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产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分配。
七、本方案经院务会讨论研究,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后报送总院备案后方能执行;凡与本方案有抵触的均以本方案为准。
八、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九、本方案自2014年7月1日起试行
附件:1、其他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
2、XX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3、XX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考核表
XX中心卫生院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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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其他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
一、医院承担下列情形费用按成本核算 (一)按政府规定对病员所减免的费用。
(二)具有生命危险确需抢救“三无”病人的费用。 (三)由医院决定对个别病人减免的费用。 (四)医疗赔赏款由医院承担的部分费用。
(五)年终奖、节假日慰问、临时发放、专家协议待遇由医院承担。
(六)科室外出培训、进修人员费用。
(七)各种节假日管理规定中支出的费用,如节假日加班工资、公休假工资由医院承担。
(八)药品耗材成本、水电费。 二、其他规定
(一)医院引进人才、新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报到上班后根据此方案发放。
(二)国家政策安臵转业军人、内调干部,按本方案执行。
(三)其他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建立成本核算资料的传递流程
(一)财务科在每月10日前将各科室上月收入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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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发生欠费金额、总务支出、材料支出、临时工工资、值班费(非节假日30元/天、)、行政班补助(8元/天)、节假日加班补助(上全天班100元/天,只上白班或夜班50元/班)、出差费(到县级非培训或会议出差按50元/天报销,其中30元伙食补助、20元交通补助,会议或培训出差按照“孟财发?2014?176号”文件报销),误餐、科室零星购物等进行整理汇总。
(二)财务科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氧气支出、水电气消耗量、总务维修费、和各科室上月打印费、出车费等。
(三)控感人员应室每月5日前向财务科报送各科室上月 一次性物品支出、消毒费和器械支出等。
(四)办公室、护理部、药房、住院部、综合门诊部每月3日前将科室个人考核情况交财务科。
(五)各科人员变动情况由办公室于当月28日前提供相关资料。
(六)财务科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结算考核结果下发到各科室,财务科在月底前把个人绩效工资发放完毕。
(七)各科室成本核算取决于成本资料的收集,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客观,要为自己报送的各项数据资料负责,若与财务数据有异,以财务数据为准。
为确保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各相关科室必须保证所报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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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以保证核算工作的顺利实施。如果考核工作不真实、不准确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部门,扣科室负责人每次100元。以上规定的时间若为周六、周日,可延至下周一上午完成;若为国家节假日,可延至正常上班后的第三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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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质量考核细则(试行)
一、公共考核项目 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与分值 1、严格出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一次3分) 2、上班时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脱岗、不做私活、不玩游戏等(3分) 3、上班时衣帽整洁、不穿拖鞋、佩戴上岗证(3分) 4、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制度(4分) 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30分) 评分标准 以考勤为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做私活等发现一次扣1分,投诉一次3,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 违反一次,扣1分。 未能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范的,每项次扣4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 5、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以通知、签到簿为准,无故不参加者,每以及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5分) 次扣2.5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 6、严格坚持廉洁行医(5分) 7、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4分) 8、区域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大于80%(3分) 9、实行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私自收费、挂床骗保等一票否决制;无故缺勤管理制;值夜班、节假日加班期间做到不串岗、不脱岗 收受红包、回扣,出具虚假证明等一次扣3分,违规私自外出行医一次扣5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 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4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 每降低5%扣1分,直到扣完3分。 违反一次、无故缺勤1天扣完100分,当月不享受奖励绩效,并取消当年评优;擅自离岗一经被投诉者扣发当天值班费或加班费。 二、医、护、技、管理、后勤岗位考核项目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技术规范,无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发生。(10分) (一)门诊医生考核指标(70分) 2、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登记和门诊病历填写项目齐全,书写工整,文字清晰,诊断和用语规范。(10分) 3、传染病登记详细、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及时上报(10分) 发生医疗差错事故一例扣10分,发现不规范的一次扣5分。 推诿病人,一经投诉或查实每次扣10分;查门诊登记和门诊病历,发现一项不规范扣1分。 发现传染病未报告一例扣5分,迟报一例扣3分,未报告导致疫情扩散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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