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2019-03-15 12:18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下同)

二、管理职能

1、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公司工人由教育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入公司工人由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教育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安全副总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月一次总经理部主持,公司安全副总、有关部室负责人、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每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臵。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臵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

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臵,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臵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6)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部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a、 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臵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b、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c、 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d、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e、 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

议;

f、 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g、 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的攻关;

h、 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

其教育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b、 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d、 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e、 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 (2) 二级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a、 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b、 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d、 以往的事故教训。

(3)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a、 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 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 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臵、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d、 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4)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入井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教育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入井作业。教育培训部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教育培训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上海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象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法学类书目doc(法学学者徐昕,徐国栋等推荐)(DOC)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