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变更使用性质规定
过户车辆涉及到车辆使用性质变化的要先变更使用性质再变更被保险人、变更车辆识别信息。
以上所有批改、批退操作,必须有投保人提供的书面申请,并签章确认方可进行。
第三部分 承保资料档案管理
保单装订每卷50份,定额保单每卷100份。 一、承保资料的归档范围 交强险合同:
1、保险费发票业务联; 2、保险单副本;
3、投保单(多车投保填写了投保单附表的,将附表与第一张保险单副本一起装订,如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车辆,投保单附在交强险保单后面,并在商业险保单副本的特别约定栏注明:投保单附于交强险保单后面,交强险保单印刷流水号码为:***);
4、客户资料(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复印件); 5、批改申请书; 6、批单副本; 7、批改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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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费率浮动告知单及投保提示书; 9、其他单证。 商业险合同:
1、保险费发票业务联; 2、保险单副本;
3、投保单(多车投保填写了投保单附表的,将附表与第一张保险单副本一起装订);
4、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复印件、发动机或车架号码拓印件、照片;
5、验车单、验车照片、风险评估报告; 6、超权限业务审批表; 7、批改申请书; 8、批单副本; 9、批改的相关资料; 10、其他单证。
所有承保资料必须附在保单后面一起装订归档。 批单装订如数量较多可单独按单证流水号装订,但必须注明保单号及保单流水号,以便查找。
二、档案装订的具体要求
案卷原则上采用左侧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除定额保单外,每卷内应附有目录。卷内需要附贴的其它如尺寸较小的,应粘贴在统一规格的A4附纸上;所附单证尺寸大的,应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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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正面向外)。对约张破损或字迹已扩散的档案必须及时修补或复印,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起立卷。
卷皮封面应写明下列内容:机构名称、险种、年度、保单起止流水号、保管期限、档号。
各支公司综合管理部应统一建立承保资料档案登记簿(建议使用电子版),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三、档案管理
非本部门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借阅承保资料的,应办理相关借阅手续。综合管理部门应建立资料借用登记簿,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原因及归还日期。任何员工不得随意将有关承保资料外带出公司,确实因工作需要外带的,应办理相应的外借手续,并由支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借阅人对所借阅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根据《保险法》规定,承保资料档案的保存期限为保险期限终止后十年。各支公司综合部应制定对各出单点的档案管理及移交办法,及时将档案移交给支公司档案部门集中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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