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险种承保规定
机动车辆的险种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商业保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客户根据车辆及自身需求自行选择承保险种及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一)车损险承保规定
1、原则上不得承保单保车损险业务(只保车损及其附加险而不保商业三者险的业务,含单车损、车损+人员、车损+盗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承保的,需详细陈述承保理由,且必须符合以下承保条件:
(1)不得承保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2)不得给予任何优惠。 (3)不得附加车身划痕险。 2、车损险的其他承保补充规定:
所有车辆车损险的承保以折旧率不超过100%为前提: (1)10年(不含)以内、9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6年(不含)以内的其他车辆(不含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可足额承保车损险。
(2)10年(含)-15年(不含)、9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可按新车购臵价的70%比例承保车损险。
(3)15(含)-20年(不含)、9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可按新车购臵价的50%比例承保车损险;6年(含)-10年的其他车辆(不含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可按新车购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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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50%比例承保车损险。
(4)4年(不含)以下的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可足额承保车损险;4年(含)-6年(不含)以上可按新车购臵价的50%比例承保车损险。
(5)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招标业务且保费规模30万元以上的车辆可适当放宽承保政策,但必须由市分公司车险部经理在审核意见中陈述承保理由及承保意见。
(二)三者险承保规定
1、新车业务单独投保商业险时(单保车上人员险除外),要求必须同时投保商业三者险。
2、上年度商业险发生赔款3次及以上的车辆,续保时要求必须投保商业三者险。
(三)盗抢险、自燃险承保规定
1、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低于新车购臵价20%时,禁止承保盗抢险及自燃损失险。
2、单保盗抢险(未承保车损险的情况承保盗抢险)必须符合以下承保条件:
(1)不得承保短期盗抢险。 (2)不得给予任何优惠。
(3)不得承保不计免陪率特约险。 (四)车身划痕险承保规定 1、承保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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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座(含)以下、车龄不超过5年(不含)的非营业客车、家庭自用车。
2、承保条件
所有车辆承保车身划痕险均以商业险保费大于车身划痕险保额为前提:
(1)车损险保额15万元以内的车辆,车身划痕险最高保额2000元;其中车龄3年以上(含)车辆,不得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2)车损险保额15-25万元(含15万元)的车辆,车身划痕险最高保额5000元;其中车龄3年以上(含)车辆,不得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3)车损险保额25万元-50万元(含25万元)以上的车辆,车身划痕险最高保额1万元;其中车龄3年以上(含)车辆,不得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4)车损险保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车辆,车身划痕险最高保额2万元;其中车龄3年以上(含)车辆,不得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5)续保及转保业务,车龄在两年以上(含)、车损险上年度赔款次数在5次以上(含),承保时规定必须投保商业三者险,车身划痕险最高保额2000元,且不得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6)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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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单有效期内,禁止加保车身划痕险。如果是已签单,但未起保的话,验车后可以按承保规定加保。
(五)玻璃单独破碎险承保规定
国产车和合资车只允许承保国产玻璃,进口车允许承保进口玻璃。除运钞车外原则上不承保特殊材质玻璃。
(六)短期保险特别规定
商业险保险期限小于3个月,不得承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二、费率浮动、折扣系数使用承保规定 (一)交强险费率浮动规定
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实务操作指南》。
上次签单日期到本次签单日期之间的月份大于15个月的续保或转保,按标准保费承保,不进行费率浮动;上次签单日期到本次签单日期之间的月份小于15个月,根据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进行费率浮动。
(二)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规定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执行以《商业车险费率调整系数表》、《商业车险费率适用说明》为基础,其他规则如下:
1、多次出险单车续保业务费率浮动限制条件
对于续保车辆(特二车除外),上年度签单日期到本年度签单日期之间所有结案的赔案总数为出险次数,所发生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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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金额总和与上期商业险实收保费之比为综合赔付率,根据赔款次数和综合赔付率给予不同的费率浮动限制。
(1)禁止承保上一保险年度商业险发生8次(含)以上赔款的非新车单车业务(包括:正常续保及脱保不足1年的情况)。脱保1年以上的车辆按新保处理。
(2)上年度发生2(含)-3次赔款,且综合赔付率超过80%,或连续两年每年综合赔付率均超过70%的非新车业务,续保时费率优惠不得超过20%。
(3)上年度发生3(含)-5次赔款,且综合赔付率超过90%,或连续两年每年综合赔付率均超过75%的非新车业务,续保时费率优惠不得超过10%。
(4)上年度发生5(含)-7次赔款,且综合赔付率超过100%,或连续两年每年综合赔付率均超过80%的非新车业务,续保时不得给予费率优惠。
(5)对于上年度出险2次(含)以上且综合赔付率超过150%(含)的续保业务,核保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突破以上规定,进一步限制优惠率,最高可上浮30%,也可进一步限制保额及不计免赔率的承保。
(6)在我公司承保最近一个保险年度内车损险(商业险)发生赔款3次及以上的业务,除遵守以上规定外,续保时规定必须同时投保商业三者险。
(7)脱保3个月(含)以内的车辆,按正常投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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