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预案 地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大宁煤矿地震故应急处理预案
1.1 编制目的
1、为了规范煤矿井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通过编制合理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来有效地指导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
3、广泛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相关辅助人员熟悉有关避灾路线和抢险避灾方法,加强安全监督,提高自保互保能力。
4、为各级管理人员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安全职责,做到超前预防,达到防患于未然。
5、为领导决策提供切实可靠、可行、可用的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方案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降低损失。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
3、《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井下应急救援预案》等。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行动。
1.4 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1.5 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与事权划分 2.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根据地震的强度和其危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作为地震应急分级负责和事权划分的依据:
Ⅳ 一般地震灾害:指发生5—5.9级以上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Ⅲ级 较大地震灾害:指发生6—6.4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Ⅱ级 重大地震灾害:指发生6.5—6.9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50人
以上300人以下死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Ⅰ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2.2 事权划分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做出应急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做出应急响应;
在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由灾区市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灾区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较大地震灾害,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实施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抗震救灾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通报震情、灾情,部署对口应急救援事项;
一般地震灾害由我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我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5级以下强有感地震事件或地震谣传,我公司抗震指挥部依据影响程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在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下,完善地震灾害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抗震救灾指挥和调度。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相应级别的地震后,矿领导自行转为抗震救灾领导体系。
3.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3.3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医务室、地测部、技术部、机电部、防突部、生产部、通风部、综合部及各基层队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指挥部成员及单位职责:
1、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工作,在总指挥不在时可代替总指挥行使职权。
3、生产副总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4、机电矿长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5、矿山救护队队长带领矿山救护队,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6、安全副总根据批准的防灾计划和事故处理计划,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7、通风部经理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