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试制工艺报告 至少应包括:⑴整机及主要部件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结构特点,制造工艺特点、组装要求、工艺技术难度,检验、试验与试制工艺验证等;⑵同系列产品在生产运行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等;⑶工艺审查、标准化审查及改进情况。 (可附页、附图) 十八、型式试验大纲及先期完成试验项目的检测报告(静态检测、线路试运行及动力学试验等,用于客运专线铁路的机车或动车组,必要时提交先前的空气动力学试验报告) (可附页、附图) 31
十九、运行考核试验大纲 (可附页、附图) 二十、解体检查大纲 (可附页、附图) 二十一、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已定型批量生产,申请补发型号合格证的需填写产品技术鉴定和技术评审的组织和主持单位,提交技术鉴定或技术评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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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机车车辆型式试验规程
1 总则
1.1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内燃机车,电力、内燃动车组、客车和货
车(简称机车车辆)
定型鉴定之前进行的整车型式试验。整车型式试验包括样机线路试验和实验室试验。
1.2担样机线路试验和实验室型式试验的专业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取得相关检测项目国家计量认证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资质。
1.3各项试验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考核机车车辆的综合性能,主要包括动力学性能、制
动性能、牵引性能、供电性能、冷却性能、隔热性能、空气调节性能、防寒采暖性能、能耗、噪声、电磁兼容性以及主要部件的工作特性等,为机车车辆鉴定提供依据。
2 试验依据
2.1 机车车辆设计任务书、技术条件或技术规格书、标书、合同等 2.2 IEC1133《电力机车车辆和电传动热力机车车辆制成后投入使
用前的试验方法》
2.3 GB/T3314《内燃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2.4 GB/T3315《内燃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2.5 GB/T3317《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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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GB/T3318《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2.7 GB/T12817《铁道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2.8 GB/T5600《铁道货车通用技术条件》
2.9 GB/T5601-1985《铁道货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2.10
GB/T12818-1991《铁道客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3 试验准备
3.1 性能调整试验
在进行试验前,试验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可以要求进行不能在制造商的工厂内做的性能调整试验项目,机车运行里程最大为5000km。样车车辆在正式试验过程中不得再进行调整,如必须进行调整时,应对可能影响的性能项目重新进行试验。 3.2 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进行整车型式试验前,委托方应向检验机构提交以下被试机车车辆相关技术资料:
(1)设计任务书、技术条件或技术规格书;
(2)主要部件(如主变压器、牵引变流机组、柴油机、主发电机、牵引电动机、液力传动装臵、车体、塞拉门、车钩缓冲器、转向架(或构架)、制动系统、主要冷却部件、主要电器、各种电器柜、辅助系统、空气弹簧、受电弓、控制装臵、车载计算机网络、空调装臵等)的技术条件和型式试验报告;
(3)主要系统图纸(如机车车辆总体装配图,主要部件组装图,辅助系统、电气各系统、油、水、气系统、制动系统、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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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网络等系统图);
(4)主要计算资料(如设计任务书、牵引特性计算、冷却装臵设计计算、动力制动性能计算、制动距离计算、重量分配计算、车车辆技术设计书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3.3 试验大纲
检验机构应编写试验大纲,试验大纲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地点、试验条件和评定标准等。试验大纲应提交委托方确认。
4 机车车辆整车试验项目
机车车辆样车线路试验和型式试验项目按第2条所列标准、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文件确定。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按相关试验方法标准执行。本规程对样车线路试验和型式试验主要项目进行说明。
动车组的试验内容包含在机车车辆、机车和客车的内容中,可根据动车组的类型、结构特点及控制方式选做相关内容。
样车线路试验和型式试验主要项目见附表。 4.1 机车车辆综合试验 4.1.1
外观尺寸与限界检查
机械试验主要是对机车车辆的表面涂装、车体和转向架结构参数、外形尺寸,联接件、限界以及需做调整的部件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书或产品图样的要求。 4.1.2
曲线通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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