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B、C路径的病例进行抽查。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医院科室、质控员对疾病的诊断、A、B、C路径的跳转的公示、诊疗标准等进行监管,同时开展对受益人员的满意度、服务质量、疗效等进行跟踪了解,构建综合支付管理的综合监管体系。
5、优化流程,逐步提高。在实施综合支付改革的过程中,各医疗机构也成立了攻关小组,根据筛选病种结合卫生部制度的临床路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更加细化的A、B、C临床诊疗规范(即细化的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表单),优化疾病的诊疗流程,方便了病人,医疗服务质量逐步得到提高。
二、取得的成效
(一)政府购买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模式的实施,十一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县全面展开,成效显著。截止2012年12月30日统计,①全县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831669份,录入电子档单823945;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2357次,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3658块,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680次。③0-6岁儿童保健人数85728人;④孕产妇系统保健人数12249人;⑤老年保健人数78452人;⑥ 0-6岁预防接种人数91025人;⑦传染病管理人数1335例;⑧高血压管理人数61851人;⑨糖尿病管理人数8052人;⑩重性精神病管理建档2417人。⑾婚前医学检查6758人。
1、通过竞争性招标,提高了三级网运行效率。政府购买服务通过竞争性招标,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理念有了明显转变,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各乡镇卫生院全员参与,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了公共卫生服务小分队,统一着装,下乡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也主动协助村医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医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了收入,极大地调动了主动参与购买服务的积极性;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由过去的竞争变为合作,提高了服务效率,促进资源合理配臵,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可持续性。
2、实行绩效考核支付制度,提高了服务水平。政府购买卫生服务通过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将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效果与服务报酬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建立了更加科学的资金支付激励机制,改变了过去将补助经费按比例平均分配给机构的拨付方法和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逐步由“养人办事”向“办事养人”转变,保证了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公平性,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3、构建了信息平台,减低了管理成本。随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发现已建立的纸质健康档案基本上成为了死档,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加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跟不上,服务质量无保证,导致管理成本较高。针对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与软件公司合作,及时开发了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同时与新农合管理系统、医院HIS系统、银行的存储功能进行侨联对接,实行卫生便民一卡通,极大地方便了农民使用。信息平台建设为我们开展及时服务,记录工作信息,实施绩效评价等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4、实施第三方监管,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为了使服务更加均化等,我们从多方位进行综合监管,建立了一整套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逐步形成合同管理、绩效考评、需方评价、第三方监督和行政问责制五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评价体系。同时卫生局在各乡镇卫生院还建立了群众反映和投诉平台,使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能够得到及时表达和传递,确保农民得到了实惠。在调研时了解到,各阶层人员尤其是群众都认为,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拿小钱,为群众办了一件大事!目前在我县农村广为流传一句顺口溜:“健康有档案,生病政府管,一卡通天下,生活比蜜甜!”。
(二)综合支付改革的实施,攻克了医改中的一道难题 我们综合支付制度改革从2011年初的8个试点单位到全面推广仅用了肆个月的时间,全年共进入综合支付改革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7862例,其中进入A路径的病人5896例,B路径病人1415例,C路径病人551例,基本实现了预期目
标,为县级医院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成效为:
1、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综合支付改革由于采取预付制支付方式,控制费用的主体在医院、科室和医生,其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核心就在于不仅能够在总费用上控制增长,而且能够在内部优化费用构成,通过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自觉降低药品、检查费用比例,提高劳务费用比例,从而改善“大处方、乱检查”的现象。据统计分析,我县境内医疗机构在综合支付实施之前的2007-2010年的4年间,年住院次均费用增长14.5%,当前监测同期对比年增长10.54%;实施病种类的次均费用平均与上年度比降低99元,从而使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了有效遏制。
2、规范了诊疗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由于综合支付病种采取按照科学的临床路径、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绩效支付等手段,对诊疗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对每个病种采取政府购买、节约分成的分配办法,使医生的灰色收入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极大的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病历合格率、无菌感染率、手术等待日、不合理用药和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均有明显的变化。
3、增加了医患沟通,提高了就诊满意度。由于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进入临床路径前医生从诊断、诊疗、用药、预后、费用等多方面必须与患方进行广泛讲解和沟通,让患方明确病情的诊疗过程,明白消费依据,患方
同意才能进入临床路径管理,从而增加了患方的知情度,同时也增加了患方理解和支持,患方满意度无形中得到提高,医疗纠纷的发生率明显降低,截止目前实施综合支付类病种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
4、农村卫生资源利用更加优化。综合支付改革规定了县、乡两级不同的费用定额和自付费用定额,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改变了患者过去“住院就上县”的习惯,参合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理智地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常见多发病在乡镇、疑难重病到县级医院的分级诊疗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既方便了患者,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又调整了县、乡两级临床业务重心,促使县级医院提高医疗技术,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疑难重病。
5、确保了基金安全不透支。综合支付总费用是根据全县新农合基金的总量,结合全县农民以往住院人次、实际费用及现行收费标准,考虑了潜在的医疗需求、物价变化等因素而确定的。在实际运行中,注意总结、调研、完善,根据筹资水平和基金总量进行测算和调整,适时微调个别住院按病种的费用标准,使得整个方案运行平稳,达到了基金不透支、农民得实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发展的目的。
6、科学规范管理制度更明晰。综合支付制度的改革,势必将先进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精细的财务管理,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的分配制度,科学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