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截止12月31日,在本职岗位工作满6个月(含)以上且仍在岗(注:优秀新人,须在本职岗位工作满3个月(含)以上且仍在岗)。
③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本年度无旷工记录,且未受警告处分(含)以上者,诚实守信、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企业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带头作用。
④ 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等级为“良”(含)以上。
⑤ 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素质鉴评小组成员,根据《胜任力模型和素质鉴评表》进行综合鉴评,鉴评结果等级为“良”以上。
⑥ 各分公司、各独立区域候选的营销人员业绩排名须在相应奖项范围前20%的名次以内。【企业年度评优策划书--策划方案】企业年度评优策划书--策划方案。
⑦ 各奖项候选人员需附业绩、能力成长、贡献事迹等说明性文件报评选小组审核评定,文件格式及内容不做限定要求。
2. “优秀经理人”评选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对公司战略、制度、政策、文化贯彻执行卓有成效;
② 本中心(部门)、子/分公司、区域年度工作目标如期达成或超额达成。 ③ 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进取、敢于创新;成本意识较强、费用管控合理;具有较强的团队构建及激励能力或其他方面突出贡献的行为。
二、 其他设定
1. 各奖项名额确定的总原则
1) 各级别的优秀获奖人数总和不超过15% 。 2) 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 3) 获奖人数不足一人的按一人算。
4) “分公司/中心级优秀”按评优规则及名额设定计算,分公司/中心优秀人选非整数倍基数,合并纳入分公司/中心参评,由人力资源中心统计分公司/中心人员总数,按比例确定优秀人选。
2. “区域级优秀”和“分公司/中心级优秀”将初步汇总结果交相应评选小组讨论和评定,然后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并予以公告。
3. “总公司级优秀”根据评选标准、评选条件等严格评定,确定最终评选人数和人员名单。
4. “优秀经理人”的评选,由总公司评选小组成员集体酝酿初步人员名单,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复核,由总公司评选小组组长及副组长评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5. 全体参评年度评优各奖项的候选人,应按要求填写《年度评优推荐表》,店长级(含)以上参评人员还需提供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求如下:
① 工作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和工作成效(需要数据佐证); ② 工作态度作风、管理技能及创新能力(提供例证); ③ 团队构建和激励能力、人才培养及协作意识等。
6. 因申报不及时、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者,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评优资格外,另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 公司集中评议项目(特殊贡献奖),不分配指标,各中心(部门)、各子/分公司、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组织人员及部门参与申报,最终由总公司评选小组审议决定获奖名单。
8. 在符合公司统一制定评优标准的前提下,各中心、各子/分公司、各区域评优资质设定、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可根据本中心、区域岗位工作特质设立评优标准,自行设立的评优标准,须评选小组审议通过,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八条 评选程序 评优级别 时间设定 评选事项 规则 责任人
“区域级优秀” 1月5日
“区域级”优秀人员名单提报与“优秀门店第一负责人”自荐
依据评选条件和比例,通过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等形式推荐奖项候选人,门店负责人于规定时间内将“优秀新人”和“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或“优秀门店第一负责人”自荐表提报区域负责人
门店第一负责人 1月7日 区域负责人复核
各区域负责人根据评优标准、绩效情况、综合评价等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将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退回,将符合评优条件的候选人及书面业绩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报区域评选小组,保证侯选名额均符合评优条件,并同时提报“优秀第一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区域负责人 1月10日 评选小组评议确认
评选小组对各区域申报的候选人员及书面业绩材料进行评议确认,并提报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复核
评选小组 1月12日
人力资源中心复核确认
人力资源中心对“区域级优秀”获奖人员名单和书面业绩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区域优秀”获奖人员名单确认函。
人力资源中心
“分公司/中心级优秀”
分公司优秀 1月13日
“分公司优秀”候选人员名单提报
区域负责人根据最终确定的“区域级优秀”人员名单提报“分公司优秀”奖项候选人 区域负责人 1月14日 分公司负责人复核
各分公司负责人根据评优标准、绩效情况、综合评价等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将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退回,将符合评优条件的候选人及书面业绩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报分公司评选小组,保证侯选名额均符合评优条件
分公司负责人 1月17日
分公司评选小组评议确认
分公司评选小组对各区域申报的候选人及书面业绩材料进行评议确认,并提报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复核
评选小组 1月20日
人力资源中心复核确认
人力资源中心对“分公司优秀”获奖人员名单和书面业绩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分公司优秀”获奖人员名单确认函。
人力资源中心 中心优秀 1月7日
“中心优秀”候选人员名单提报
依据评选条件和比例通过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等形式推荐奖项候选人,各部门于规定时间内将优秀人员名单及书面业绩材料提报中心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1月10日 中心负责人审核
各中心负责人根据评优标准、绩效情况、综合评价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将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退回,将符合评优条件的候选人及书面业绩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报人力资源中心,保证侯选名额均符合评优条件
中心负责人 1月13日
中心评选小组评议确认
中心评选小组对各中心申报的候选人及书面业绩材料进行评议确认 评选小组 1月15日
人力资源中心复核确认
人力资源中心对“中心优秀”获奖人员名单和书面业绩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中心优秀”获奖人员名单确认函。
人力资源中心 “总公司级优秀” 1月17日 名单收集
人力资源中心对有资格参评“总公司级”优秀的“中心/分公司级”优秀的人员名单收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