。 4.1.3.2负责巡回检查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监部门的安规考试合格,经过上岗前专业培训合格,熟悉电厂生产工作,具有专业运行/维护、检修经验的人员。
4.1.3.3巡回检查时应带必要的工具(如对讲机、手电筒、手套、听音棒、护目镜、检查仪器等),做到思想集中、认真细致,根据设备的特点,仔细听、摸、闻、看或使用专门检查仪器认真分析,真正掌握设备的实际情况。
4.1.3.4巡回检查的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项目认真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不安全因素、设备及环境卫生等情况在设备运行/维修日记中做好记录。 4.1.3.5 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及点检员汇报,并分析判断,同时通知运行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扩大,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危胁,并做好记录。 4.1.3. 6运行/维护人员每天进行两次定期巡检,第一次安排在早上班前会后,第二次安排在下午上班后半小时,因特殊情况没有检查的设备应在表上记录原因,每次巡检后应及时向班长汇总情况,并由班长向专工汇报,汇报的具体内容如下:
4.1.3.6.1 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情况,不安全因素情况,设备及环境卫生情况。 4.1.3.6.2每天的消缺情况,未消除缺陷的原因及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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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6.3 进行定期运行/维护的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情况及近期计划。 4.1.3.6.4 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4.1.3.6.5 现场的检修、抢修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1.3.6.6 其它情况。
4.1.3.7 除定期的巡回检查外,还应针对设备的特点、运行方式的变化、负荷的情况、天气的状况、有缺陷的设备等,增加检查次数。 4.1.3.8 对检修后试运的设备应加强检查。
4.1.3.9 事故处理之后,应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4.1.3.10 任何人外出巡检时都应向班长报告。 4.1.3.11 专业经理巡回检查的范围与职责:
4.1.3.11.1 检查所管辖各班组负责运行/维护设备运行状况及表面清洁、环境卫生。 4.1.3.11.2 检查所管辖各班组设备巡检记录情况。
4.1.3.11.3 检查分析重要设备缺陷的发生、发展的情况。
4.1.3.11.4 对机组运行方式重大改变后,对设备状况产生的影响进行检查确认。 4.1.3.11.5 组织抢修工作,检查设备抢修现场情况及督促抢修进度。 4.1.3.11.6 对关键性设备状况进行确认检查。
4.1.3.11.7 专业经理认为其它必须亲自巡视检查的内容。
4.1.3.11.8 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向对口专业点检负责人汇报每天巡检、消缺情况。
4.1.3.12 巡回检查中发现重大设备缺陷者,应及时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履行巡回检查或巡回检查中玩忽职守者,应及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1.4检查与考核
4.1.2.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每月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公布于各班组; 4.1.4.2本标准与有关考核制度挂钩。 4.1.5 附录一:《巡检及缺陷处理流程示意图》 附录一:巡检及缺陷处理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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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前会/巡检开始 巡检过程发现重大缺陷 缺陷登记 专业技术负责人 点检人员 运行人员 缺陷处理 1 2 3 4 5 6 签办检试清办接理修运理理工工过验检工作作程 收 修作任票 现票务场 终单 结 相关资料/图纸整理移交 9
4.2 值班制度 4.2.1 适用范围
本制度根据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机组日常运行/维修工作特点,规定了机组承包运行/维修人员值班工作的一般要求、内容、管理与考核等,适用于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承包运行/维修人员的值班管理工作。 4.2.2 引用标准
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运行/维修管理文件以及电业检修相关专业规程。以及根据机组运行/维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而制订。 4.2.3 内容与要求
4.2.3.1为保证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运行/维修人员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安排值班专用交通车辆,保证业主能随时联系到运行/维修人员,确保机组的紧急缺陷和突发事件能及时通知到运行/维修人员,并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理。
4.2.3.2在办公室设值班室,夜间专人值班,初定为每专业或系统1-2人,值班人员安排以及联系方式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给业主,并且设立每日值班人员签到制度。 4.2.3.3节假日值班应安排足够人员。
4.2.3.4值班室设值班记录,每天值班人员需在下班前对本值内工作情况作记录并签名。 4.2.3.5每天值班人员中设一名值班负责人(一般为当值的班长、由项目经理另行指定的除外),负责当值班人员的考勤、值班情况监督及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能离开值班室,并配齐相应的通讯工具,准备好常用工器具及交通工具。
4.2.3.6在出现值班人员本身无法独立进行处理的缺陷时,应及时向班长或专业经理报告,班长或专业经理应及时进行人员、机具等协调,保证抢修工作有足够的人力和机具。
所有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机组运行/维护人员有义务参加应急情况的处理工作,并服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4.2.4 检查与考核
4.2.2.1班长和专业经理负责对其专业项目值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日进行值班记录检查。
4.2.4.2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的进行值班工作,在值班中玩忽职守,造成缺陷处理工作延误,影响机组正常运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退出天津蓝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场。
4.2.4.3运行/维护人员请假或需离开现场的,应按请假审批手续进行办理相关手续,班长、技术人员以上岗位人员应由运行/维护项目经理批准同意方可离开。 4.2.4.4副经理以上请假须征得电厂相关领导同意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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