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杜绝流失现象,特制定本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一、爆破材料领用,必须由当班班组长开具证明,爆破材料库库管员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领用,否则重罚。
二、放炮员领用炸药、雷管消耗后,必须在井下现场经跟班瓦检员验数确认,瓦检员在当班消耗本人签上自己的姓名,以示负责。每查获一次瓦检员未签字罚50元;库管员看到炸药、雷管消耗单上瓦检员未签字而发放了炸药,罚款 50元。
三、消耗与剩余数必须清晰可认,不得涂改,如有笔误,本栏作废,另记一栏。
四、各工作面放炮员完班后,必须将炸药、雷管箱,火药领退消耗本交回炸药库,与库管员核对领用与消耗数后,方可离开炸药库;炸药雷管箱不得上锁,库管员统一保管;下班领用时记数后,随同炸药雷管一起发放,并上好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炸药雷管箱放臵在工作面或宿舍,发现一次,罚 200 元。
六、库管员发现当班放炮员末将炸药雷管箱交回仓库,必须立即追踪,并及时报告坑口查处,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200元。
七、如发现火药流失,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如因火药流失造成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交当地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保管,放炮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将放炮器和放炮钥匙一起悬挂在巷道中,无人看管。
入井人员检身及出入井清点登记制度
1、井口检身员由调度室直接领导,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员”岗位责任制度。
2、井口检身员要认真负责,敢于向一切违章和私拿国家集体财产者作斗争。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携带矿灯、报警仪、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井口检身员必须对入井人员检身,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及时制止违章人员。
4、所有职工必须服从检身,如有不服从或吵嘴、打架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直至开除出矿。
5、如检查出带烟火入井或私拿集体财产者(炸药、雷管、电缆等),根据情节轻重和个人态度给予罚款和除名处分。
6、入井前职工签到入井,由检身员核准后,报公司调度室登记,班完后,由检身员清点人数,与入井签到人数相符,并报矿调度室。
7、若发现井下丢失火工品、工具等,检身员未发现,对当班检身员严肃处理,直至调离其工作岗位。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岗位责任制,事事有考核标准,按经济责任制综合评定奖励。
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定班组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规定各个的质量指标,确保产品质量。
3、开展劳动竞赛,维护劳动纪律,搞好生产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4、开展技术业务学习,提高班组成员的文化水平,加强练兵,使之成为技术和业务过得硬,文化素养较高的新型工人。
5、搞好班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和凭证,做到准确、及时、整齐、清晰、按时公布,妥善保管。
6、加强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管理、生活、学习的全过程中去,使之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心情舒畅, 工作积极向上生动局面。
7、抓好班组民主管理,依靠群众,对班组生产技术和生活大事由班组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每个人的主人翁责任感。
安全大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每月的5号、15号、25号由我公司安全检查组组长、安全副总带领生产部室全体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8号、18号、28号的下午三点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安全会议。
检查内容:
1、检查坑口、作业队组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指示、指令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上一次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3、检查坑口、队组作业人员是否按章办事,以及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4、检查各单位在采、掘、机。运、通方面以及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5、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防范设施是否正常。 6、检查是否有“三违”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在全矿通报。
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要在安全会议上通报,并指定专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